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1
在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到达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以上。培训率到达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善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到达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透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四、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xx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
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在完成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供沪企业检疫申报点实现检疫电子出证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基本实现全县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全部实行电子出证。
(二)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组织做好人员队伍整顿、定岗定程序、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执法后评估、全员教育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等行动内容。要适应问责从严新常态要求,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提高动物卫生监督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过程巡查监管,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痕迹执法、记录可查的管理制度。根据《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动物检疫报检点建设管理,全县设立了40报检点,做到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都在明显位置设立公示栏和意见箱,并至少配备2名动物检疫人员。制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细化为百分制,明确了责任。
1.产地检疫工作。
检疫人员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必须遵循检疫申报、养殖档案查询、动物标识查戴、现场尿液检测、现场检疫消毒出证、检疫工作记录等工作程序。动物检疫官方兽医确认各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规定一本检疫合格证明规范填写出差错不超过三张,全面落实产地检疫痕迹执法、记录监管的工作要求。
2.屠宰检疫工作。
我局对定点屠宰场常年派驻动物检疫人员,针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把好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同时规范填写入场检查记录、检疫证明回收记录、待宰检查记录、耳标回收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同步检疫记录、宰后处理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档案管理等屠宰检疫记录,并将这些记录保存2年以上。
3.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实施定点屠宰场严格按5%抽检,养殖场按3%抽检“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品,将检查督促屠宰场和养殖场“瘦肉精”自检工作作为官方兽医检疫出证的重要条件。20xx年全县“瘦肉精”监管抽样检测3643批次,上市猪肉检疫率达100%。多年来我县保持未出现猪肉质量安全事件和“瘦肉精”检测阳性样品零记录。
4.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以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做好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为契机,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规范处理病死猪登记摄像留证记录,严历打击养殖场病死动物乱丢乱抛行为,建立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__县动物卫生处理中心由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目前国际上最为先进的美国第三代的dupps技术,建设地点设在__县邓家乡岭下村委会,占地15亩,主要包括: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配套设施设备、冷却塔、冷库、办公区和控制区,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汽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工程、以及无害化处理中心内部绿化、道路硬化、消防及安全监控等配套设施。
5.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我局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做到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统一领购、逐级发放、专人、专帐、专库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回收检疫证明标志,销毁记录规范存档。官方兽医以旧领新使用检疫票证,动物标识登记发放、信息上传、免疫佩戴、出证确认专人完成,确保我县检疫的动物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3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领导非常重视卫生执法工作,市二院东港海分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按照“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的工作思路,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管,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规范管理,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一是组织卫生执法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卫生监督机构纪律作风整顿,认真治理思想僵化、缺乏创新意识,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定期不定期组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业务技能培训,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监督和办案能力;
三是积极参加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广宣传,树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一是充分利用“315”、职业病防治宣传月、公民道德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在文化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展示打击非法行医及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安全等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发放各种卫生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5000余份;
二是举办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安全知识4期,对125家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业主)、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9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解读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讲解了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强调了公共场所经营者为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了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提高了公共场所经营者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监管
(一)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以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突破口,强化全镇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商场超市、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建立了各类公共场所分户档案,推行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了量化分级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经营行为。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配合广饶县卫生执法局对全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水源卫生防护,水质过滤、沉淀、消毒处理情况。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及学校自备供水单位10家,对水质进行了抽样监测对不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的供水单位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后水质再次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了居民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了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中小学及托幼儿机构26所,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生活设施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等内容,指导督促各学校成立了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落实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晨检制度,加强学生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三、创新亮点,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
(一)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资格、资质、医疗处方、输液记录、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等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了医疗执业行为。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各村卫生室利用公示牌公示医疗机构卫生基本执业信息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公示率为100%,维护了就医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打击非法行医成效显著。今年配合县卫生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2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2次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药店坐堂行医以及游医、假医等违法行为,以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诊疗科目执业、违法发布医疗广告、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行为。
一年来,我院卫生执法监督所在上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大王镇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4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食品站和xx县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__年1-10月,xx县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__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__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__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__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__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__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__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__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__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5
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按照年初目标责任书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现将一年来我所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领导班子,提供组织保障
在市卫生局党组关心支持下,自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原则,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真抓实干,使各项工作得以很好地贯彻实施,整个单位步入了正常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为顺利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机构建设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二月中旬,我所进行了内部机构改革,新组建了八个业务科室,一个综合办公室。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实施了中层干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竞聘上岗,把一批能力强、业务精、经验丰富的同志选拔到管理岗位。科长与科员双向选择,全员聘用。合理有效的分配了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逐步建成了一个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素质优良、执法水平较高的'市级卫生监督所,为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了突发公共...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6
*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关于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
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7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xx版)》、《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八个消毒剂国家卫生标准,加强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3月29日-30日召开了全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会议。全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对20xx年全省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学习了《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等八个消毒剂国家卫生标准。长沙奥克消毒制品有限公司、长沙市倍康卫生用品厂、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生产企业的代表在会上分别介绍了他们在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中取得的管理经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同行会上交流的管理经验使他们受益匪浅。
第一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牢牢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武器,严格依照许可规定及国家标准依法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内部监管,第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夸大宣传治疗作用及违法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消毒产品。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8
按照卫生局(卫执〔20xx〕231号)《关于印发20xx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监管情况,完成了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举办专题培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消毒产品经营行为,提高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意识,保障群众健康安全。5月8日-9日,分2期举办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培训会,全区130家药店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针对消毒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和药店非法行医的形式、特点、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要求各药店要建立严把进货关,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不得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不得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同时强调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实际案例对非法行医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宣讲。培训会结束后,区卫生监督所与101家单位签订了《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承诺书》。
二、强化监管,加大对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的处罚
今年4月份以来,卫生监督所以监督检查经营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是否建立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是否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01家,对27家销售不合格消毒产品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9800元,并责令立即停售不合格的消毒产品。对未建立索证索票、登记验收等制度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启动约谈机制 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
为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卫生规范要求,确保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效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xx年4月23日,卫生监督所启动约谈机制,对辖区内3家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此次约谈,首先由监督员提出被约谈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生产场所、清洗消毒工艺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餐饮具集中消毒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三是保证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四是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随后,被约谈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报告了整改措施。
四、开展专项监督、监测,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
按照《20xx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区作为试点区县圆满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开展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评定工作,旨在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合理分配有限的监督资源,突出监管重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首先按照产品的性质、用途、适用人群将消毒产品分为高、中、低危险程度三类,每个大类再依据企业自身风险控制水平的好坏分为二个等级,共三类二级,六个级别,与之相应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依次增加。
我区共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5家,根据产品的用途和使用人群全部为中风险,其中评为C级(中风险管理好)3家,D级(中风险管理差)12家,下一步我区将根据评定的等级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级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做好日常卫生监管工作
五、有序开展日常监督,巩固工作成效
(一)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可能影响产品卫生质量安全关键环节的监督,保证每年完成经常性卫生监督2频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届满的情况,及时通知生产企业办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换、发证准备工作。今年,共协助市所完成我区3家生产企业换、发证的现场审查工作,并为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档案和我区卫生监管工作档案。
(二)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完成了我区在产的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的消毒餐饮具抽样检测工作,共抽检样品30套。经检验,消毒餐饮具全部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三)完成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督促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年度的健康体检。
六、存在问题
(一)部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购进原料时未索取原料检验报告;无生产记录、未建立企业管理档案或管理档案不健全;生产区环境存在脏乱;原料、成品库的物品未隔地离墙存放;无产品自检设备或能力等问题。
(二)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无产品经营台账。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对消毒产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我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成果,确保我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9
我校卫生监督工作在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校园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以加强管理与指导,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部署,重在落实,有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状况
我校有师生员工499人,其中在岗教师24人,代课教师1人,工勤人员6人,学生468人。
二、业务工作开展状况
(一)用心开展校园卫生综合监督检查。为加强校园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教育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园幼儿园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校园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透过开展督查活动,并建立了校园卫生工作档案。从检查结果来看,目前校园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均高度重视,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要求采取晨、午检等有效可行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并督促各班级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建立校长为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追究制。透过此次检查,加大了校园领导对校园卫生日常监督的重视,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二)建立健全校园卫生监督建档。为规范校园卫生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园实行了档案管理模式,为校园建立了纸质和电子双份的校园卫生监督档案。
(三)大力开展校园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校园卫生监督职能状况,为今后校园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加强村街校园卫生监管工作的指导。为全面加强村街校园卫生监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站协管潜力,我校以镇卫生监督所为指导中心,全面加强了村街校园卫生监管指导。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联合镇教育部门,在年初召开校园卫生工作会议,以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班级,安排全年的校园卫生工作任务。做好校园春夏秋冬季四次校园卫生专题检查,并将校园卫生工作纳入对班主任考核评比。
(二)加强校园卫生培训。采取灵活方式,分层次对校园卫生分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疫情报告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校园综合卫生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力争校园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所突破。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篇10
今年上半年,食品卫生监督科在07年餐饮业综合整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监管制度和措施。按照08年工作方案和上级文件要求,依据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力度,更进一步提高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截止目前,在管辖区域内没有发生一起食源性安全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其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今年,依据县卫生工作会议《20xx年淇县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及中小型餐馆为重点场所,实行零距离监管,以《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xx年版)》为依据,努力使我县的餐饮业无证查处率达100%,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率达100%,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为切实明确责任,落实监管任务,根据科室职能和辖区分布情况,由冯江勇、张峰、张恒负责县城城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工作,8个乡镇划分为三个管理区域,并以组为单位实行执法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制,把具体整治目标分解到人、具体到事,责任到片的监督执法格局。同时各组分别对检查步骤、时间、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做出了详细部署,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宣传情况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一方面,能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使用违法产品,同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迫使违法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及时报道专项整治的监督执法情况。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不仅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和互动性,而且也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截止目前,县电视台综合专项报道2次,电台广播宣传累计6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2次,展示假冒、伪劣、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20余品种,发放宣传材料20xx余份,接收宣传群众达20xx余人,餐饮单位专题培训4期,培训人次1380余人次。
四、监督检查情况:
在工作中我们以查办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为突破口,统一标准,探索建立餐饮业原料索证长效制度。按现有的法规,结合卫生部公布的《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免费下发了《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对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及建帐内容均做了格式化的要求。同时加强小型餐饮单位(小吃店)的'巡查力度,提升其卫生许可硬件环境,改善餐饮卫生条件。要求小餐饮食品处理区墙面瓷砖到顶,橱柜标准化,肉类、水产、蔬菜分别设置专用清洗池,此外,还统一实施“证照、制度(卫生组织、卫生消毒制度、饮食卫生制度、操作间卫生制度和食品索证制度等)上墙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店容店貌,提高了品位。
在检查中针对卫生许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小型餐厅、快餐店、专营小食店等分门别类管理,通过限制经营项目、许可证有效期等做法适度降低卫生许可准入条件。截止目前,全县检查餐饮业165户,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县城以上城市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让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量化分级率达97%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100%;农村餐饮单位和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80%以上得到基本规范;查处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经营的10户餐饮户责令整改,整改后合格7家,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户餐饮户被依法停止经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县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克服和解决。一是多数餐饮业经营单位规模小,质控体系差,自身卫生管理机制不健全,经常性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低、效果差,且流程布局不合理,场地面积小,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二餐饮经营单位认识不到位,公共卫生意识差;三是无证经营的查处力度有待加强。无证经营的管理是动态的和长期的任务,需多部门联合配合。
针对上述问题,我科将依照国家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工作责任,围绕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
2024年卫生监督科室工作总结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