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精选3篇)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篇1
一、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
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合乎曲情,服饰统一,与表演的
题材相协调。
(3)课本剧、情景剧:表演投入,声情并貌,道具逼真,人物语言富有个性,
形象饱满生动,具有一定的说理性或教育意义。
(4)诗歌朗诵:普通话标准流畅,能运用丰富的感情恰当的表达作品的思想内
容,伴歌或伴舞与诗歌朗诵相协调。
(7)其他:根据本标准为依据做相应评分。
3、舞台风度(满分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2)讲文明礼貌,仪表大方得体。
(3)出、退场从容大方,干净利索。
4、综合评价(1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映较好。
二、记分方法
1、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客观准确的为参赛节目给出得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
2、合分统计时平均分为标准
三、评委:家长委员 魏雨丽 水月琴
注:评分采用10制,最多出现一位小数。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篇2
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
1、 主题与内容(满分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积极向上,能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2、 表演技巧(满分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音优美动人,
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舞蹈:动作到位,舒展优美,表情丰富
文艺表演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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