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记森林防火检讨书范文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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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记森林防火检讨书范文汇总一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森林防火的监管职能,采取有力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市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协调各有关部门抓重点、突难点,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专项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指挥长:王晓桥(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指挥长:陈文慧(市委常委、公安局长)
符策万(市政府副市长)
董宁海(市人武部部长)
洪忠师(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李忠家(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黄良谋(市公安局政委)、林叶(市旅文委主任)、薛向文(市民政局局长)、曾利民(市卫生局局长)、符海涛(市安监局局长)、韩符伟(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陆保霖(市应急办主任)冯斌武(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彭修谊(市林业局副局长)。
(一)市应急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联络、协调,接报、收集、研判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市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的传达落实工作,调动相关部门参与火灾扑灭救援,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二)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宣传、巡查和组织火灾扑救工作。
(三)市民政局:大力宣传文明扫墓,提倡使用鲜花、电蜡烛等方式祭祖,避免野外用火,废除烧纸钱、放烟花、炮竹等陋习,严防扫墓发生森林火灾。
(四)市旅文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旅行社、游客对重点风景名胜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火灾威胁到的重要旅游设施采取应急监控和保护等措施。
(五)市消防支队:负责安排官兵及时扑救全市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消防、边防、治安、交管部门参加火灾扑救,搞好火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负责建立健全道路管制应急保障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撤离和转移灾区群众;会同森林公安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七)市卫生局:根据扑火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医疗救援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手段。
(八)市森林公安局:负责调查森林火灾案件侦破工作,协助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九)市安监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中相关安全监督工作。
(十)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或公益性广告。
(十一)各镇(场):负责镇(场)范围里若干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布控工作,成立各村组、作业区专职队伍驻点巡查,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消防安全。
(一)时间安排
时间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
(二)人员分组及工作职责
1、前线驻防区(应急处置组)
(1)第一责任区:青山岭公墓区域(12人)
组长:薛向文(市民政局)副组长:黄峰(文城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文城镇负责安排6名镇村干部。
(2)第二责任区:铜鼓岭区域(16人)
组长:林叶(市旅文委)副组长:陈明雁(龙楼镇);
成员:公安交警部门派2名干警,市民政局派2名工作人员,龙楼镇负责安排10名镇村干部;
前线驻防组工作职责:一是对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阻群众上坟扫墓燃烧纸烛、燃放烟花炮竹和在高火险区内吸烟等能够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二是注意观察本责任区内或附近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三是准备随时扑救本责任区内的森林火灾。
2、火灾扑救组(共33人)
组长:何江(消防支队)副组长:彭修谊(林业局);
成员:市消防支队(20人)、市林业局(11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火灾扑救工具、车辆(含5辆水车),随时出警扑救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
3、案件查处组(共6人)
组长:何仕(森林公安局)副组长:韩进喜(林业局);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郑拓、颜明清,市林业局林慧清、吴多亮;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及其它涉林案件的接处警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火灾现场调查,迅速查明火因,对故意纵火、失火人员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组(共5人)
组长:韩智(林业局)副组长:符涛(林业局);
组员:市林业局韩敏、李向之、王录敏;
工作职责:负责救火队员的中餐、茶水供应及有关后勤的保障工作。
5、值班值守组(共5人)
组长:莫景瑜(林业局)副组长:陈奋(林业局);
成员:市林业局陈英花、陈敏、黎丽娟;
工作职责:负责接听防火值班电话,对于群众等报来的'森林火灾情况要记录清楚,并立即通知发生火灾地点相关镇、农(林)场进行组织力量扑救和回报,同时将情况迅速向市林业局领导报告。负责每天下午17时前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网报告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
6、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
为做好清明期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成立4个森林防火督导组,人员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各镇、农(林)场督查工作,清明节期间于4月2日—4月4日深入各镇、农(林)场等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对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布置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车辆由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第一督导组:
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边防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铺前镇、罗豆农场、锦山镇、冯坡镇、抱罗镇、翁田镇。
第二督导组:
组长:市旅文委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昌洒镇、龙楼镇、东郊镇、东阁镇、文教镇、公坡镇。
第三督导组:
组长:市民政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法院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文城镇、潭牛镇、东路镇、东路农场、岛东林场、华侨农场。
第四督导组:
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职领导
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中国电信文昌分公司分管副职领导
负责镇(场):会文镇、重兴镇、蓬莱镇、南阳农场、三角庭农场、橡胶研究所、椰子研究所。
(一)提高思想认识。清明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各镇(场)一是务必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二是主要负责人近期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上,要靠前指挥,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监督;三是要发动各村组、作业区的干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清明节上山扫墓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强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一是各镇(场)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通过在入山的路口设卡检查,查堵进山香烛、大型炮竹,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景区重要设施重要目标严防死守,严格管控火源、联防、联治、联保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二是各镇(场)要结合清明节扫墓存在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管控片区,采取网格化的布防驻守,坚决刹住上坟、烧草、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各镇(场)要落实人员驻守到位,加大巡查密度,对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要组织干部和民兵预备役队员全天候驻点巡逻,扫墓现场零距离的处置因上坟烧香、烧纸、点烛、放鞭炮等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四是必须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市森林公安局要调集警力,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火案,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治,决不手软。
(三)科学处置火情。一是山上驻点巡查人员要动态巡查,一有火情火点出现及时处置,把火点消灭在荫芽状态;二是各驻点巡查布控人员若发现有较大的火险发生,根据火情发展态势,必须立即向镇领导和市森林防火办报告,市森林防火办立即调集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三是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要保持高度戒备,集中靠前待命,各镇民兵预备役队员要全员戒备、全天候待命,做好随时调度扑火的准备,一旦有森林火灾发生,以最快的速度出警扑救,做到有备无患;四是要高度重视扑火人员的安全,严禁动员残病人、孕妇和未成年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扑救火灾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四)严肃工作纪律。一是清明节期间凡安排参加防火工作的市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经符策万副指挥长批准方可离开;二是加强值班制度,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亲自带班,确保火灾信息畅通,巡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擅自脱离岗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所有火情火点必须认真核查、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不得贻误扑火时机;四是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场)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指挥,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
关于书记森林防火检讨书范文汇总二
一、各行政村要切实做好三夏防火安全、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林木管护工作,确保全乡不出现一把火,不烧毁、不损毁一棵树,不引发一场安全事故。
二、秸秆禁烧和林木管护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行政村支部,村委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秸秆禁烧和林木管护工作,各行政村的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是三夏防火安全、秸秆禁烧和林木管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支部,村委要建立强有力的三夏工作指挥部,层层落实责任制,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做到组织落实,措施得力,责任到位。
三、各行政村支部,村委要深入开展三夏防火安全、禁烧秸秆和林木管护的宣传工作,每个行政村张贴标语、口号不少于200张,悬挂过街联不少于3幅,致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每户一张,使秸秆禁烧和林木管护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乡上下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四、每行政村要成立由村干部带领的巡逻队,坚持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视,并按100亩一个看守棚、50亩一个防火棚的标准设立看护棚,派专人日夜值守。同时组织30名民兵突击队员,配备旋耕机或带犁四轮车一辆,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现情况,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及时、果断、迅速组织紧急扑救。
五、乡政府与行政村,行政村与农户和麦田作业机手要逐级签订责任书,乡政府派专人负责各村、组三禁一防工作(禁止焚烧秸秆,禁止在乡镇街道和干线公路上打场晒粮,禁止毁坏林木,做好麦收防火),杜绝在高压线下打场晒粮,杜绝机械带病作业,实现三保一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来之不易的成果,保护好树木,取得最好的效果)。所有麦场必须配齐灭火设施,所有收打机械必须配备防火设备。
六、对各种焚烧农作物秸秆和损坏树木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责任追究。凡行政村每发生一起焚烧秸杆或严重毁林案件,罚行政村20xx元。各行政村对分包村组、农户的责任干部的实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由各行政村自行规定。
对三夏防火安全、禁烧农作物秸秆和林木管护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行政村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包村乡干部、乡包片领导追究责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乡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三夏防火安全、秸秆禁烧和林木管护督导组,对各行政村麦收防火、秸秆禁烧和林木管护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和督导。对在三夏麦收期间,防火安全、禁烧秸秆和林木管护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显著的行政村,乡政府将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关于书记森林防火检讨书范文汇总三
档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档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档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1、镇政府成立
档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档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档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档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档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档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档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档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档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档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档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档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档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档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档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档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档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档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档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
关于书记森林防火检讨书范文汇总(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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