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照明维护申请书简短 农村照明用电申请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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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农村照明维护申请书简短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四个新永修”,全面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18年底,全 镇 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15%以上;到2019年底,全 镇 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村总数的30%以上;到2020年底,全 镇 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 镇 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目标。
1.统一组织,多方共育。 镇 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综治办 ,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实现全 镇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
3.统一标准,分类培育。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
4.统一管理,注重实效。坚持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使用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一体化加强,并注重在农村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能通过培
训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能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杜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能够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
(1)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
(2) 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即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
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及培训、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1.村民自荐。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
2.组织遴选。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并上报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党员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 退伍军人、工商户、 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3.组织培训。被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每次安排6个课时以上的内容。被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 县 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 县 农村
“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每次安排12个课时以上的内容。
4.考核上岗。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考核合格后,由村委会做好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镇领导小组做好备案,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 县 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考核合格后,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 县 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 县 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 镇 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全 镇 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底数,完成全 镇 各村“法律明白人”村民自荐、组织遴选、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素质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2底)。 拟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考核,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素质。在培养选点上,选定1-2个 村 先行示范带动,村村 铺开,实现 镇 不漏村,村不漏组。
(三) 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 继续开展培养对象系列培训和传、帮、带工作。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 中期督导和选聘考核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3年1月-12月底)。 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对培养合格的对象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 镇 农村广泛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一)建设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 利用大礼堂、会议室、活动室、祠堂等平台,在每个村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讲堂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
(二)开设一个法治宣传栏。 每个村要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三八”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栏可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宣传内容 做到经常 更新。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设法治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
( 三 )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 各村要动员各方力量,
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赠书活动。完善农村法律书籍配备,确保农家书屋配备法治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治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完善法律图书室(角)管理制度,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方便农民学法用法。
( 四 )用好一个网络培训平台。 建立 镇 村 两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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