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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2024-06-033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精选30篇)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1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借款限额

  1、出借人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小写)12000000.00元内,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2、上述期间仅指借款发放时间,不包括借款到期时间。

  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放款方式

  借款人授权出借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帐户或借款凭证中所记载的其他帐户:

  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三条借款利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借款基准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不变(即实行固定利率)。

  第四条还款

  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结息日为每月的第30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

  2、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借款凭证中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直接汇入在出借人的还款账户。

  出借人的账户名、账号或卡号、开户行如下:帐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提前还款及借款延期

  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

  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

  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借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延期的,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

  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借款的担保

  借款人根据出借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公司的30%股份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最高额保证担保。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执一份,出借人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本合同签字盖章栏,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借人(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2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住所地: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 .00 元 ),借款期间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过 天。乙方承诺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00 元 ),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 ‰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 )为 ,联系方式为 。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________作价人民币________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4

  贷款方: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_年零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报送…

  …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颁布 单 位: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 日 期: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5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资金紧张,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事项订立本借款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二、借款期限:X年XX月XX日始至X年XX月止。

  三、借款利息:月利息为%。

  四、借款用途:缓解资金紧张,用于资金周转。

  五、借款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六、逾期还款罚息:逾期还款的按照每日%的标准计算罚息。

  七、争议解决:如乙方到期未还款,甲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除还款付息之外,还应承担甲方追讨借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X年XX月合同签订地: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6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保证人:(以下共同简称“丁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乙方借款的担保,甲方同意接受以上述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丁方愿意对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各方协商一致在xx省xx市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部分借款内容

  第二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万圆整,其中:现金万圆整,甲方委托x有限公司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万圆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共计十二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月付息,借款到期,还清全部本息。

  第五条逾期还款罚息:当期还款期限到期,每超过1日未偿还相应款项的,甲方有权按照月利率3%加收罚息;三周内仍未偿还相应款项的,每超过1日甲方有权再按照周利率1%加收罚息;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质押权和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以实现其债权。

  第六条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办理抵押等担保事宜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部分抵押与保证

  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座落于xx市xx区路南侧,于19xx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号为:x国用()字第号,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日期为自19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

  第八条抵押值: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万圆整。

  第九条抵押登记: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丙方应持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的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如因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无效或抵押登记涂改的,乙方、丙方应对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各自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十条抵押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款项得到清偿时止。

  第十一条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和保证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居间费用、罚息(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以下简称“全部款项”)未清还全部款项前,抵押人与保证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全部款项及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保管:抵押期间,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无论何种原因使抵押物毁损、贬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四条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让、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设定其他负担,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抵押期间,丙方应将其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以其他形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金额及利息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评估:抵押期间,若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丙方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六条抵押物的处置:如乙方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甲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负担。

  第十七条抵押的注销:甲方在乙方偿还全部款项后10日内协助丙方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丁方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部分承诺和保证

  第十九条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9.1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19.2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等全部款项;

  19.3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如有增加负债、承担违约责任或有任何诉讼、仲裁,可能对乙方任何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9.4保证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它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任何协议文件;

  19.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19.6在更改住所或通讯地址时立即通知甲方,否则甲方的任何通知发送至乙住所或通讯地址均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二十条丙方的承诺和保证

  20.1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权、占有权与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未在本合同签订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予他人或设立权利限制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诉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20.2按照本合同约定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抵押登记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公证、审批、登记及其它办理抵押登记实际发生的费用;

  20.3合理占管及使用抵押物,不得将抵押物用于法律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20.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全部款项;

  20.5准许甲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依法进入抵押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以便查验;

  20.6按照甲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抵押物的保险、抵押登记、拍卖、过户等手续,以确保实现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益;

  20.7抵押期间,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由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等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0.8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贬值或者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本合同下全部款项的,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20.9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丁方的承诺和保证

  21.1自愿承担对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的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丁方承诺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21.2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义务,或乙方发生任何违约事项,以及丁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和承诺不真实或不履行,甲方即可书面通知丁方履行担保责任;丁方保证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保证责任,代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

  21.3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取得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丁方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乙方清偿全部款项所导致的损失,如因处理抵押物而引致任何纠纷或损失,丁方承诺概与甲方无关;

  21.4丁方保证其保证责任不受甲方从他方获得抵押权益所替代,只要乙方违约,甲方无需先向乙方、丙方主张权利或处置抵押物;

  21.5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须作一定删减、修改或补充时,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丁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第五部分支付借款的先决条件

  第二十二条在以下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

  22.1乙方已向甲方出示其公司证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其公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交予甲方留存;

  22.2丙方已向甲方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或能够证明对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享有完全处置权的证明文件,证明丙方有权将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进行抵押;

  22.3甲、丙双方已共同向土地与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该土地使用权与房地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并已取得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

  22.4丙方支付并已缴清办理抵押物评估、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2.5丁方甲方出示其身份证明,并出具其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自愿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声明。

  第六部分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第五部分所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后,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借款支付予乙方。

  第二十四条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查。

  第二十五条无论何种愿因而导致抵押物毁损、价值减少,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如丙方不提供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将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二十六条有证据显示乙方财务状况恶化、出现重大纠纷或严重资信不良记录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还款。乙方拒绝还款的,甲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及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无须征得其他各方同意,可将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他人,在转让后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即可,其他各方须继续向甲方的受让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其他各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方;其他各方的继承人或受让人,仍须向甲方的受让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第二十八条在乙方及其他各方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后,甲方应解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将有关抵押的证明文件归还各方。

  第七部分抵押权、连带保证责任请求权的行使及实现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29.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停业、歇业、申请或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

  29.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按期足额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及其它费用;

  29.3乙方存在重大诉讼或诉讼风险,以致对乙方清偿债务产生重大影响;

  29.4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抵押;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以及其它严重危及抵押权实现的情况;

  29.5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可能危及甲方权益而丙方又未能提供令甲方满意的相应担保的;

  29.6本合同作为乙方、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抵押物提交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变卖、处置的文件依据,乙方、丙方、丁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并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积极协助,以使甲方尽快实现其抵押权。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丙方、丁方共同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变卖、处置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义务致他方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满,乙方未能清偿债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日计算)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十二条丙方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涉及诉讼或仲裁、已设定抵押;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日计算)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九部分合同解除

  第三十三条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情形发生时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全部款项,或以合法的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以清偿全部款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各方之时解除。

  33.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全部款项的;

  33.2乙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或其财产等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致使甲方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

  33.3乙方因撤销、解散、破产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财产代管人等拒绝代其履行合同义务清偿债务或无人代其履行合同义务清偿债务的;

  33.4丙方的抵押物受到查封、冻结或扣押、没收等影响或威胁,导致甲方认为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已受到影响的;

  33.5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借、托管等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

  33.6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债权的行为。

  如发现本条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项或有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实已经发生,各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赋予甲方在合同履行至五个月时拥有一次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需理由,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其他担保方,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各方时解除。乙方及其他各担保方应当自收到通知后35天内归还借款本息。

  第十部分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各个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不受其他条款是否无效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各方发生争议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条款外,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绝执行本合同中没有争议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部分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部分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提交的各有关文件资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项可能签订的任何修改、补充协议、甲方向各方发出的任何书面文件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中约定的通知,以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在投邮3日后,即视为已送达。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所提及的甲方,亦包括甲方的继承人、受让人;乙方、丙方、丁方,亦包括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丙方、丁方的继承人、受让人、财产代管人等。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乙方、丙方、丁方仍应履行一切还款、担保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乙方、丙方、丁方追偿全部款项。

  第四十四条各方约定,如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应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抵押登记机关等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签章

  各方已详细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方(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xx省xx市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日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7

  甲方 (贷款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借款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保证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因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款用途: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

  二、 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本金为 元。

  三、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为止,中间总计计息 天。

  四、 借款利息、利率:

  1、乙方借款期间向甲方支付利息。

  2、甲、乙、丙三方约定本合同计算利息的日利率为借款本金的千分之 (利息=本金× ‰×借款期限)

  3、甲、乙、丙特别约定,如本借款合同因利息、利率问题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被迫诉至法院或仲裁,乙、丙二方承诺,在无法执行本合同约定利息、利率的情况下,最后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按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最高倍数执行(例如,目前执法机构执行的最高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乙、丙二方同意执行四倍,以此情况类推)

  五、 违约金、乙方不按期足额偿还借款,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本合同借款本金的10%(百分之十)

  六、 借款保证人:

  本借款合同保证人为丙方,丙方特别承诺自己对本合同借款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即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偿还债务的,丙方向甲方保证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保证责任。

  七、 本合同生效条款:三方签字、按指纹后,本合同生效。

  八、 借款及还款方式:

  1、本协议三方签字、按指纹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银行卡或账号将借款打入该卡号或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精选30篇)(公路收费权质押)借款合同书 篇1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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