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严惩腐败心得体会范本(8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严惩腐败心得体会范本一
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尊崇党章、遵章守纪,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坚持“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反对“七个有之”,坚决与“两面派”“两面人”作斗争,2018年上半年,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12次,总支委员会6次,支部委员会12次。
2.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列》,深入开展“党性体检”,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3.围绕在全省跨越式发展中作出“四个更大贡献”要求,按照州委“新型工业强州、乡村振兴富州、绿色生态靓州、沿边开放活州”和县委“123”工作思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等各项工作。
4.抓好省委、州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查问责,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5.严明纪律,保证全县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6.通过反面典型教育,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坚决反对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构建风清气正党内政治生态。
7.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州县实施办法,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8.以上率下,持续推进作风转在前。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形成真抓实干、苦干实干的好作风。大兴学习之风和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不断锤炼“勇于担当、从严从实、学习创新、调查研究、善作善成、专业规范、清正廉洁”的“七种作风”,推动文体广电事业跨越发展。
9.对症下药,坚决反对“四风”。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特别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整治,从具体问题抓起,紧抓不放、一抓到底。
10.从严查处,坚决整治“四风”。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开展好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专项廉洁行动和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行动。
11.提高谈话函询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谈话函询,相信组织,诚恳接受,实事求是回答,放下包袱,发挥抓早抓小、事半功倍的效果。
12.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在注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同时,加大运用后“三种形态”,对达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坚决依纪依规处置;对严重违纪的,严查严办;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或者执迷不悟、拒绝挽救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13.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干部能上能下相结合,进一步充实干部使用廉洁意见征求环节工作,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但来不及核查的,适当延长考察时间或者暂缓考察。对欺骗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该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的坚决予以调整。
14.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不断增强不能腐、不能贪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切实做到从严从实、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
15.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脱贫攻坚年度检查考核发现问题作为反腐败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并落实“六项制度”,抓实“五项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一些人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扶贫领域纵深发展。
16.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好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7.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
1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忠实履行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19.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完善考核机制,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强化监督职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作用。
20.扎实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推荐严惩腐败心得体会范本二
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提法和论述,除了用词语气和轻重有所区别外,“严峻”两字始终被提到首要。这是党中央实事求是的判断,也是党中央反腐防腐决心的体现。“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
(一)微腐败的特点:
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
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近: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二)群众身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
“微腐败”危害巨大,他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从近年来我区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农村“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通过分析归纳,我们认为基层“微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漠视群众、政令不畅。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少数基层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群众的办事要求要么拖拉、要么推诿,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是克扣截留、套取资金。有的乡镇和单位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三是徇私舞弊、侵占“三资”。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四是隐形变异,贪污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
五是以权谋私,作风腐化。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发生的原因
自律防线不牢。一是一些基层干部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理论水平欠缺,廉洁自律自觉性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心存侥幸,甚至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二是一些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不知情,逃避群众监督。三是一些村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四是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五是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六是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七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微腐败”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制度的不完善间接产生腐败,腐败分子一旦找到制度“缺口”,就会投机经营权力而获得暴利,会为谋私利而不择手段地钻制度的空子。二是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绕开制度的监管,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如,有的村干部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
监督合力不够。乡镇纪委“三转”仍不到位,大部分乡镇虽然做到了纪委书记专职专用,但仍存在专职不专干现象,抓“主业”精力较少,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在落实监督职责中方法不多、手段单一,监督检查面狭窄,思路不宽,面上的检查多,深层次的检查少。往往是有音有信才查,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存在空白和盲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力度层层递减的问题。同级监督弱化,由于乡镇纪委书记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跟乡镇的联系要紧密得多,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乡镇纪委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干部,怕影响到个人的名利,认为与同志们相处久了,碍于情面,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另外,由于许多基层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是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危害一:由于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各不相同,“微腐败”容易导致差别对待,造成不平衡。
比如,一些与领导有良好关系的基层工作人员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容易的、有丰厚利润的、影响效果较大的工作。而与领导关系不太好的基层工作人员就可能会被安排做一些比较复杂的、没有很大影响效果的工作。同时,“微腐败”也会使基层工作人员丧失工作积极性,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以获得褒奖为目的进行工作,没有向上的态度,也不能进行有效的交流协调,使得一些本来容易完成的工作复杂化。
危害二:“微腐败”隐蔽性强,腐蚀党员干部。
“微腐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看不见却约定俗成的规则,其长期存在于社会中。比如,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拜访领导时要拿一些东西,遇到节日或者领导生日要请大家吃饭,喜事、丧事要随礼等,都属于腐败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把这些行为当作为人处世之道,把请客、随礼、拜访等行为作为促进关系以及进行沟通的必要途径,即使这些行为用的是公共财产。虽然一些“微腐败”行为涉及钱财数额有限,但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党员干部的“微腐败”行为会使其意志不坚定、思想颓废、自制能力下降。即使只是一点点的腐败,如果不及时治理,就会积少成多,最终使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不仅会断送自己的前途和自由,也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危害三:危害性大,败坏党内风气。
基层“微腐败”行为的产生,不仅会损害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利益,也会损害党组织工作氛围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同时,“微腐败”问题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会损害党的根基,减少人民群众的信任,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就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影响党和国家的长远发展。
危害四: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
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只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才是我们永远不倒的“靠山”。基层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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