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电商运营心得体会精选 电商运营经验总结(七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区域电商运营心得体会精选一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条 经销级别: 省级、; 地、市级; 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省 市(地区) 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县级:5万;地、市级:10万;省、直辖市:100-300万)
(2) 履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以后“送二接一”。
第四条 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 件/月,地市级 件/月,县(市)级 件/月。
第五条 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零售价
胃痛安合剂 100ml/瓶×96瓶/箱 瓶 35.00
丹蓝益气养阴口服液 10ml×9支×48盒/件 盒 39.8
巴参胶囊 60粒/瓶×96瓶/箱 瓶 96.00
圣安垫(薄型) 40cm×40cm×3cm×20个/件 个 168.00
圣安垫(厚型) 40cm×40cm×6cm×10个/件 个 168.00
合计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 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电视专题片广告带,报媒广告样稿、终端宣传品样稿。
第七条 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 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销售回款总额 50--100万 100-200万 200万以上
返利比例 年返利1% 年返利2% 年返利2.5%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担50件以上(含50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连锁店除外)。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疗效界定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 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广告需求计划;同时,有责任监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布广告的情况,并将监督情况向甲方总部企划部反映。
第二十五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第二十八条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七、其 它
第三十三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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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限期 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主题区域电商运营心得体会精选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地:
制造商: 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制造商、代理人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制造商方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经销制造商研发制造的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1.经双方友好协商,制造商愿意委任代理人作为在______销售其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2.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省________市(区)。
第二条:制造商和代理人的职责:
1.制造商责任:
(1)自费向代理人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种样品为2-3个。
(2)同意代理人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制造商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制造商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代理人提供。
(4)制造商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代理人。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2.代理人经销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向制造商提供一个由制造商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3.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协议之外或无关的业务事项。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代理人有权利不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
2.代理人是所在地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制造商和代理人纯属制造和代理关系。本协议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制造商所制造的产品。
5.制造商必须向代理人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6.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双方均须受到合同的约束。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刊登广告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收回应付货款。通常销售运营的开支应由代理人负担。
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一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反馈信息。
第八条:正当竞争:
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在制造商未同意的情况下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
2.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时,不得损害制造商的利益。3.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3.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
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1.经销权:制造商给予代理人在所在范围内以独家出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2.专营权:除代理人外,制造商不得再委任范围内的其它公司或个人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代理人可建议制造商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
第十五条:现金反点:
1.月度反点:代理人以每月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反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月度日期按当月的实际天数计算)
(1)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下(不含5*元),还总价值金额的1%现金。
(2)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2*元(不含2*元),还总价值金额的2%现金。
(3)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2*元-1*元(不含1*元),还总价值金额的3%现金。
(4)月度购货总价值金额1*元以上,还总价值金额的4%现金。
2.季度反点:代理人以每季度从制造商购得产品总价值金额的百分比来做为还现金。(货币以人民币计算)(季度日期按每年4个季度每季度3个月的实际天数计算)
(1)季度购货总价值金额5*元以下(不含5*元),反还总价值金
区域电商运营心得体会精选 电商运营经验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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