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粮食购销合同
学校食堂粮食购销合同(精选3篇)
学校食堂粮食购销合同 篇1
收购(需方)(简称甲方)投售(供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
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
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表:品种质量标准数量(百公斤)价格收购投售时间全年合计早灿谷(国家标准)/公斤月—月日中晚稻杂交谷(国家标准)月—月日优质杂交谷(国家标准)月—月日晚粳谷(国家标准)月—月日二、价格:早籼谷每公斤元,(其中市场元,政府价外补贴元)。
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
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生效,于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食堂粮食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如因乙方所供食品造成食物
学校食堂粮食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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