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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 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一

正值岁末年初,召开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交流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很有必要。刚才,张俊局长代表局党委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报告提出了“人性化执法、精细化管理、规范化建队、社会化宣传”的主题,定位准确、方向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世平同志具体指导下,局党委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苦干,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绩。一是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围绕城市管理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好“创模”、整治“八乱”、违法旧村居改造处理等重点工作,敢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200多万平方米,制止各类违法建设8400多处,清理占道经营11万处,查出运输洒漏车辆2300台次,各项整治行动规模大、方法新、效果好,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得到省市领导、广大市民和驻济单位的普遍认可和赞扬。二是城市管理新局面初步形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运转四年多来,成功推进了城市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改分散多头执法为一家综合执法,改城市执法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为“三权分离”,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约束保障制度和优胜劣汰机制,主动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相结合,对城市管理中各种静态和动态事件做出迅速反应、快速解决,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文明执法形象良好。在执法过程中,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突出人性化,始终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执法”,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起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四是队伍建设迈上台阶。狠抓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抓班子、带队伍,摸索出了很好的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包括驻济单位和市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努力拼搏、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城管执法战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对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示诚挚的敬意和祝贺!

在已经取得的成绩面前,我们要客观地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今后工作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然十分严峻和繁重。当前,全市上下正同心戮力紧张筹办第十一届全运会,这项任务艰巨而光荣。为此去年9月29日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研究济南近两年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求抓住机遇,奋战两年,使济南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市容市貌和城市载体功能有一个大提高、上一个大台阶,以新的面貌、新的形象、新的姿态办好十一届全运会。省委李建国书记四次到济南视察工作,每次都特别强调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济南的城市建设管理要让全省和济南人民为之一振,让国人世人眼睛一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寄予厚望。20xx年,全国的目光将聚焦济南,我们必须将良好的城市面貌呈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已经确定的80项建设任务和90项整治项目,项项都与执法局密切相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承担着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的任务。二是市容市貌整治离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前期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城市面貌仍然不能尽如人意,大量违法建设需要拆除,不少破损山体亟待整治,城市的日常管理需要下大力气规范,需要解决和处理的问题还很多。因此,整治标准必须进一步提高,执法管理必须更加到位。三是城管综合执法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强化。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旧的矛盾解决了,还会不断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城管综合执法需要做更多更细的工作,有效破解矛盾。比如规划与规划执行脱节,城管执法执行难的问题急需解决。这就需要发扬探索创新的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强化法律支持和综合手段,尤其要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办案能力,整顿作风纪律,强化执法行为规范。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省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9.29”省委扩大会议精神,筹办好全运会的关键之年。城管执法局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力军,担负着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全力以赴打好全运筹备攻坚战,是职责所在,使命所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大局和紧迫意识,时刻牢记“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政治责任,把奋战两年、迎接全运目标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自觉服从、服务全运会大局,提升境界、振奋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就是20xx”的时间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围绕省委提出的争创“六个一流”目标,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任务,不辜负中央和省的信任与重托,努力把省会现代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着力创新发展,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再上新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管理的要求、对象、手段和方式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市城管综合执法经过四年的发展,正在不断走向成熟。但是总起来看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执法管理怎样更有效,工作怎样做得更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改进。要统筹兼顾,破解矛盾,激发活力,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推动城市综合执法工作上境界、上水平、上档次。特别要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处理好城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城管执法人员是城市一线管理者,肩负着维护城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城市环境整洁优美的重任。城管执法与公检法执法不同,工作性质、工作对象、工作程序、工作方式方法、工作理念都有很大区别。公检法执法的工作方式经过几十年的实践,都已经很成熟,有法律的坚强支持。城管执法的工作对象在罪与非罪之间,大部分为非罪,执法对象大多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必须“人性化执法”,在理念上要明确,不能急、不能燥。要大力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大力拓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新路子,实施和谐城管“民心工程”,围绕“水、路、房、烟、尘、气、声”等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抓好群众身边事、眼前事,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快速反应机制,群众提出的意见要件件有回音,真正让群众满意。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广开渠道,保证公众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群众、舆论反映的各类问题下决心予以解决,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浓厚氛围。

二是处理好城管执法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城管执法局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集中了市直多家部门的十几项行政执法职能,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条块分割、职责交叉、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体制机制上的弊端。但是,随之带来的问题是,城市管理过于依靠执法部门一家,管理难度增大。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把机制体制问题作为一个重点课题专门研究,争取尽快拿出部门管理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的办法,在根本上加以改进。其次要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与各级政府及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与政府各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建立良好的部门关系、工作关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日常管理责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团结共事,将一家“独唱”,变为由城管执法、职能部门、各级政府紧密配合的“大合唱”,搞好城市管理对行政管理权与处罚权的有效衔接,跳出“发生-处罚-再发生-再处罚”的怪圈。

三是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为有效震慑城市建设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进行管理处罚。要继续加大拆除违章违法建设的力度,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交给的政治任务。要紧紧围绕迎全运重点工程建设、围绕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围绕改善民生,依法拆除违章违法建筑。对此既要有坚定不移、背水一战的决心,又要从法律上、规划上、质量上和群众反应上研究透、把握准,把工作做细。同时,还必须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执法”,区别情况,区分层次,把握政策,掌握好教育与处罚的尺度,刚柔相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工作。对一般的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为主,在纠正违章时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当事人主动接受管理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矛盾冲突和激化。特别对困难群众和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要多设身处地想问题,急他们之所急,想他们之所想,办实事解难题。对不能够及时整改的,也要根据情节,做到先教育、后处罚。在处罚过程中应做到有情、有理、有据、有节,避免事态的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尤其要把握住底线,妥善解决好各种突发问题,坚决不能发生恶性事件。执法工作要特别注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我们的实际行动,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深入推进,严防死守式的“堵”作为管理的单一手段正在渐渐失去应有的效用。疏导作为一种新的执法手段,其有效性正在被广泛验证。疏导说到底是管理服务理念的一种延伸,它要求执法者设身处地为广大市民和投资者提供到位服务。对违法建设要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依法进行整治,“堵”要坚决,“疏”要畅通。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违反土地法规、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少数违法建设项目,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决不能手软。对不违反土地法规、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不存在影响居住质量安全隐患的“程序违法”项目,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抓紧研究办法,或者由政府收购,改造为保障性用房,加快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或者尽快完善手续,让社会资源发挥其应有价值。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马路停车等顽疾,也要采用引导建设规范的集贸市场、“民生市场”、停车场等办法,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维护良好街容街貌,实现和谐城管、和谐执法。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城管执法良好形象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城管执法范围更广,权力更大,相应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执法人员行使的是政府权力,每一名执法队员代表的不仅是个人的形象,是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更是政府的形象。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的执法队伍,保证行使权力公平公正,塑造整个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政府形象增光添彩,非常关键,非常必要。

一是练就过硬本领和素质。要以当前全市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单位和个人在精神状态、思想境界、工作标准、发展思路和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组织整改,切实使思想境界有新提升,发展思路有新拓展,工作标准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大力推进学习型部门建设,将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年年搞、年年抓,形成全员培训制度,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本领和工作效能。

二是塑造城管队伍良好形象。认真学习今年1月15日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把心思放在干事业上,把精力花在求发展上,把权力用在做好服务上,廉洁自律,克已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勤政廉洁的长效机制。积极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坚持“用心执法、用情执法”,严格“三项承诺”、“五条禁令”,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让党委、政府放心,社会各界公信,人民群众公认,成为政府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表率。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胡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

同志们,做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要时刻牢记“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政治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升境界、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把城市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筹办第十一届全运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推荐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管执法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教育与处罚、疏导与治理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城管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执法部门不得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和创收途径,不得以罚款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第四条城管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市城管执法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城管执法工作。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

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城管执法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提高城管执法水平,改善城管执法装备条件,实现执法手段现代化。

第七条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宣传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配合城管执法,协助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新确定和调整的行政处罚职责,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城管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对流动状态的违法行为,由相邻区域的城管执法部门约定管辖。管辖权发生异议的,报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对有重大影响的违法案件可以直接管辖,也可以组织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对其执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具有下列执法职责:

(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依据城乡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资源规划主管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三)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点产生的音响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五)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六)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

(七)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决定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

第十一条已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行使;仍行使已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行政管理部门不因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而改变其他行政管理及监督职责。

第十二条因城管执法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书面建议有关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执法规范

第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程序合法。

第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调查笔录;

(二)进入正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收集违法证据,制止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四)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不及时实施查封、扣押,可能影响公共利益或者案件查处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查封、扣押,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

第二十条城管执法人员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应当会同持有人对被查封、扣押工具、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查点清楚,开具查封、扣押清单。

查封、扣押清单由执法人员和持有人签名,各执一份。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查封、扣押清单上注明。

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的物品易腐烂、易灭损或者不易保存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处理。

第二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将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退还给当事人。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城管执法部门决定解除查封、扣押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领取工具、物品,无法通知当事人的,应当发布公告通知。当事人应当在通知和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领取,超过规定的期限延迟领取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调查取证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结论。需要鉴定的证据数量较大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进行。

抽样取证应当采取随机的方式,抽取样品的数量以能够认定本品的品质特征为限。

第二十三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二十五条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采取其他方式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当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改进执法工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执法配合

第二十九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管执法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管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城市管理信息。

第三十一条城管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或者专项整治活动,可以联合执法。

第三十二条城管执法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三十三条审批与城管执法有关的事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和相关资料告知或者抄送同级城管执法部门。

第三十四条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行政行为不当或者违法的,应当责令改正。上级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下级城管执法部门不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查处或者直接查处。

第三十六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执法程序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管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控告。

第三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保证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城管执法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刁难、侮辱、殴打或者唆使他人殴打当事人的;

(四)故意损毁当事人财物的;

(五)截留、挪用、私分罚款或者扣押、没收财物的;

(六)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的;

(七)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执法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条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仍行使已交由城管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拒绝、阻碍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推荐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三

一年来,本人在城管委(执法局)党组和执法支队以及同事们的关怀、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坚持“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思路,坚强拼搏,求实创新,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圆满完成全年拆违工作任务,使自己在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工作中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现将一年来本人的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述职如下:

1、加强政治思想学习。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人充分认识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精神状态的动力源泉。一年来,本人坚持不懈地扎实工作,虚心向先进的同志学习,学习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优秀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坚强党性和优良作风。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平时自学。特别是认真的学习了党的***报告,使我更加清晰地知道了自己努力和提高的方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也更加坚定了我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的走的决心和信心。深刻领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树立了“讲工作、讲团结、讲奉献”,进一步提高了本人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确保在思想上和党保持高度一致,也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同时,能认真参加党员评议活动,对照党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能处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以身作则,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

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的业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在平时的业务学习过程中,能虚心向其他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想多听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城管工作中得到锻炼。同时,本人还充分利用工作闲暇时间,自觉学习了物权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不断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为今后更好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违法建设管理处,是协调我市执法系统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主要处室,同时又主要承担着我市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作为违法建设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在工作中,本人更加注重严格把关,遇事向领导多请示多汇报

一年来,本人始终坚持“人性化执法、和谐拆违、平稳推进”的工作思路,在认真总结几年来拆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督导各责任单位的管控、拆除和宣传工作;积极协调各区县三级监管网络,发挥监管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力度。全年配合各拆违单位共拆除违法建筑147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万平方米的147%;全年勘验各区(县)待拆现场1527处,勘验面积达92万平方米;参与各单位规模较大的强拆行动53次,对一些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下发了督查通知并实施了拆除。利用节假日先后对全市暗查61次,对暗查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督查督办。

本人能经常性的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始终将干部廉洁作风和自律意识作为维护党的威信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严格遵守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常把自己和身边的干部群众放在一起,用身边发生的违纪案件警示自己,做到警钟常鸣,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具体工作中,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边学习边实践边积累边提高,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政策,用好权,把好关,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反省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距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

二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矛盾解决的办法不够多。

三是忙于具体事务工作较多,思考矛盾、梳理问题较少。没有从大局的角度,思考处理解决一些问题。对此,我将吸取教训,坚决予以纠正。

今后,我将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对全市违法建设的遏制、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做好现勘研讨建议工作。

推荐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四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__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队伍,比作风,创综合型机关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二、抓市容,比业绩,建实干型队伍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三、抓重点,比成效,破专项性难题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__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__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推荐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五

20xx年紧紧围绕我区城市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始终坚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学习,持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首先在日常工作中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论述,并运用其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关心时事政治,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强化市容执法管理,城区容貌大为改观

认真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扎实组织开展各项执法活动,共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60余起,其中简易程序50余起,一般程序10余起,使市容市貌得到显著改观。

1、乱设摊点明显减少。乱设摊点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点。对此,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狠抓重点整治,另一方面强化疏导管理。对市区主干道乱设摊点进行全天候巡查监察。积极参加中队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重点取缔市区商业集中区、小区马路市场、学校及菜场周边乱设摊点。实行正时与错时管理相结合等管理办法,巩固整治成果。

2、户外广告不断规范。强大巡查和宣传力度,认真耐心地向业户宣传广告申批制度及流程,并对辖区内新设或更换门头未申批的,及时通知改正或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使辖区内户外广告及网点门头设置逐步走向正规化。

3、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现象逐步遏制。以教育为目的,处罚为手段,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及时对辖区内网点、路域等周边的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多次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处罚,使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得到了很大改观。

4、路面污染、运输洒漏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拆迁区及过路运输车辆进行24小时监控,对建筑工地、拆迁区采取提前介入和后期监察的方式,予先告知道路运输相关要求,然后加强监管力度;对过路运输车辆采取流动巡查,发现未封盖或封盖不严车辆,坚决予以查处,杜绝了城区大面积路面污染。

三、严于律己,坚决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在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仪表,规范着装,时刻保持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城管人员形象。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廉洁奉公。在工作时间以外,同样坚持原则,做到“慎独”,并敢于同一切不良现象行为作斗争。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好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连续多次在中队执法月评中名列前茅,并被评为奥帆赛、残奥帆赛执法工作突出贡献先进个人。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够强。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工作中多动脑、勤动手、常跑腿,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力争在实际工作取得更多的成绩和认可;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真实、高质、高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城管队员。

推荐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六

2018年,我们将继续围绕高原生态文明县城建设目标,强化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精细管理,创优环境,持续改善和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效果,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和现代化。

1.细化管理,强化责任。城区环境卫生监管实行网格化管理,分区域、分路段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着力抓好公共区域、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垃圾场的管理。

2.争取资金,继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协同建设、房产等部门督促乐民花苑、天庆花苑、龙泉花苑等新建小区配置完善环卫设施,引导居民群众定点投放垃圾,逐步改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的行为习惯,整体提升县城环境卫生面貌。多方筹措资金,逐年在各路段设置果皮桶、维修垃圾箱,争取购置摆臂式垃圾清运车1辆、道路清扫车1辆。进一步夯实环卫基础设施,积极争取资金,建设垃圾中转站1处,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及早申报项目,为建设数字化城管提前谋划,逐步实现城市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3.加强日常管理,净化环境卫生。继续加强充实环卫保洁力量,增加巡查次数,落实奖惩机制,在全天候、全覆盖上下功夫,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定时集中清扫路面、全天候保洁环境卫生。配合洪水镇、社区共同治理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的死角卫生,教育引导居民定点倾倒生活垃圾。继续坚持积雪清运制度,督促各责任单位、门店及时彻底清扫拉运积雪,确保雪后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整洁。坚持生活垃圾包片清运制度,日产日清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及时彻底清运居民楼院的生活垃圾。加强垃圾场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处理生活垃圾,确保垃圾处理工作规范运营。

针对当前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服务功能尚未完善的现状,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理念,重点治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违章现象,确保市容市貌整洁,居民生活方便,社会和谐稳定。

1.分类管理流动摊点,建立流动食品摊点实名制持证上岗与登记备案制度。进行统一摸底排查,按类划分为餐饮摊(包括早点摊点、烧烤摊、小吃摊)水果摊、果疏自产自销摊三大类,明确标准,统一要求,要求统一经营地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基本卫生要求、统一配置垃圾收集桶。在居民小区设立便民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在世纪嘉园、北苑小区、乐民小区、团结巷等处的闲置空地设置便民市场,引导商贩入市规范经营,并与经营者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明确经营范围、经营时间和环境卫生标准,同时,加强监管,对未按规定经营、未履行环境卫生责任的摊点进行取缔,配合相关部门加快专业市场建设,使各类摊点有市可依,从源头上解决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的问题。

2.提前规划,示范引领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按照设立标准,进一步规范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的审批制度。先规范新建区域,后整治老城区门头牌匾,提前向新建区域的单位、门店提供设置标准,统一设置一到二条示范步行街,然后引领规范旧区域门头牌匾设置,从源头上保证门店招牌整洁美观、符合要求,对脏污、破损的店牌依法强制拆除。在中心什字、繁华地段设立信息公告栏,引导居民定点张贴信息。定期组织人员清除“牛皮癣”小广告。

3.先易后难,治理乱搭乱建。配合建设部门,严密监控违章建筑,及早发现,坚决拆除。对临时建筑物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拆除。

4.部门联动,规范车辆秩序。在人行道合理选址,设立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点,教育引导居民规范停放车辆。采取媒体曝光措施,督促沿街单位和门店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齐抓共管,维护市容秩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的现状,借鉴近年来集中整治的经验,今后不定期开展由运管、交通、工商、建设、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参加的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借助于综合执法的力量,实行源头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彻底解决因职责不清、管理推诿而造成的难题,确保相关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城市管理井然有序。

着重从强化队伍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学习培训等形式,增强执法人员主动干事,敢于做为的服务意识,实现“三个转变”。思想上从怕软懒散混向积极主动敢做敢为转变,行动上从严管重罚向前置服务转变,管理上从简单粗放向精细长效转变。继续开展效能风暴、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城管执法“八项承诺 ”、“八条禁令”制,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帮助联系村及联系户在加快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继续开展城管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的城市环境维护意识。今后要把市民素质教育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切入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规,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城市。

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 城管执法工作讲话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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