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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创新实施办法心得体会实用 检察院实践心得(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检察创新实施办法心得体会实用一

申请人因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xx)武刑初字第19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提出诉讼。理由如下:

一、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法院夜查明:“潘信与表哥卢仪发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当走到新世纪商务酒店门口时,被告人阳涛出面劝阻,卢仪发不听劝阻并与被告人阳涛发生争吵和大都,在大都过程中被告人阳涛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跳刀将被害人卢仪发刺倒在地。”这与客观事实不符。首先,被害人卢仪发虽与潘信潘信发生争吵,但没有证据证明争吵“激烈”。其次,被告人阳涛并不是出面劝阻,而是帮潘信与被害人卢仪发争吵并持刀杀人,虽经旁人拉劝,但其挣脱后,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最后致卢仪发不治死亡。 被告人阳涛在侦查、审查去苏及庭审中一直强调是由于被害人卢仪发“挤我的脖子”,而庭审中所有证据都没能证实这一情节。所以,被告人卢仪发阳涛虽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没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福安最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

二、 一审法院审理程序不当。 本案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6:监控录像。这一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但一审法院却不在庭审中播放,不播放有怎能质证?

三、 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阳涛量刑畸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阳涛在与被害人卢仪发毫无纠纷的情况下,为帮助与被害人卢仪发发生争吵的朋友潘信,即持刀连续捅刺被害人的胸腹部,其手段之残忍、行为之恶劣实属罕见。刺伤被害人后不实施救助,逃之夭夭。为逃避打击到公安机关投案却不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四、 被告人阳涛拒不赔偿经济损失,应予严惩。 截止到一审宣判,被告人及其家属并没有丝毫的悔意,在被害人被抢救的过程中,不仅没出一分钱的抢救费用,就是在法庭主持的调节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诚意。未向申请人支付过分文赔偿。被告的犯罪行为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家庭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痛苦。这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的。但是被告及其家属置申请人痛苦于不顾,不仅不予赔偿,反而千方百计钻法律孔子。如果这样的认罪态度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那真是法律的耻辱,社会的闹剧,受害人的悲哀了!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特申请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武陵区检察院

申请人:

对于检察创新实施办法心得体会实用二

不知不觉,还有10多天我的实习工作即将结束。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我有幸来到嘉峪关市检察院侦监处实习。在此,首先感谢各位检察长及领导能提供这次机会和政治部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再次最重要的是感谢侦监处李处长、郭检察官、李检察官及各位前辈的教导,最后当然也离不开所有部门同志和全院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关心!

此次实习岗位是侦监处,第一天,李处长就对侦监处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职能向我做了详细的解释。我主要用到的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接触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审查批捕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检察官的整个办案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法律文书的写作。多次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收获很多。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一个月里,我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政策,巩固法律、法规等知识。并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利用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单位纪律与办案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泄密,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参与协助批捕案件10余起,在复杂、重大的案件中,自愿跟随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在得到了大家的肯定的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沮丧。走出学校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我感觉到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发展需要理论的指导,更需要实践来完成。

在实习过程中,我总结出以下认识:

首先我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嘉峪关是一个重要的工业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众所周知,近年来在酒钢的发展及各个新兴产业的带动下,嘉峪关城市经济保持高速增长,与此同时,各类型的犯罪行为却屡见不鲜,其中盗窃案件最为突出。随着流动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他们在对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有部分人已经成为犯罪的隐患。这些人往往没有稳定的住所和工作,个别人由于自幼辍学,文化知识的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其不劳而获、损人利己的心理突出,诱发了其偷窃的动机。在我实习期间接触的所有案件中,盗窃案占绝大多数,其中很大部分是在嘉打工人员、邻近地区少数民族人员及无业人员所为。盗窃大多以酒钢厂区财产和居民电动车为目标。在酒钢保卫更加严格、居民防盗意识和手段越发提高的今天,为什么这类案件屡见不鲜?这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思。在嘉峪关生活的这几年中,我知道各个社区的工作人员普法工作做的很好,但是他们仅限于让人们知道法律条文,但不对其进行解读,如何适用也不是很详细的说明,以至于大多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还是一知半解。普法的宣传要从小区、街道延伸到城市的死角,面向那些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人。每个法学学生和法律工作者都应该知道,矛盾是犯罪的主要诱因,我们每个人虽然不可能消除矛盾,但是都有让矛盾尽量减小的能力,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更大限度的解决社会就业,关注失业人群,深入小巷、棚户区开展法制工作和疏导,避免让有劳动力的人找不到工作而四处游散和应该在校读书的孩子因家庭辍学落入社会。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这一个月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嫌疑人是90后,前几天办理的一起案件有两个涉嫌抢劫罪的嫌疑人是96年和94年出生的,其中一人甚至采取持刀的手段。不考虑犯罪嫌疑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学校和社会是有一些责任的。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我总结出三点:一是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在我中学学生时代,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但大多仅是请来法院法官或派出所的民警在“百忙之中”来学校做个形式化的讲座,内容缺少让人听完触动很大的血的教训及鲜活的案例。我认为学校的法制教育应结合嘉峪关本地实际为主,法院和公安部门掌握的丰富案例资源,应该利用起来编辑成册,发放到学校,这些实实在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胜过了电视上和报纸上发生在异乡的案例说法。二是加强街道社区18岁以下青少年的管理和心理教育。社区工作人员积极走访“问题家庭”,了解所辖青少年的学习生活情况,必要时有关部分提供及时的帮助。三是派出所治安人员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社会闲散人员的管理和周围网吧的监管。侦监处前几天办理的一起盗窃案,正是在校学生与社会人员结伙所为,此案4名嫌疑人中有2名酒钢技校学生,家庭情况尚可,父母也有正式工作,但是诱发犯罪的原因正是在网吧结识了社会闲杂人员,虽然4人说是不谋而合引发作案的想法,但我更认为是由于2名学生被另2人久而久之的不良风气传染导致轻易教唆成行。

以上是我实习得出的几点总结,不免有许多认识上的浅显和看法的失误,望领导和检察官们提出宝贵的指导。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多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在办公楼里,培养的与人文明交往、谦虚谨慎的态度等做人处世的原则和好的习惯,今后也要在工作生活中不断延续。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将踏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每一位领导和干警们都是我最好的老师,你们的教导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习到无限的知识,我要衷心感谢嘉峪关市检察院所有检察干警以及千千万万奋战在检察战线上的人。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会走上检查道路、投身检察事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即便未来没能实现愿望,进入别的工作岗位,我也不忘嘉检的经历、嘉检的培养!不论何时何处,我都不枉费4年的法律熏陶,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了嘉峪关更美好的明天,我与所有和我一样即将回到家乡的大学毕业生共勉!

对于检察创新实施办法心得体会实用三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x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

检察创新实施办法心得体会实用 检察院实践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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