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通用31篇)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1
_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__年__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______ 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2
_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__年__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5(续)
水水货物联运运单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__月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第一接转船名
航次
第一换装港
到达日期(承运人章)
收货人(签章)
第二接转船名
航次
第二换装港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_____用
重量?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月?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核算员
复核员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3
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年____月
起运地:________ 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路货物运单
货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 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4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发货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货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运送货物及运价情况
货物名称
数量(吨)
规格
车牌号
运费单价
(元/吨)
预算总运费
三、货物价值:
货物保价、保险:
四、包装要求:
1、托运货物的包装由甲方负责,应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
2、托运需冷藏保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运单中注明运输货物的冷藏温度和在一定时间内的保持温度要求。
五、装卸地点:
装货地点、运达地点: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 元。货物运输后,按月结算一次,同时凭开具的运输发票给付运费;以现金或银行汇票结算。如遇油费调整增减%,运费单价双方协商增减。
七、运输时间要求:
以签订合同之日到二0 年 月 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每次运输时间、运输数量按托运方书面(电话)通知和运单要求。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甲方的义务:①按合同约定凭货物运输发票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④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甲方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权利: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②凭货物运输发票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 乙方的义务: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九、货物安全及赔偿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十、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
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
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
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合同为甲方和乙方的长期合同,每次运输业务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以后再共同协商。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二0 年 月 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5
一、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二、委托人交运的货物如果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委托人有义务提交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
三、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包标、并作出标志、标签,并向承运人提交名称、性质及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
四、承运人对委托人委托托运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责任。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托运人是将货物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不是。承运人是运送货物的人,多为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他组织。货物运输合同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接收货物的人。收货人与托运人可以是同一人,但多为第三人。当第三人为收货人时,收货人就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关系人,此时货物运输合同就是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物包括各种动产,不限于商品。不动产和无形财产不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货物。
托运方: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6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货物需要使用运输工具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点,乙方承诺有足够运力承运甲方货物,兹此双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之。
第一章 运输工具
一、运输工具数量、质量要求
甲方货物交乙方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工具为适合甲方货物运输的 _____________ 货车,共计 ________部车辆,车号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运输工具就保持整洁,以适合甲方货物运输品质要求及货物安全需求。若乙方运输工具质量不良致甲方货物受损,乙方应按货物预达目标城市零售价的一倍赔偿甲方损失。
二、运输工具性质要求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之运输工具必须是乙方自有或与乙方签署雇佣/租赁协议之运输工具。前述运输工具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不限于对甲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运输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营运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细及相关资料或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相关资料包括行车执照,营运证,司机身份证等;除上述资料外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证明。乙方对承运运输工具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释或白日做提供其它运输工具承运。
第二章 承 运
四、操作规范要求
1.甲方应在使用运输工具前由专人负责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须派专人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货单并签收确认接单时间,若非乙方指派专人领取,领取人必须持乙方出具书面证明方可领取。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物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破损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出货单上签上认后,乙方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若签认后发现有破损,丢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且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一倍赔偿。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要求一部运输工具送多家客户。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接货地点。其它再次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送货安全性要求
1.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乙方除承担全责任外,需按市场零售价一倍赔偿,且所发生的弄事,民事纠纷与甲方无关。
2. 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货运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起半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亦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过大,乙方应做好货损及事故记录并取得相关证明。
3.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运输货物,否则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原特或要求乙方按货物到达之零售价一倍赔偿甲方相应之损失。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货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特殊情况,如天灾,路坏,天气造成货物运输耽误,不予赔偿。
六、送货的及时性,准确性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处理意见办理。否则,因此而造成货物迟送或错送,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可扣除当月运费10%作为处罚,扣罚余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相符并取得有效收费凭证。(收货凭证应有收货人签字盖章),因签收无效或有误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明确货物的交费地点及有权收货人。
3.因乙方示按约定向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臻使甲方之客户不能如期收回货款或其他款,货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的20%作为违约金。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把货物安全送至指定地点。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当次运费_________%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5.乙方需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收货人签收凭证交回甲方,否则甲方不予结算运费,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将凭证丢失,破损所造成之甲方货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之(运输车辆管理规范),前述管理规范为本合约之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7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审计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协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运输配送工作。
2.价格:按配送时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核对客户回执无误后,按月结算。
4.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保证所委托运输的药品符合国家规定,承担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1.2负责向乙方交接拟运药品的品种、数量,提供随货同行单、检验报告等。
4.1.3负责填写物流托运凭证和《药品委托运输记录》。
4.1.4负责与乙方共同查验药品的外包装,确保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并做好交接工作。
4.1.5负责提醒乙方注意有温度要求和特殊易碎药品的运输状态。
4.1.6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4.2乙方责任
4.2.1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时限内将药品送至甲方指定客户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托运凭证》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延后托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
4.2.2负责与甲方共同查验药品的外包装,确保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金额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乘以损失数量。
4.2.3负责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4.2.4负责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甲方约定天数内送达药品、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等。
4.2.5逾期送达药品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药品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除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4.2.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随货同行单回执联和药品委托运输记录回执联,并在送达药品日起10日内将上述回执联交回甲方。
4.2.7如回执联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10日内将回执联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5‰违约金。
4.2.8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4.2.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0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结算运输费用,并开具发票。
5.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前三个月,由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8.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8
(一)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特点
公路货物运输是汽车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关系的协议,公路货物运输合同除具有一般货运合同的特点外,还有下列几个特点。
第一,承运人必须是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运输工具、司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
第二,具有门到门的优势和特点。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合同可以是全程运输合同,即交由公路承运人通过不同的运输工具一次完成运输的全过程。
第三,承运人的许多义务是强制性的,如定期检修车辆,确保车辆处于适运状态;运费的计算和收取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乱收费等。
(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赔偿金的一般处理原则
承运方的主要违约责任
①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②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
第一,不可抗力;第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第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第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第五,托运方的.过错;第六,有押运人且不属于承运方责任的;第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③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规定处理。
④货物赔偿价格,按实际损失价格赔偿。如货物部分损失,应按损坏货物所减低的金额或按修理费用赔偿。赔偿费用应专账支付,不得在运费内扣抵。
托运人的违约主要责任
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②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
T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T错报笨重货物重量;
T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③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④由于托运方责任给承运部门造成损失,或因捏报而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时,除由托运方负责赔偿外,必要时应交有关部门处理。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9
托运方:______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约地:新疆__县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意向,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 运输货物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作规定的ⅱ类天然气。
二、 协议履行期:
承运日期:自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续约。
三、 运输地点范围:
1、本协议运输起点为:新疆鄯善火车站镇广汇(lng)液化工厂。
2、本协议运输终点为:甲方指定的(lng)接收气站。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时、准确的运输服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完成约定的运输运量计划。(每月 25 号前甲方给乙方报下月的承运计划)
3、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运价、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10台手续齐全完好车辆,必须对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保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2类及其它有关资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齐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厂灌装接气完毕,货物过磅称重,乙方在磅单签字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3、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服从甲方统一调配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4、货物重量以广汇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时的合理误差按每车±150公斤计算。超出此范围由乙方按(lng)出厂价从运费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每月运输计划,向甲方出具书面《车辆编配数量计划承诺书》,确保运输车辆的数量,保证完成甲方的运输计划。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确保运输车辆数量或甲方的运输计划,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发运(lng)运输车辆,将受到以下制裁:可以加收违约金壹万元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七、运费结算:
1、运费价格:给乙方承运运费单价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2、里程计算:具体里程数由双方核实确认为准。
3、吨位计算: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在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时应将产生的磅差进行冲减。(双方对账明细确认后盖章)
4、结算期间:乙方负责向甲方开据专用运输发票。甲方依据乙方开出的发票,在10日内结算运费(自双方对帐确认收到发票日起计算)。
5、为避免风险需缴纳运输保证金,首次运费中甲方有权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完成全年运输计划或确保每月运输车辆数量等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八、调价因素: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况,造成承运方实际运输成本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结算信息:
甲方名称:______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新医路支行
账户:______
电 话:0991-6____ 传真:0991-6_____3 邮编:8__
乙方名称:____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鄯善汽车运输分公司。
地 址:新疆__县火车站镇友好西路南侧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县火车站支行
账户:______9
税 号:6521_____
电 话:0995-___ 传真:0995-____ 邮编:83___
甲 方:_______然气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 方: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分公司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20__年6 月 1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篇10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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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货物运输承包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GF--9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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