出事故心得体会 事故以后的心得体会(5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出事故心得体会一
我们可能都清楚,每次事故都是在县与乡镇之间这样的农村地区发生。作为一个乡镇结合部工作多年的教师而言,我太了解这些上学的孩子们情况了。
事故原因我不能肯定,但学生上学的状况我多少了解一些。现在农村学校由于布局调整,特别小的学校都合并了,那些撤校的村子里的孩子们只能到外地上学。或住校或坐车上学。我所在学校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是这种情况,学校没有住宿条件的,孩子们有的住在私人办的接送站,有的坐校车,一年级的孩子就离开父母开始住接送站或在学校住宿,看着真让人心疼。
那么,是不是这些孩子都是村子附近没有学校吗?也不尽然。有的是因为学校撤并没有了,有的是村里有学校或附近村子有学校,但家长认为农村的教育条件、师资都不如城里,想让孩子接受比较好的教育,于是也有择校进城读书的。教育资源的不平衡让家长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情理之中的。
那么除了住宿的学生,外出上学的孩子就得坐接送车了,也就是所谓的校车了。有的网友不理解,说是三番五次出事,孩子的家长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坐超载的车?不是农村人的命不值钱,而是他们的确穷,贫穷再加上观念的原因,导致他们对安全这一块忽略了。不坐超载车,就得多掏好多钱,不然按正常核载的车,送学生的车怎么挣钱?所以就产生了超载。这是超载的主要原因。
那么,政府一声令下,坚决治理超载是不是就能杜绝事故发生了?也不尽然。治理校车超载肯定有效果,但并非完全有效。因为你治了校车超载,还有非校车超载呢。你治了非校车超载,还有疲劳驾驶呢。总之,交通事故这个杀手的确要好好治一治了。教育部的通知能解决什么问题?
我们现在的交通环境实在是太乱了,尤其是小城镇的交通状况更差。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差,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其二。
其三呢,现在的司机普遍素质差,二把刀司机太多。交通部门监管有点偏离安全为主的原则,以罚款为主,以教育为辅,以罚款代管理,这也是原因之一。
这么多的问题不解决,教育部下多少通知都是白搭。
对于出事故心得体会二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群众由于各种不同原因对交警部门或个别事故处理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信访。在这些投诉或信访问题中,有正当的维权,也有无理的缠闹。合理的诉求与不合理的纠缠,形成一定的矛盾,使接访处理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确保依法规范处理事故,尽量减少和避免群众的信访和投诉,是当前“正规化”建设中的首要任务。近期,很有幸参加了全省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培训班,针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容易引起投诉和信访的问题,结合我省高管支队交通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本人简单的进行了梳理摆析,供大家思考。
一是事故现场处置不及时。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出于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防止肇事者逃逸等目的,要求交警部门尽赶赴现场。但由于警力、车辆装备、值班备勤、接处警衔接等问题,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延误了对事故现场勘查、调查的最佳时机,以及民警勘查不仔细、取证不认真,做出事故认定后,当事人不满投诉。
二是处理事故不规范。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调查取证不深入,证据材料不全面,民警对检查鉴定重视程度不够,对检验鉴定结果未研究论证,造成重新申请。对视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告知不全面、不及时,不耐心听当事人辩解,未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和调解劝说工作。或拖延事故责任论定,超期限扣留肇事车辆等等,因而引起当事人的投诉。
三是事故责任认定缺乏透明度。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宣布时,未能向事故各方讲清事故责任的相关证据、对事故认定的依据和理由不能对事故当事人各方进行认真解释、对取证不全,事故责任认定存在纠纷的问题有推委敷衍现象,从而使当事人怀疑有“暗箱操作”,认为交警处理事故不公正,引起投诉和不满。
四是逃逸事故案件久侦不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事故立案侦察,但由于受人力、装备、日常事务等客观因素影响,案件一时无法侦破,使死(伤)者一方损失得不到及时赔偿,上访投诉警方办案不力。
五是事故处理中,其他部门收取的施救费、抢救费、赔偿交通设施损坏费,特别是一些无法得到保险的估价费、停车费等费用,事故承办民警由于没有做好解释,当事人认为太贵或不合理而不肯交,导致事故没有了结,使当事人产生有“权钱交易”的怀疑,引起不满而投诉。
六是久拖不决的事故案件没有及时有效处理,特别是追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的案件,由于交警部门处理的意见与检察院、法院在环节上衔接不够,存在异议和分歧,信访者找到最初受理的交巡警部门纠缠,甚至投诉上访。
七是民警在接待群众时态度不端正,形象不佳,工作方法简单,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缺少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简单一句“你不服找上面”或者“去法院解决”。使当事人感觉办案民警不重视他们的问题和利益,用“踢皮球”的方式敷衍,本来就矛盾的心里更加不满,引起上访投诉。
八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由于当事人受教育的层次不一样,个人素质也不同,有的缺乏法律知识,有的甚至是法盲,为达到交警部门采用“强制措施”满足其赔偿或个人其他目的,采取“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正常心态违法上访。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意识。在通事故处理中容易引起群众投诉、信访的原因,最主要的是由于群众对我们交警部门不满而造成的,其中有当事人对交警执法行为的不理解甚至是误解,但在实际工作中
出事故心得体会 事故以后的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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