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公文批示用语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精选3篇)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 篇1
(一)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 篇2
(一)署领导、办公厅主任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二)请署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
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