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检验项目协议书
分包检验项目协议书(精选3篇)
分包检验项目协议书 篇1
甲方(发包方):
乙方(分包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有关分包检验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作为(□通过CNAS认可 □通过CMA计量认证)实验室或(□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 □企业 □社会)实验室,甲方对其认可或认定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能力予以确认,并将乙方已注册的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及方法,作为甲方的分包范围。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就分包的测试项目向客户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的技术责任。
第三条 甲方保留对乙方实施第二方审核的权利。一旦发现乙方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自接到甲方送检样品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限内完成按甲方所要求的检验依据对需检项目的检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具测试结果报告。
2、乙方在承接甲方分包样品时,必须仔细检查样品标识、封口、数量等以保证符合检测的需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如有异议,请即与甲方联系。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承包的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实验室。
4、当实验室人员、设备等资源或注册的检查范围发生变化,已影响到承包的检测工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保证检测数据的重现性符合有关规定,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保护客户的机密和专有权的义务。
第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承诺:
1、就分包测试项目的能力负责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
2、保证乙方承包甲方检测工作所应获取的相应权益。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根据双方情况在行商定续期。
第七条 本协议各条款由双方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分包检验项目协议书 篇2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第一条 乙方作为(□通过CNAS认可 □通过CMA计量认证)实验室或(□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 □企业 □社会)实验室,甲方对其认可或认定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能力予以确认,并将乙方已注册的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及方法,作为甲方的分包范围。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就分包的测试项目向客户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乙方应承担连带的技术责任。
第三条 甲方保留对乙方实施第二方审核的权利。一旦发现乙方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向甲方承诺:
1、乙方自接到甲方送检样品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限内完成按甲方所要求的检验依据对需检项目的检测,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具测试结果报告。
2、乙方在承接甲方分包样品时,必须仔细检查样品标识、封口、数量等以保证符合检测的需求,确认无误后方可接受,如有异议,请即与甲方联系。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承包的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实验室。
4、当实验室人员、设备等资源或注册的检查范围发生变化,已影响到承包的检测工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保证检测数据的重现性符合有关规定,对检测报告的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保护客户的机密和专有权的义务。
第五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承诺:
1、就分包测试项目的能力负责向客户进行解释和说明。
2、保证乙方承包甲方检测工作所应获取的相应权益。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根据双方情况在行商定续期。
第七条 本协议各条款由双方实验室主任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分包检验项目协议书 篇3
委托方(甲方):
地 址:
受委托方(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意取得 小区家属院 楼旧房拆迁改造项目,基于乙方在该项目上前期付出了一定的心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甲方继续将该项目的部分工作委托给乙方进行,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旧房拆迁工作和水利局德阳分院西小区家属院住宅用地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谈判拆迁补偿安置事宜,保证甲方以不高于本条第2项所列条件取得该项目的开发权。
2、乙方保证该项目新建房屋容积率为6.5及以上,该项目还建安置房总面积以与业主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为准(还建总面积3.4万平米,误差正负百分之十)。
3、甲方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后,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项目所涉及的 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协助办理该项目开发的相关批准文件。但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价及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4、委托乙方负责承担该项目报建前的所有工作;委托支付 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和费用:前期安置费用,该项目所涉及的旧危房拆除,建渣清运,处理因拆迁安置的问题及纠纷费用)。
二、委托费用:采用委托包干形式,委托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
1、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由双方设定共管账户,甲方委派人员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乙方保证专款专用于该项目,不得挪着他用。
2、乙方完成拆迁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万元。
3、从甲方入场开工建设之日起 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 万元。
4、该项目报建且乙方将清理完毕的项目土地交付甲方后,乙方即完成该合同项下所有委托工作。
三、委托工作完成时间:六个月。从甲方支付第一次 万元款项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于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委托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从收到 万元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按约定完成委托工作,将干净土地移交给甲方开发的,则构成违约,乙方如数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违约金 万元。
2、甲方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放弃对项目的开发或未按约支付给乙方费用,则构成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金 万元。
五、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章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检验项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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