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概况范文 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汇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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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概况范文(精)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根据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确定的乙方照护等级,甲方
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
2.服务要求:各方同意养老服务标准按照以下第
(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2)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年日至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人民币
其中床位(托管)费:人民币 护理费:人民币 元/ 。
2.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其它 。
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现金结算 (2)支票转账
第五条 保证金
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证金:人民币订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
2.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如需变更照护等级的,应经乙方或丙方同意,并调整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3.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照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做出相应处臵:
(1)乙方需要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
方携乙方就诊。紧急情况下,可送急诊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外出就诊后所配药品,甲方按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医嘱执行。如乙方为中度、重度照护者,甲方还应提供外配药品管理服务,并办理相关药物交接手续。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告知丙方携乙方外出就医。在征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a)乙方因机能进行性衰退,坐、立困难,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b)乙方因认知能力下降,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2)。
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
3.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1)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带入自行保管。
(2)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自带家用电器。
(3)吸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4)照护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医所配药品应委托甲方管理,并与甲方明确约定(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5)出院时,应及时清理物品,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可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当乙方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
2)。
3.对乙方入住期间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在乙方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
(1)对甲方反映的有关乙方事宜,应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2)乙方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根据医嘱执行,并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就医情况。
(3)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4)当乙方不能自行处理时,办理乙方相应的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第九条 保险
1.甲、乙、丙三方可协商一致办理相关保险事宜。
2.甲方打√无效)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
3.乙方打√无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险”。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精神障碍,已经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2)乙方患有必须隔离治疗的传染病。
(3)逾期 月未支付费用(不得少于2个月)。
(4)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天(不得少于30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的。
(2)不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药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2.
3.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1.《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
2.《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 》
3.《变更事项确认表》(1-3)
甲方(服务机构):
名 称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乙方(服务对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担保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邮编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养老服务中心工作概况范文(精)二
养老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邮编: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编:
协议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己方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自愿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配套设施的义务。配备相应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根据体检情况,甲方确定乙方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详见护理及收费标准)。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居所进行调整。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对需抢救的,甲方大夫有紧急处置权;如需送医院抢救,可拨打120救护车(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担),之后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丙方或其他关系人。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甲方不承租乙方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六)甲方不对乙方在院区外的行为负责。
(七)如电话联系不到丙方或乙的近亲属时,甲方可以特快或挂号信的方式联系,回执时间视为乙方或丙方已知道。
(八)对乙方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提供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脾气秉性、饮食爱好、生活习惯、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外出要请假。
(二)遵医嘱。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
(四)外出及返回时应进行登记。
(五)与同室老人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六)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为乙方选用药品或可能影响乙方健康的其他物品,若委托甲方服务人员协助,应向甲方医生出具有效病历或医疗单位的证明,经甲方医生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所需药品中断,甲方不负责向丙方催药,丙方应对乙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五)丙方如带乙方外出,应自觉进行登记,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负责。
(六)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和丙方的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建有来客探视登记制度,外人入内及离开时均需自觉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仍应进行登记;
(二)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还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四)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l、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5、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不顾甲方的劝告和警示。
7、其他应当向甲方说明的情况。
(五)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六)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七)甲方组织乙方查体,乙方拒不参加的,后果自负;
(八)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九)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转诊期间视为假出院;
(十)乙方在甲方人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不承担不可抗力对乙方造成伤害的责任。
(十二)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服从甲方对护理等级调整。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出院,若因此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而引发的身体伤害。
第八条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财务室。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元;
2、伙食费每月元;
3、护理费每月元;
4、交纳押金元;
5、冬季取暖费每月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元;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连续天以上不在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内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收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乙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第九条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发现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影响其他老人生活的;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服务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或担保人签名)
姓名: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养老协议书范本二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三子:四子:
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四子一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体弱多病,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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