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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包工包料合同书样本

2024-06-063

装修包工包料合同书样本(精选20篇)

装修包工包料合同书样本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工程建筑规模:

  4、包干工程范围及内容:房展会展位布置及拆除,包工包料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保证通过甲方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邯郸质监站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为准)。

  二、工程期限:

  年月日时前全部完工并负责打扫现场卫生。

  三、承包方式及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总工程款:

  注:(1)本合同所涉及价款均为含税价。

  (2)本合同为一次性包死总价合同,此价款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税金、各种措施费等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内容:

  1、制作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且房展会结束现场拆除完毕无任何质量和安全问题办理相关手续后付清合同价款。

  2、本合同价款为上述工作内容的全部工程量(包含工程图纸确定的全部工程量)的总价款,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再另行追加合同价款。

  3、因甲方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进行洽商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变更部分工程款。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与合同相符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结汇原因造成的延期付款不属于违约责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五、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姓名: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经双方会审签字确认。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组织乙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实行现场的技术交底。

  4、协调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工作。

  5、审核乙方所报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6、负责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7、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由其派遣或雇佣的工作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

  8、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雇用职工并负责支付其工资,并对其职工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乙方在开工前(2天)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后组织实施。

  3、乙方自理水电费、保管费、房屋租赁费、食宿费等。

  4、负责对施工范围内其它分项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因防护不当而引发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乙方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检查、监督。

  6、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7、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竣工(或合同终止)时按甲方要求运出其设备、剩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

  八、安全条款:

  1、乙方按有关规定,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责任。

  2、乙方自备机具、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否则所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聘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均持证上岗,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乙方承诺在承揽该工程过程中,乙方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和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九、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不增加任何费用:

  1、甲方工程师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不可抗力。

  十、材料管理

  1、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双方约定的材料、设备和规格、种类、标准、数量和质量进行采购。

  2、乙方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工程师、成本控制部、检验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其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所需设备、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行增加。

  4、根据施工地要求需要复检的材料及设备甲方须按相关要求无条件的进行复检,其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由乙方承担。

  5、所有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须经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封样。进行封样后的材料,乙方才可以进行使用。若未进行封样而擅自使用,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乙方承担,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果材料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甲方承担。

  十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到达和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师,由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方可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期限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期不予延长,逾期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竣工验收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3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工期相应顺延。

  2、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2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①.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③.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十三、质量标准及保修条款

  (一)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2、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技术规范和材料要求执行。

  (二)保修条款

  1、本工程保修期5天。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量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影响甲方或业主使用的,引发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2小时内派人保修,超限不到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维修费用。

  4、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抢修。

  十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逾期不超过1日的,乙方按50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日仍未为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于工程逾期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上违约金累加计算)

  2、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未能通过的,乙方应继续改进直至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3、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因乙方管理不善已经对工程进度、质量带来严重影响,但乙方又无有效的改善措施和方法,或甲方认为乙方的改观措施和方法已不能挽回被动局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已支付的款项视为乙方最终结算款,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已付款项超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部分,由乙方于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5日内返还甲方。

  5、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购买、租赁、赊欠、任何工程用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等,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偿还责任由乙方负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7、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5日内仍不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乙方进场后,未履行完合同中途退场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计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保修期满,甲方返还质量保修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户:    账户:

装修包工包料合同书样本 篇2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工程报价。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附: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

  检验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补验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

  原设计

  新设计

  增减费用

  详细说明: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署变更单时将价款一次付清。

  附件六: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元

  2

  变更增加项目

  元

  3

  变更减少项目

  元

  4

  工程结算总额

  元

  5

  甲方已付金额

  元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联系电话

  用户名称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项目施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

  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本保修单需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

装修包工包料合同书样本 篇3

  甲方(业主)(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 ;

  乙方(施工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

  甲方雇佣乙方装修甲方位于: 。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大写): (详见附表:预算表)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施工准备:

  1、乙方设计并提供装修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修效果图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修施工图图纸)。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施工期间,乙方将外屋钥匙 2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甲方、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

  4、 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并监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三条 装修各项目及价格

  1、水电安装:

  (1)水路:包括两个卫生间、厨房、客厅、燃气管路的改造及安装由乙方负责。(冷、热水的改装)

  (2)电路:包括四个卧室、两个卫生间、厨房、客厅、由甲方指定增设的室内开关、插座以及灯具的安装。

  (3)暖气:包括四个卧室、两个卫生间、厨房、客厅的安装。

  价格:水、电、暖安装费用总价为5090元整,人民币:五千零九十元整(含人工费(沙子、水泥、地砖、墙砖上楼费)、沙子、水泥材料费以及建筑用管、建筑垃圾倒放费等)。

  2、地面、墙面贴砖

  (1)地面客厅、餐厅、两个卫生间、厨房、阳台、过道及四个卧室,单价为 元/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含人工费、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2)墙面:两个卫生间、厨房、四个房间飘窗以及厨卫门窗包封、所贴墙面直角对接处等,单价为 元/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踢脚线:餐厅、客厅、过道及卧室处等,单价为 元/米,人民币: 元整(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4)其他:贴砖所遇到水电管路等的接头、底盒需要钻洞、开槽时,不发生费用;(含人工、水泥砂浆、辅料,不含主材砖)。

  3、卧室飘窗:主卧阳台、会客室阳台采用桑拿板、书房、儿童房采用人造石,共计为4000元;人民币:四千元整 (包人工费、桑拿板、人造石、奥松板、发泡胶、气排钉、钢排钉、白乳胶(汉刚)多乐士油漆、安装费、材料费)。

  4、客厅吊顶:共计为2500元;人民币:两千五佰元整(包人工费、沙子、石料、石膏板、轻钢龙骨、泰山牌石膏板);

  5、廊到吊顶:共计为20xx元;人民币:两千元整(包人工费、沙子、石料、石膏板、轻钢龙骨、泰山牌石膏板、异性生态板);

  6、阳台吊顶:采用桑拿板,共计为1500元;人民币:一千五佰元整(包人工费、沙子、石料、石膏板、轻钢龙骨、泰山牌石膏板、异性生态板);

  7、入门玄关吊顶、餐厅吊顶:共计为800元; 人民币:八佰元整(包人工费、沙子、石料、泰山牌石膏板、异性生态板);

  8、两个卫生间吊顶、厨房吊顶:共计为20xx元;人民币:两千元整(包人工费、铝扣板、鑫太艺、集成吊顶);

  9、木工:书桌+书柜,共计为1500元; 人民币:一千伍佰元整(包人工费、奥松板、生态板);

  10、木工:鞋柜,400元/平米,共计为1600元; 人民币:一千六佰元整(包人工费、奥松板、生态板);

  11、木工:橱柜、吊柜、储藏室橱柜,橱柜800元/延长米,吊柜500元/延长米,共计为4700元; 人民币:四千七佰元整(包人工费、橱柜:鹏鸿生态板、吸塑门板/烤漆板、台面英石,不包墙砖、地砖);

  12、木工:炕床,为2800元/个; 人民币:两千八佰元整(包人工费、生态板、柜体、炕面、1.5奥松板、炕围、软包);

  13、木工:衣柜,共计为3000元; 人民币:三千元整(包人工费、宏源/新金秋生态板、烤漆/喷漆门板);

  14、木工:酒柜,共计为1000元; 人民币:一千元整(包人工费、奥松板、生态板、扎墙喷漆);

  15、木工:吧台,共计为200元; 人民币:两佰元整(包人工费、木材);

  15、客厅垭口:共计为20xx元; 人民币:两千元整(包人工费、奥松板、喷漆);

  16、厨房垭口:共计为1000元; 人民币:一千元整(包人工费、奥松板、喷漆);

  第四条

  1、乙方自己准备专业工具和人员。乙方人员在装修过程中,要遵守小区物业管理,不得占用甲方房屋生活、起居,并注意人身安全。如果因乙方自己的过失和错误,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装修前,乙方事先确认既有装修设施的状况;材料使用前,确认材料无质量问题,否则验收时所发现的新生缺陷和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按标准的工艺和程序进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污损、毁坏甲方屋内(包括地面、墙面)和周围环境的任何设施,如果造成不可复原的损坏,乙方要承担赔偿和修复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一下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备注:(1)工程进度过半指: 房屋内所有吊顶完成 。

  (2)其他支付方式: 。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一个工作日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全额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全额经济损失。

  3、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00元。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包工包料合同书样本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20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

装修包工包料合同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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