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政策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 关于法制教育心得体会(四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法制政策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了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社会正气,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3月7日,在周一升旗仪式上县一小以“三月法制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世界水日为契机,紧紧围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这一宣传主题,拉开了“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一、全校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实效性,学校领导班子、年级组均作了具体的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一是德育处通过周一升旗仪式的《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让新时代英雄永驻人间》(20__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大力宣传陶恂、杨玉禄为下井救人光荣献身、陈锐走亲戚时奋勇扑灭山火光荣献身、朱家伟从水塘中救出2名落水儿童后光荣献身、铁飞燕勇救遇险工人、周家德为制止抢劫勇擒歹徒被砍伤、周鑫凌晨下水救人 不幸光荣献身的先进事迹,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二是组织各班充分利用班会、班委组织开展“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募捐活动,各班学生纷纷捐出自己的零花钱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
二、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摆在学校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的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星期天组织师生上街开展“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倡议书2035份开展募捐倡议活动;学校德育处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师生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典范,促进全体师生关心、关爱、关怀见义勇为人员。
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截止3月28日共募集到“关爱见义勇基金”5650.9元,其中教职工捐款1060元,学生捐款4590.9元,使本次“综治维稳法制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三、存在的问题
我校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年级组和教师对“综治维稳宣传”活动重视不够,活动组织不力。二是受资金投入限制,宣传的密度不够,在宣传广度、深度上还需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针对宣传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综治维稳宣传活动引向深入,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综治维稳措施,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综治维稳宣传内容和今年的全县综治维稳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学校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严格政法宣传纪律,坚决杜绝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的恶意炒作。
主题法制政策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们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震撼着我们的心灵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主题法制政策教育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同学们:
根据市上的安排,今天来你们学校,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交流,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教育、帮助同学们不要染上或改掉不良行为,做一名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的出色学生,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健康成长,长大成人后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下面,我围绕三个问题,来讲解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学法、用法、守法。
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应该掌握的几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1、旷课、逃学;2、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3、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4、打架斗殴、辱骂他人;5、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6、盗窃财物、故意毁坏财物;7、赌博或者变相赌博;8、观看、收听、阅读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等;9、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10、吸烟、酗酒;11、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必须牢记,上述十几种行为都是不能做的。为了自身的健康成长,为了将来成为有用人才,成为栋梁之材,能为国家为人民为家庭多做贡献,未成年人应该刻苦学习,力求上进,养成良好的品行习惯,远离不良行为。
(二)未成年人实施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定义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本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如果实施了上述严重不良行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积极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教育,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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