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证明
公司离职证明(精选30篇)
公司离职证明 篇1
员工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职本公司以来从事________岗位,由于个人原因自________年月相关离职交接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离职证明 篇2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8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 月 日
公司离职证明 篇3
于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任职于X公司,于20xx年12月x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在我公司担任x(部门)的x职务,由于x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20xx年12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 篇4
_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部门)的。_职务,由于X_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
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 篇5
姓名:,男,身份证号码:,自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一职,至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部经理
XX公司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 篇6
兹证明(先生/女士)曾在公司担任部一职。劳动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于年月日双方共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其在本公司共实际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备注:
本证明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失业保险机构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离职证明 篇7
兹证实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企业市场研发部员工,在职时间为20xx年xx月号至20xx年xx月号。现已处理完全部离职程序。
特此证明!
企业名字(加盖公章)
20xx年三月六号
公司离职证明 篇8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x年_月_日至x年_月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年xx月xx日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部门)的_(职务),于x年_月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 篇9
首先,离职时间,是以办完离职手续之日为准,就是盖章或签字那天。法律规定试用期你可以三日之内提出离职,不一定必须是三日。如果一天能办理也是可以的。
再次,如果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应对员工不合格负举证责任,你可以主张用人单位出具评定不合格的理由。试用期被辞退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影响的,除非劳动者在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或者是触犯国家法律。
最后,出具离职证明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可以求助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
关于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的证明书。
离职证明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完成后。而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的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应当保留对方违法解除的证据,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保留好,如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邮件、录音等。
提醒:要拒签不利的离职证明
现实中,某些用人单位会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写入离职证明中,因此,劳动者应当看清楚自己的离职证明中是否有不利言辞,如存在严重违纪、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如果与事实不符的离职证明,劳动者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真实情况出具新的离职证明。
重要:劳动者不必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37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该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
公司离职证明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