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企业合作合同
私人企业合作合同(精选3篇)
私人企业合作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公章:
签约时间:_年_月_日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以招标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容积率为___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并在第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私人企业合作合同 篇2
为设立 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 名发起人,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人为“ ”的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 为发起人代表。
三、发起人一致同意“ 公司” 公司章程(草案)并联合设立发起人事务所, 为未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五、公司初期资本总额为 万元,股份总数为 股,每股 万。
六、公司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的100%。如有其他出资人认购股份,需经全部发起人协商同意,再进行对公司整体股份的认购。
七、 公司的暂定前期费用为 万元,设立费用由全体发起人按比例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
八、不同意发起人非专利技术认购方式,实物认股可根据市场价和各发起人共同商议再定。
九、全体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届期对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责任;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
3、对现物出资评估高于最后审定价额之差价,负连带补缴责任;
民法典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还股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因发起人过失致公司财产受损害时,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十、发起人 负责全部设立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
公司章程(草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真正把公司发展壮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的名称为: 公司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三条 本公司由 ,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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