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上级部门考核意见范文 考核表直接领导意见(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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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直属上级部门考核意见范文一
通知强调,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
通知指出,《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对照《条例》规定,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中央有关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提高党的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党的工作机关。
党委直属事业单位、设在党的工作机关或者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产生和运行,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党的工作机关开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二)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三)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和机关工作活力;
(四)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协同推进;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依照党章党规履行职责;
(六)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同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设 立
第五条 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党的工作机关可以与职责相近的国家机关等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仍由党委主管。
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的事项,可以交由现有工作机关牵头协调或者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解决的,不另设常设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党中央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程序报党中央审批决定。
地方党委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规定程序由本级党委讨论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七条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常务副职,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
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
第八条 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必要的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九条 党的工作机关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配备机关工作人员。
如何写直属上级部门考核意见范文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4月24日,学校党委下发文件,就进一步推进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安排。
2012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为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七次全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教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围绕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校园网、校内广播等媒体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3.结合学校的实际工作,认真做好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学校领导和各相关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做实做细。
4.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加强学校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的组织建设,促进二级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5.加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贯彻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监督检查《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规范院级单位的民主决策程序,规避学院决策风险。
6.党委组织召开学校“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总结2011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2的主要工作任务。
7.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学校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2012年5月开展以“贯彻落实师德规范,推进校园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师德楷模的专题报告,发放《教职工廉洁教育读本》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学习材料,举办宣传橱窗等,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和廉洁文化,营造校园重德养德、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8.在大学生中开展廉洁修身教育,各学院要在学生入学、入党、考核考试、就业择业等重要环节,集中开展廉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将组织部分学生干部参加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2012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大学生校园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9.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认真做好新一届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按规定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对违反《廉政准则》和“十不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10.做好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明确学校校长和分管校长负责制。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执行重大科研项目的审计监督规定。
11.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监管,健全监管机制,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校办企业重大经济行为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教育部将颁布的高等学校校办企业管理相关规定,对校办企业管理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检查。
12.加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物资、设备采购监管制度,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进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保采购的公开、透明和规范,严防商业贿赂问题发生。
13.加强学校的学风建设,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活动,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定有力措施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14.加大落实学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力度,认真梳理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方面的已有制度,针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查找不足,继续补充和完善制度。按上级要求,做好学校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的总结工作,研究制定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
15.继续发挥职代会、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贯彻执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推进各学院实行院务公开,实现校务、院务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16.认真做好2012年各类招生、人事招聘的考试、面试、录取工作,继续加大对学校各类招生、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推进“阳光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录取中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
17.深化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学校的学术权力运行和学术行为的管理中。学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职工要结合科研、教学和学术工作查找廉洁教育和学术权力运用方面的风险点,签订廉洁教育承诺书。
18.结合学校章程的制定,加强学校的内控制度建设,对已有的廉政风险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检查学校重点部门和岗位的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严肃追究违反制度、不按工作流程办事的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学校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19.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要求,完善学校教育收费的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学校春、秋两次的教育收费的监察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各项收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收费发生,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20.落实好校级、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校、院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民主生活会;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参加分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
21.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在学校推行新的经济核算与经济运行办法中,落实各单位(部门)、各学院的经济责任制;探索和实施对二级单位经费使用与经济运行情况的财务审计,进一步发挥内审的监督职能。
22.继续做好基建(修缮)工程的结算审计和建设中的逸夫科研实验楼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做好2012年换届转岗、离任、调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召开学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履行经济责任、促进科学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23.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检查学校会计委派制的落实情况和校办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学校校办产业和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管体系,确保学校的国有资产安全。
24.完善学校专、兼职结合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以开展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完善各二级单位的纪检组织,形成全校反腐倡廉教育和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
2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队伍建设,解决学校纪检机构力量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实际问题;选派新上岗的纪检人员参加教育部、北京纪工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班和经验交流会,提高全面履行职责的能力。26.认真做好各类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作用和治本功能,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对反映的问题按规范程序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行贿、受贿、贪污公款、考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及学术腐败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如何写直属上级部门考核意见范文三
3月16日,市公司召开一季度党组织书记例会。
党委书记、经理王春传达了集团公司3月4日专题会议精神,强调要继续深化拓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经验,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公司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王春就抓好党建工作,提出八点要求: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态度、严守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思想旗帜、强化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集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走在前列,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当好示范,推动党的新思想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自觉同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经常校正偏差。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班子成员自觉担负起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级纪检部门认
直属上级部门考核意见范文 考核表直接领导意见(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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