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 师德和法制教育心得体会(八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教方法,对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并组织参加各种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养成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使学生的违法犯罪率降低到零,认真完成普法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重点:
1、保证课堂教育,坚持集中教育,坚持每学期1~2次的集中听法制课制度。聘请校外辅导员、派出所民警,来我校讲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学生通过集中教育,懂得有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引导学生、结合实际,根据所学法律知识,剖析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良现象,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同时将法制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学校各学科教育之中,尤其通过晨会课、思品课、红领巾广播站及国旗下讲话,结合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
2、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办学,使法制学校走向成熟。健全完善法制学校的组织网络,明确法制学校的岗位职责和有关制度,使法制学校科学化、系统化、透明化。
3、分层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真正把法制教育具体化、实效化。小学低段结合思品课、晨会课、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进行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教育。中、高段学生每学期上一堂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学习,使学生初步了解《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中高段学生还应了解我国法制建设内容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为了增加学生的法律知识,取得法制教育的效果,巩固理解法制教育的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召开以法律法规知识为题材的主题班队课。板报定期刊出法制教育专栏。
5、强化对后进生的帮教工作重视做好学业成绩还暂时落后学生的帮教工作,教师首先应努力学习和领会新的,科学的教学观念和手段,坚信每一位学生都是天才,每个学生的学习类型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也可以丰富一点呢?同时,在班级中发动学生,开展“一帮一”活动,可设置进步奖、最大进步奖,让后进生也感受成功的喜悦。
6、把法制教育与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校的法制教育,以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根本目的。通过对《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和领会,使学生自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学校开展做规范生、争规范小队、创规范班级,要求学生做到“静、净、竞”。
7、以家长学校为依托,把法制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1)家庭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和其它传媒,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明确家长的法律责任,树立法制观念。一方面,家长为孩子树立了正确的榜样。一方面,也使家长能及时、有效地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法制教育。
(2)通过家访、家长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及时把学生在校期间的遵纪守法表现告诉家长;同时也能从家长的反馈中了解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中的表现。使学校和家长能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真正使法制教育与家庭、学校教育相沟通。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促进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全师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特制定本年度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计划。
弘扬法制精神,构建和谐校园,服务科学发展。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构建和谐校园,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法制学习,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法制安全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将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黄文斌(校长)全面负责
组员:汪建良(党委书记)张春(工会主席)负责教职工的普法学习工作
慈森林(副校长)负责学生的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项文盛(法制副校长)张礼平(政教主任)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邵国英(教务主任)洪艳(团总支副书记)配合做好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班主任做好本班学生的法制宣传学习工作
法制宣传活动由校长室直接领导,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协助。
(二)主要任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
一是加强对老师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掌握必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上好一堂法制班会课,各班班主任要开展一次法制专题的班会课,要求有学习材料、心得体会。
三是各班出刊一期普法教育专栏或板报角。学校宣传橱窗出刊普法教育专栏,四是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学校将在12月4日后,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促进师生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是召开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法制宣传;
除此以外,学校将利用学校、家庭、社区资源及网络等媒体,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具体分工:
1、由校长室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党支部负责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具体负责教职工的学习与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
2、由政教处负责学生法制宣传、学习与督促工作。负责活动的.总结与上报工作。教导处协办。
3、由总务处负责校园安全环境的创建工作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同学们:
根据市上的安排,今天来你们学校,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交流,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教育、帮助同学们不要染上或改掉不良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的出色学生,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健康成长,长大成人后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下面,我围绕三个问题,来讲解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学法、用法、守法。
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该掌握的几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1、旷课、逃学;2、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3、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5、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6、盗窃财物、故意毁坏财物;7、赌博或者变相赌博;8、观看、收听、阅读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等;9、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10、吸烟、酗酒;11、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必须牢记,上述十几种行为都是不能做的。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有用人才,成为栋梁之材,能为国家为人民为家庭多做贡献,未成年人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定义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本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上述严重不良行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积极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区别
“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因为程度的不同,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首先是表现的形式不同,法律列举的十一项不良行为与九项严重不良行为在程度上是完全不同的,前面已经说过,不良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不好的行为或者不端的行为,而严重不良行为则一定是违法行为也可以说是几近犯罪的边缘,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第二是法律后果和要求不同,对于不良行为,法律强调的是预防和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的教育等责任,而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则要求必须采取措施进行管教、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少管所进行矫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少管所进行矫治。
(四)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1、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责任。这里所讲的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和第四章所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不采取措施,不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监护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一是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也就是,由公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失职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二是责令其严加管教。即在训诫的基础上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对已存在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严格地约束教导,让其改正已经存在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
2、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法律责任。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属于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使未成年人回到自己身边,不再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五)怎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预防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好行为”和“不端行为”。未成年人实施的一些不良行为,虽然尚未构成犯罪,但这些不良行为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他们的成长,如不积极预防、教育和及时矫治,这些不良行为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严重不良行为也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从挂图中看到的这些案例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一些不良行为,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听之任之,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预防、教育和矫治,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人、家长、老师、学校以及全社会都应对这一问题给予高度重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学校依法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对未成年人进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对依法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制止或者对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等,如果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应当承担责任。
3、为了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对已临近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进行挽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列举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并分专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分别作了明确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具体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主要内容包括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为预防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尽到什么责任;有关行政部门、单位在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义务等。
(六)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的内容是未成年人通过履行义务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另一个方面的内容是未成年人通过行使权利来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1、通过履行义务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过履行义务的自我防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履行下列义务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①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
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均属于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指南、行动准则。其中法律、法规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人们不遵守就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社会公共道德则属于人们自觉遵守的准则,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违反者则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就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来讲,只有遵守,社会才会有秩序,人们的生产生活才会有保障,人们的行为才不至于受到法律的惩处和社会的谴责。为此,需要人人遵守,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或者讲自己约束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自尊、自律、自强均是保障自己不断进步,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的心理意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每一个人均应树立这种意识,未成年人也不例外。
③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一个人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最基本的能力;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这两种能力均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但是这两种能力的形成需要不断的学习,这样才能使得自己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正是长知识的时期,更需注意。
④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不良行为包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不良行为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这两类行为均是为社会所谴责、对社会对自己有一定危害的行为,也是违法或者犯罪的基础和前提。对这种行为除国家有关机关、社会团体治理外,还需要每个人自身的抵制,作为未成年人更需要自觉抵制,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通过行使权利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成年人通过行使下述权利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
①被遗弃、虐待时有权请求有关单位保护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②发现对自己或者对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报告有关部门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四章规定的不得实施的行为(比如旷课、夜不归宿等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比如多次偷盗等严重危害社会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可以通过学校、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保障自己同犯罪作斗争的行为不受报复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包括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权利,学校作为实施教育的专门机构,更有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教授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也就是说,学生犯了错误,学校老师首先要进行教育,不能随随便便就把学生赶出校门。随便开除学生,是对学生不负责,也是对国家的不负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二)保证人身安全和健康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既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学校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工作。
首先,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看电影或者参加集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必须做好组织工作。活动前老师要讲明注意事项,并且做好应急准备,活动中,老师不能离开学生,要自始至终照看好学生,防止发生意外。
再次,学校要保证教室和各种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比如教室的光线不能太暗,桌椅的高度要合适,黑板离学生不能太近。学校还要提供符合规定的卫生设备,并且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种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比如经常为学生检查视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组织学生打预防针或吃预防药,以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其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就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人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17条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学校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平时的监管方面,也体现在确保校舍和其他教育设施的安全方面。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违法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比如有的同学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大声起哄,引起围观,造成堵塞。有的甚至在学校纠集多人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比如在加油站不听工作人员的劝告,拨打接听手机也是违法的;再比如国家工作人员检查食品卫生,进行城市管理或者其他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阻挠执法,妨碍公务,也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像刚才提到的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属于这一类。什么是管制刀具呢?它是指国家主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管理的部分刀具,包括匕首、刮刀、弹簧刀、尖刀等。因为这些刀具容易成为坏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所以要实行强制管理。那什么是非法携带呢?它是指携带上面所提到的这些管制刀具进入车站、机场、影剧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和乘坐轮船、火车、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面提到的这些刀具,只要是个人持有,就属于违法。所以,我们小学生应当远离管制刀具,做到不买、不玩,更不能将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此外,如果损坏、移动一些交通标志,或者是携带烟花爆竹之类的易燃易爆品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也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例如:今年6月5日,发生在成都的一起公交车燃烧事故,造成27人遇难,72人受伤,其原因就是有乘客非法携带了汽油造成的。代价可谓是惨重的,教训应该是深刻的。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每个人都有神圣的人身权利,那是不可侵犯的。如果你辱骂他人、给别人起“外号”或者私自拆看别人的信件、电报,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写恐吓信威胁别人,未经别人许可,私自进入别人的房间,甚至进入别人的家里等,都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有一个小学六年级学生王林,依仗着个子高,力气大,经常欺负弱小的同学,一次放学后竟然因为几个同学没有回答他的问话而大打出手,后来被一位家长看到后送到派出所接受了处罚。
4、侵犯公私财物。包括偷盗、骗取、敲诈、抢夺公共财物和私有物品,还有公开哄抢集体、私人财物,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行为。刚才我说了,未经别人许可进入别人的房间或家里,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那么,进入别人的房间或家里以后,又拿了别人的财物呢?那就又侵犯了别人的私有财产权。同样,未经别人的允许,别人的东西是不能随便拿的,如果你拿了,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有一次,公路上发生了车祸,货车上的水果撒了一地,附近的很多人前去哄抢,也包括一些小学生,货主怎么阻止也没有用,急得直哭。后来民警赶到,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大多数人都改正了自己的行为,少数不听劝告的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有的同学喜欢玩玩具枪,有些玩具枪射程比较远,有一定的杀伤力,有的同学喜欢用它去射击马路边的路灯甚至路上的行人,这就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现在在火车站、球场外倒卖各种车票、球票的票贩子,他们的行为同样是违法的。有些同学在外出旅游的时候,觉得机会很难得,就在一些建筑物上甚至名胜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了景点的美观,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当然也应当受到处罚。
6、违反交通管理。这是和同学们的生命息息相关的。有些同学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横穿马路的时候啊,不走斑马线,从而酿成交通事故。一些成年人酒后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都属于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是事故隐患。
7、其他违法行为。包括赌搏和传播黄色信息等。有些同学放假在家,也学着大人抽烟、喝酒、泡网吧,打扑克、搓麻将,还玩点小刺激。等等这些不良行为,都不利于我们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上面列举的是一些常见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了这样的行为,就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下列处罚。一是警告:如上面提到的有些人就是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而受到警告处罚,这是最轻的一种制裁措施,这种处罚不但带有教育性质,同时又带有强烈谴责的意义。二是罚款:比如破坏文物会被处罚200元到500元的罚款。在一些秩序规范的城市,如果你不遵守交通规则,会受到5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三是拘留: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对违法行为最重的一种处罚。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刚才提到的王林就是因为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害,被处以7日拘留。
另外,对于违反法纪,后果比较严重,但还没有触犯刑法(也就是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劳动教养,目的是让这些人早日迷途知返,不至于发展到犯罪的地步。
同学们,20__年6月30日,宕昌县人民法院在县一中对庞某某等7人抢劫犯罪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我当时是宕昌一中聘请的法制校长),他们最大的不到18岁,最小的不到15岁,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上一次网吧,为了吃几口零食,为了几元钱,甚至是几角钱,他们无视法律,采取暴力、协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虽然每次作案抢劫的财物数量都不大,就是几元,十几元,最少的一次仅只有四角钱。但是,他们的行为,对社会、家庭和学校、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抢劫罪,被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最长的被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最短的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小小年纪,还是未成年人,却要失去自由,在高墙内去洗心革面,他们的父母、亲人,在忍受离别的痛苦的同时,还要举债上缴罚金。听了对他们的宣判,和他们对犯罪行为的忏悔,在大快人心的同时,我们作为家长,作为老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谁不为之感到痛心,感到惋惜呢。
同学们,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亿,他们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关系到民族的发展、国家的稳定、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伟大社会工程,教育未成年人克服不良行为,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人格,从而能够以健康的心态、端正的言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使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各位老师、同学们,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只讲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预防、教育和矫治,希望能对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起一定的作用,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们提出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近年来,在淅川县教科局和西簧乡党委政府及中心校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好形势下,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让法制走进校园,创建和谐校园,接受法制教育,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中小学生。今天,我校有幸邀请到 为我们作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本次报告会的领导有: ,让我们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今天讲座的议程主要有 个:一是 ;二是 。
同学们,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天的报告会对创建和谐社会、和谐教育、和谐校园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意义重大。希望全校师生认真听讲,记录、不得随意出入走动、保持会场安静。
讲座结合小学生的特点, (讲座主要内容 )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守法合格的中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精彩报告!同时也把掌声送给我们自己,表明我们是最棒的!
同学们,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在此,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一是同学们要加强学习,努力拼搏,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小学生;二是全体师生要共同努力,为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给自己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是通过今天的报告会,全体同学要对照自己,提高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小学生。各班回去后,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举行一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使每一个同学能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最后,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为我们所做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午好!
今天,非常高兴参加我镇聘任法制副校长大会。首先,我代表镇教办向多年来支持我镇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各位法制副校长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默默关心、帮助我镇青少年成长的各界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的精神,我镇已于1996年开始落实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20xx年来,受聘的法制副校长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在警校共建文明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桥梁、纽带作用。
由于各类因素的影响,当前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德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我们通过新一轮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将有13位同志走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岗位,他们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我希望,通过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能不断引导和促进学校素质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消除危害青少年的社会不良因素,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发挥重要作用。
借此机会,我也向各中小学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学校法制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与任务,并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
二、要及时了解学校的周边社会治安状况,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破坏学校治安环境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法制副校长联系,取得政法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及时进行打击和纠正。
三、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一帮一”帮教制度,建立帮教档案,积极组织学校、社会、家庭对劣迹生、后进生实施联手帮教,用结对子,交朋友等方式,认真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适时适度地训诫,并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把严管严教与以情感人结合起来,促其改过。
四、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法制副校长参与决策,给学校领导班子当参谋。这有利于制定和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法制副校长要把中小学校综治工作与派出所治安工作对接,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多部门参加维护校园秩序,以逐步形成整体运作的良好态势。
五、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征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观摩法庭、参观监狱、现身说法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
我相信,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公安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有各位法制副校长的鼎立相助,有全镇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镇的依法治教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创造出更多的辉煌!
谢谢大家!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安全牢记我心 》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首先就要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行为规范》做起,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校园内外,存在着一部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同学,存在着将学校的规定置之不理的同学。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在校园里追逐嬉戏、互相打闹;活动时间,有的同学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乘坐公交车时,不能做到有序上车、礼让三先……种种不良的现象,会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混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同时,这些现象会极大地威胁我们自身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是全社会,全体教师乃至全体小学生的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人心底的愿望。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慢步轻声靠右行,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学会文明行走。课间在校园里,在教室内,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友爱谦让,和睦相处,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遵守法制,不斗殴,不无故生事,做到大度宽容,善待他人。
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当心运动伤害。在使用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规范自己的动作,学会自我保护。
学会玩耍,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开展文明游戏(丢手绢、老鹰捉小鸡、踢毽子、跳绳、丢沙包、打乒乓球等等),度过一个又一个轻松而又安全的课间10分钟。
学会操作,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动手操作的安全。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不嬉闹,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
牢记交通规则,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交通安全。在外出时,无论是行走、骑车或者乘车,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人人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另外,为了让危险远离我们,很重要一点是要注意树立家庭保护意识,学会自己保护自己。那么,家庭安全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火灾无情,千万别玩火。
2、厨房里面讲安全。请记住:厨房里面厨具多,正确使用莫出错。锅碗瓢盆不乱动,远离煤气不惹祸。
3、防止触电。电像火一样是无情的,必须有一定的用电常识,才能保证安全。家用电器一般都是有安全保护装置的,但使用时间长了也可能漏电。一定要定时和及时检修或更换。
4、牢记重要的电话号码。如家长的电话号码一定要记清。除此以外,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同学们也要牢记心中。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同学们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树立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七
今年是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第x年,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白山市国土资源局的部署,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全年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为了抓好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局领导将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根据临国资党发〔200x〕7号文件《关于印发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基础上,今年又以临国土资党发〔200x〕10号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局200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方案明确了今年的法制教育宣传要坚持条块结合,系统为主,紧紧围绕保护和合理开发国土资源这一主线,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市干部、群众贯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制定措施,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落实
1、为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我们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了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执法部门和人员制定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时必须随身自带行政执法证,签定责任状并制定了“一票否决”办法,成立了国土资源工作动态巡查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抽查方式,对各类用地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临江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继续实行三牌上岗制度,为前来办事人员明示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权范围:二是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前来办事人员到局里来遇见的第一人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将办事群众领到有关科室;三是设立收费大厅和临江市国土资源局公开办事流程图,将办事标准和程序以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增加办公透明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3、组织有关科室参加省、白山市局举办的法制培训学习,增强全局干部行政执法力度和工作水平。利用乡镇到市局统一开会时机,由各科长讲解《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得以逐步提高。
三、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在今年的法制宣传工作中突出宣传针对性,在对象区分上,按照机关干部、城镇农民、农村社员、中小学生分三个层次,在机关干部中突出合理开发和使用国土资源为内容的宣传;对城镇居民将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做为重点,在农村社员中突出以耕地保护、依法用地、开发复垦土地为中心的宣传;对中学生用上好国土观念教育为内容的“国土资源一堂课”,开展争当“国土资源小卫士”活动。通过宣传达到学校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的目的。在内容安排上,根据农村季节用地情况,突出针对性宣传,在春耕生产期间,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禁土地摞荒为内容;在农村建房用地高峰季节,加大依法用地,严格审批程序的宣传;在矿山较多的乡镇,加大村屯执法采矿工作力度的宣传。为了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工作力度,今年根据国家、省、白山市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抽掉了30余名业务骨干,分成5个工作小组,开展了对改变原土地使用用途、违法转让、出租等违法违规规定现象的清理,共清理改变原土地使用用途14户,面积为4.825.56平方米,清理转让土地使用权3宗,面积为5.345.10平方米,清理出租土地3宗,面积为2.890.00平方米,对清理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在此基础上,又查处河道采沙8起,及采矿越界开采2起,共罚款4万元。二是坚持手段灵活性宣传,为了达到法制宣传效果,我们在宣传工作中融趣味性、思想性、知识性为一体,通过画廊、板报、文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达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六道沟镇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宣传手段落后,给国土资源普法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每逢周六赶集日,居住分散的山区农民从四面八方汇集至集市上,镇政府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针对农村生产季节性强,农民思想文化差异大的特点,紧密结合当前农村备耕的生产实际,将《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制成展示板,沿街张贴保护耕地、依法用地宣传标语,使赶集农民举目可见土地宣传内容。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镇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使该镇的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自觉性大大增强,今年从未发生过违法批地、违法管地、违法用地现象。四是利用“6.25”土地日、“3.19”矿法宣传日、“4.22”地球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在今年的集中宣传工作中,共播放市长讲话一次,广播讲座5讲,召开座谈会一次,制做展示板20块,永久性标语23块,小学生上街宣传100余人,发放宣传单20xx余张。通过宣传,提高全市居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基本形成了依法有偿使用国土资源的目的,全市居民知识率达90%以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有关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八
大家好!
同学们:今天,学校举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激昂的国歌乐声,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作为中国人的光荣与自豪。各位同学,今天,你们是正在校园刻苦学习的莘莘学子,明天,你们将成为建设祖国、为五星红旗增光添彩的优秀人才。希望同学们在学生时代,不仅要学好文化知识,还要特别注重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学法、守法、护法、用法、崇尚法制的观念,因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才,首先,必须是一名忠于祖国、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的合格的公民,
同学们,众所周知,我们绿城育华学校是一所教育质量优秀,具有雄厚师资、良好校风、一流设施的省级重点中学,历经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已经成为杭州市中学教育界得风气之先的形象窗口,能够成为学校的一员,是教育工作者和众多莘莘学子的愿望,在这个花园里,作为园丁,倍感自豪,作为花朵,更觉骄傲。
应当肯定,由于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已步入“人、物、技”防的系统模式,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但是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或多或少地沾染了一些讲义气、斗狠气的恶习,有的良莠不分,与社个上的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员往来密切,更有甚者小偷小摸,侵占他人财物,参与敲诈等违法行为,不敢与犯罪作斗争,不愿检举揭发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机会来之不易,我们要倍感珍惜,自强不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同学们: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我诚恳地向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中学生,就是要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学们入学后,学校颁发并组织学习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进行对照,约束和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自身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安全良好的教学秩序,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一座远离犯罪、消灭违法违纪现象的真正的“平安学校”。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我们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当前,正值今年的“法制宣传周”活动期间,学校正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活动,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从而在青少年时代,就在内心树立起强烈的尊重法治、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现代司法理念。
同学们,新学年意味着新起点,我坚信,有学校领导的正确领导,有全体老师的辛勤工作,有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我们育华的校园将会更加美丽,大家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祝老师和同学们的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法制与师德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 师德和法制教育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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