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精选26篇)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1
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治超办:
20xx年11月12日,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王建军同志就省交通运输厅呈报的《关于全省治超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批示:治超工作成效明显。望进一步把握规律,把握节点,把握经常,持续巩固治超成果。
现将省委领导同志批示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将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到全省治超工作一线。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切实增强治超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强化政府治超的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治超的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紧盯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严厉打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治超工作的规律性、节点性和经常性,强化联合执法、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坚定不移地抓好治超专项整治工作和治超“攻坚年”,扎实推进我省治超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2
各乡镇街校老科协,区老科协各分会:
现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三个批示原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全体老科协会员。 区委书记曹光亮在区老科协20xx年的工作总结上批示说:“请转区老科技协会。区老科协一年来工作扎实,成绩明显,难能可贵,应予表彰。请向全体人员转达区委和我本人的问候和谢意。”我们要以领导的批示为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努力开创老科协工作的一个更新局面,在今年的科普教育、服务“三农”、建言献策等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3
各县区质监局,直属单位:
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通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武同志在此文件上作出重要批示:“要全力确保我局责任区不出现任何问题”。
现将各级领导批示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地组织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各县区局要坚决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对划分的责任区工作要不折不扣的完成,确保所划分的责任区达到整治目标,不出现任何问题。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4
6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瑞标在《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创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工作材料》上批示:“商南县国地税创建合作示范区的做法(6+1合作模式及20字创建工作思路)值得肯定。” 6月20日,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批示:“请联络处加按语,尽快编发专刊。”
4月份,陕西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批示:“请借势、借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陕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矩:“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国地税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
6月23日,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批示:“国地税合作的经验很好,要继续努力,不断破解难题、精准发力,把各项改革举措有力有效的落实好。”
6月23日,商洛市市长陈俊在对国地税合作先后两次批示后,再次对商南县国地税合作工作作出批示:“国地税合作办税的改革试点在商南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肯定并尽快在全市推广。”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5
各镇(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现就加强和规范领导同志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批示是领导作决策和部署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涉及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对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办理落实好领导批示事项,既是各镇(乡)、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也是建设目标决策、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需要。各镇(乡)、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好领导批示事项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明确领导批示件的范围
区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各镇(乡)、各部门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或批请各镇(乡)、各部门领导同志阅处、参阅、阅研等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批示件,区政府办公室将填写《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领导批文》后予以转办。仅需各镇(乡)、各部门领导同志阅知的批示件,区政府办公室仅予以转发。
三、规范领导批示件的办理
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领会领导批示精神,准确把握问题实质,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出发,结合五通桥区实际,提出科学有效的办理意见和措施。领导批示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并负责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共同做好领导批示事项的办理工作。办理报告反映的情况要准确真实,内容要完整清楚,格式要规范严谨。区政府办公室将严格审核各单位的办理情况报告,发现办理质量不高、不符合领导批示要求的,退回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各镇(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签收、登记、查阅、归档等制度,要明确人员具体负责领导批示件的运转,密切跟踪领导批示件办理的全过程。领导批示件应按规定的渠道、程序、时限和范围进行传达和承办,不得随意改变、扩大传达范围。涉密的领导批示件不得擅自复印、上网、传真。对擅自扩散、泄密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高领导批示件办理效率
各镇(乡)、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时效意识,接到批示后要高度重视,根据批示内容按特提、特急等级公文处理,特事特办,抓紧研究办理意见,尽快组织落到实处。一般应在收到领导批示件后的10天内办理完毕并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办理结果。对一些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和项目推进等重要事项的紧急批示,要立即办理,并在收到批示件2日内上报办理情况及结果。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时间的,要在到期前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办理进度和下一步安排。
五、加强对领导批示办理工作的督查
各镇(乡)、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对领导批示件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运转情况,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汇总,对办理领导批示件情况进行通报,并向区领导定期汇报;区政府督办室将对领导重要批示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办理不及时,延误工作以及办理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xx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6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一、市委胡斌7月28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食品药品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发展大局、和谐稳定,责任重于泰山。能不能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待,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重大考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亮剑行动”,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7日在市局上报关于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会议时批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也包括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日常抽检责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查处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与此同时,要把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加强诚信建设,建立保障机制,构筑监管坚强防线。确保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
三、市政府唐燕副市长7月22日在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充市20xx年食品药品“四小”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0号)和《关于开展“打击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南食安办【20xx】11号)上批示:食品药品安全系民生大事。这两个专项整治活动很好,务必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请宣传部门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重视,达到共治目的。
请各级各部门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7月28日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7
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群众团体:
8月22日,市委书记李文章在固原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固原市“思想大解放树立新形象”活动简报》第52期“彭阳县古城镇任河村在思想大解放 树立新形象活动中动真格求实效”上作重要批示:“很好!古城镇任河村的做法好,有实效,抓好落实。”按照县委主要领导要求,现将领导批示及简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任河村的典型经验,并结合各自实际,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树立新形象”活动开展,取得实效。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8
商洛市商南县、延安市黄龙县国税局、地税局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为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外围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省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
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七万:“请借势、助力、关注、提炼、扩围。真正把国地税合作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炬:“全面合作零距离,意见沟通零争议,协调配合零障碍,工作推进零阻力。商南、黄龙两县国地税合作的模式和工作机制应认真总结、推广。”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张金山:“商南、黄龙两县国地税局以政府名义出台合作方案,这样不仅有利于国地税合作事项的落实,也有利于‘深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特别是更有利于‘营改增’工作的全面实施。这两个县局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推进国地税合作的做法值得肯定!也很值得其他市、县学习和借鉴。为此,拟建议在全省范围内转发他们的做法,以有利于此项工作及‘深改’工作的进一步扎实推进。”省地税局总经济师郭章献:“商南、黄龙二县国地税合作开展的做法值得肯定 ,建议各级地税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县、市、区级国地税机关的合作内容落地,使我省的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
省国地税局领导的批示意见,是对商洛国地税合作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鞭策,为此,商洛市国地税局提出三项要求,要求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地税局领导批示精神。一是各单位要及时将商南县国地税合作的做法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有效落实国地税合作各项任务,努力营造和谐、健康、有序、稳定的税收外围环境。二是各单位要认真借鉴商南县国地税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态度和方法,把创新当做持续探索国地税合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确保国地税合作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各单位要加强对国地税合作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提炼工作,及时将亮点工作挖掘上报,以便其他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学习和借鉴,不断将国地税合作向纵深推进。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9
州统计局党组、纪检组把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狠抓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紧密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密结合。以全州“铸廉行动”和“铸勤行动”为抓手,切实增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捍卫统计数据的权威和尊严,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州统计局近期分别召开了全局科级以上干部职工会和全州执法培训会,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 ,贯彻落实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湘生在全省统计系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上《坚决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旗帜鲜明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讲话精神。
在6月24日全州统计执法技术培训会上,州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海平(主持工作)强调,全州统计执法技术培训会是对统计执法工作的再布置,是落实中央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我州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全州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培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规范管理行为;履行职责,抓好统计执法执纪力度,通过执法执纪检查来优化统计环境,提高数据质量。
州统计局分三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的督查工作。要求各县市严格执行“贵州统计十不准”和《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清醒认识防范统计造假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数字造假也是腐败”的思想观念,真正把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进一步树立担当精神。同时要求加强“三新”为重点的新经济统计试点,加大数据审核把关,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流程规范,确保事关全局的重大统计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篇10
6月29日,省统计局向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分别报送了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阶段性总结报告。
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召开后,省统计局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贯彻国家局会议精神,及时部署,从速开展工作。按照会议要求,迅速制定了落实方案,并向各市州局印发了通知。同时,省统计局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书面报告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宁吉?局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及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提出了全省统计系统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做出重要指示的同时,省委办公厅还下发了通知,要求全省上下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局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在此基础上,省统计局又于5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局长会议,系统传达学习了近两年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从严格落实全国统计系统座谈会精神,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科学正确,维护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深入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省上下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极端危害性,从而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国家局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并将贯彻落实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统计工作的重点,以对党和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坚持标本兼治,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坚持依法统计。要求全省上下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把各级领导的批示和国家局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贯穿于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打好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攻坚战、持久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坚决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共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我省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省委、省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从省统计局机关到市县统计局,各级按照国家局座谈会精神和要求,对照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主动对号入座,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各市州、各县(区、市)都进行了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不规范、不符合统计法精神的行为及时纠正,并向省统计局上报了自查落实情况报告。在查找问题中,有的市州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面对面交流,总结过去,分析现状,
转发领导批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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