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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8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

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和强化群众监督为出发点,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根本目的,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从而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防止和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失误失策,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阳光城市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示的对象、时间、范围

1、公示对象:

①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时间: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时间为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后,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时间为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之后,讨论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不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和转正,党(工)委也不予审批。

3、公示范围:根据公示对象的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和工作影响面,一般在公示对象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可根据公示对象的岗位情况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公示的内容

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部门),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结果和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等;

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部门),预备期起止日期。

四、公示的方式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党支部根据基层党委拟制的统一格式的公示通知,填写后采用公告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应张贴在公共场所,如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有条件的单位可利用“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基层党组织应设立便于群众反映意见的公示信箱和举报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公示意见的处理

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口头或署名书信等方式向支部、基层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群众意见向哪级党组织反映,就由那一级党组织负责处理,也可由上级党组织责成下级党组织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公示后,有关党组织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党组织受理反映意见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经调查核实,党支部应将情况分别向支部大会、党委会汇报,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凡具备党员条件的,予以发展或转正;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暂缓发展或转正;群众意见较大或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予发展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有争议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如实报上一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受理和办理反映意见情况,党组织应落实专人详细记录,及时归档备案。

受理的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向反映意见者反馈处理意见。

六、公示中的有关责任和要求

(一)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由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联系人由支部指定。上一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工作负指导、检查和监督的责任,受理支部无法独立处理的问题。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核实情况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保密。

(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保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透露反映人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借口对反映人实施打击报复。对违反纪律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发展党员公示制自20xx年4月1日起在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中实施。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请随时报送给我委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二

发展新党员公示

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经支委会研究,拟发展 等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准、选好发展对象,根据党组织关于发展新党员实行公示的规定,现将 名同志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内外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本党支部反映。

2、公示期间,欢迎大家对以上 位同志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入党积极分子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7天( 年 月 日- 日),双休日照常受理。(联系电话: )

附:拟发展对象名单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现单位岗位

特此公示。

党支部

年 月 日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三

经学院x党支部的培养考察,认为: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入党动机端正,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已具备入党条件。现将个人情况予以公示:

个人基本情况:(姓名) ,x(性别),(岁),x(族),毕业于(或现就读于系专业),学历;现任系教师(或干部)。x年加入共青团组织,x年xx月xx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x年xx月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x年x月x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x年xx月xx日经支委会讨论通过被列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合格。

请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是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从xx月xx日至xx月xx日止,共7天。

监督电话:zz(党委办公室)

联 系 人:zzz

委员会

二○一五年xx月xx日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四

经数理学院08、09学生支部大会讨论,拟发展方征阳、陆晓霞、高玥儿、陈静、冯紫婷、潘梦阳等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

为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根据《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沪教党[20xx]35号)的要求,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20xx年6月4日至20xx年6月11日)。各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

联系地址:红楼104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蒋忠勇

数理学院20xx年级

20xx年6月4日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方征阳,男,1990年9月生,数理学院09级统计学班长,推优时间20xx年5月,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党校结业,20xx年9月申请入党。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陆晓霞,女,1991年8月生,数理学院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宣传委员,推优时间20xx年5月,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党校结业,20xx年9月申请入党。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高玥儿,女,1990年12月生,数理学院09级信息与计算科学班长,推优时间20xx年5月,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党校结业,20xx年9月申请入党。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陈静,女,1991年11月生,数理学院09级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团支书,推优时间20xx年5月,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党校结业,20xx年9月申请入党。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冯紫婷,女,1990年6月生,数理学院09级教育技术(师范)团支书,推优时间20xx年5月,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党校结业,20xx年9月申请入党。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潘梦阳,男,1990年6月生,数理学院09级教育技术学学生,推优时间20xx年5月,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党校结业,20xx年9月申请入党。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五

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

男,x年xx月出生,学历。个人主要简历:x年x月一x年x月在xx中学读书,x年x月一x年x月在xx大学读书,x年x月一至今,在xx单位工作。x年x月,该同志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x年x月,在公开推荐基础上,经支部讨论决定将该同志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考察,x年x月,经党员大会研究讨论、上级党委批准,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一年的考察期将满,根据《党章》规定,经本人申请,支委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预备党员转正。

根据关于发展党员要实行公示制的要求,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如下:

1、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xx党支部或xx党委反映。

xx党支部 xx党委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核实,来信请署真实姓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xx党支部(盖章)

x年x月x日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六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年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省各地各单位按照评选推荐的范围、条件、比例和分配的名额,认真进行了评选推荐,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

x年拟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400名左右,其中职工劳模320名,农业劳模80名。3月份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基层民主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的办法,召开了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推荐,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审核同意;各级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机构就推荐人选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各地分别召开县(市、区)长办公会、县(市、区)委常委会、市(州)长办公会和市(州)委常委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各系统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3月20日,共收到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396名,其中:职工劳模人选318名(机动2名),农业劳模人选78名(机动2名);报送备份人选9名。

二、领导小组审查情况

(一)审查把握的原则。为了确保省劳模分配名额以及规定的各类人员比例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按以下两条原则进行了审核调整: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规定的分配指标和各类人选比例,超报的原则上不予考虑;坚持向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教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比例。二是把好荣誉台阶关。对企业负责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要求必须是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或相当级别)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对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一线职工、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工、农村基层干部和一线农民等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荣誉台阶。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做的主要工作。省劳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岱梨副省长重要批示和元江副秘书长的具体要求,先后分别两次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了审查。随后,组成6个考查组,分别由省人社厅、省委财经办(农办)、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对推荐对象中的企业负责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逐一进行了考查。

(三)各类人选的比例。在396名推荐人选中,职工人选318名,农业人选78名。

职工人选中,企业职工199名,占总名额的50.3%,符合企业职工不少于规定推荐名额总数47%的要求。其中,企业负责人45名,占22.6%,基本符合不超过22%的要求;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含农民工11名),占56.3%,符合不低于56%的比例。机关事业单位119名,占总名额的30.1%;其中处级干部15名,占12.6%,符合20%以内的比例;科教人员52名,占43.7%。

农业人选中,乡镇企业负责人8名,占10.3%,没有超过20%比例;农民10名,占12.8%;种养大户17名,占21.8%;农业产业化企业人员2名,占2.6%;农业科技人员5名,占6.4%;农村基层(林场、农场)干部31名,占39.7%,农村外出务工人员5名,占6.4%。

所有被推荐人选中,女性人选75名,占总名额的18.9%;少数民族18名,占4.5%;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3岁。

此外,我们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另外提出了9名备份人选(职工7名、农业2名),供省政府领导在讨论研究使用机动指标时参考。

三、推荐人选的主要特点

按照省劳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审查后,今年拟表彰的省劳模人选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人选覆盖全省各行各业,各社会阶层、各民族、各党派的先进代表,既有不同类型企业的职工,又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又有中小学教师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既有农村基层干部,又有普通农民等等。

二是向企业倾斜。在推荐人选中,企业职工占总名额的50.3%,超出规定比例的3.3个百分点。近年来,这些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已经和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面向一线职工。一线职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历来是劳模评选的“重头戏”。在本次推荐人选中,各地各单位共推荐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占企业职工人选的56.3%。

四是注重科教人员的评选。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各地各单位积极贯彻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共推荐科教人员52名,占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的43.7%。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师,共推荐了14名。

五是体现了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重视。在推荐人选中,外出务工人员16名,占推荐总数的4%。在推荐对象中,既有企业职工中的农民工,又有农业战线推荐的外出务工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为确保今年省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按时完成,提出如下建议:

1、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意见,迅速将有关人选进行调整,落实到位。

2、关于4个(职工、农业劳模各2个)机动名额的使用。一是从省领导推荐人选中产生,并按程序办理;二是从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备选人员中选定;三是机动名额不使用。

3、对拟表彰的省劳动模范人选在《*日报》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接到对推荐人选的举报信(电),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替补人选。

4、拟于4月28日上午在洪山礼堂召开“*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方案另行报批)。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七

经中共上高县环保局党支部教育、培养、考察,认为叶芃铖同志已具备了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经县机关党工委预审同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规定》精神,决定对叶芃铖同志进行入党公示。如对叶芃铖同志入党有异议的个人和组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函向县机关党工委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陈述异议理由及情况来源,同时署上单位和姓名,便于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截止20xx年7月12日。

叶芃铖同志基本情况

叶芃铖,男,1985年3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西上高,大学学历,现任环保局办公室主任,20xx年11月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20xx年10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县机关工委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立明

中共上高县环保局党支部

20xx年7月5日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八

为了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程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现就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公示制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

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和强化群众监督为出发点,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为根本目的,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从而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防止和杜绝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失误失策,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阳光城市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公示的对象、时间、范围

1、公示对象:

①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2、公示时间: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时间为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后,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时间为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之后,讨论转正的支部大会召开之前。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不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和转正,党(工)委也不予审批。

3、公示范围:根据公示对象的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和工作影响面,一般在公示对象的学习、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可根据公示对象的岗位情况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公示的内容

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部门),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结果和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情况,培养联系人等;

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部门),预备期起止日期。

四、公示的方式

公示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党支部根据基层党委拟制的统一格式的公示通知,填写后采用公告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应张贴在公共场所,如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有条件的单位可利用“党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基层党组织应设立便于群众反映意见的公示信箱和举报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公示意见的处理

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口头或署名书信等方式向支部、基层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映。群众意见向哪级党组织反映,就由那一级党组织负责处理,也可由上级党组织责成下级党组织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公示后,有关党组织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党组织受理反映意见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经调查核实,党支部应将情况分别向支部大会、党委会汇报,并讨论确定处理意见。凡具备党员条件的,予以发展或转正;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暂缓发展或转正;群众意见较大或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予发展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有争议的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党组织应如实报上一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受理和办理反映意见情况,党组织应落实专人详细记录,及时归档备案。

受理的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向反映意见者反馈处理意见。

六、公示中的有关责任和要求

(一)发展党员公示工作由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联系人由支部指定。上一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公示工作负指导、检查和监督的责任,受理支部无法独立处理的问题。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结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核实情况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保密。

(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保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私自扣压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得透露反映人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借口对反映人实施打击报复。对违反纪律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发展党员公示制自20xx年4月1日起在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中实施。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请随时报送给我委

精选公示催告申请书(推荐)九

经广东实验中学顺德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吸收陈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

学校党支部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来信来电请告知真实姓名。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xx年6月2日起至xx年6月8日止。

广东实学校党支部

二○一0年12月二十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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