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精选35篇)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篇1
为保障“第XX届中国()新春年货购物节”参展食品的卫生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异常规定》及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承诺保证如下:
一、我保证向组委会供给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销售授权书等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都合法有效。
二、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理解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
四、销售食品必需按照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的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进货时要如实记录供货商的有关情景、时间、产地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等级和索证种类等资料;销货时要记录商品采购对象、联系方式、时间及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查验所销售食品的保质期。
五、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委会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实施下架、退市、召回、销毁等处理办法。
六、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必须有清洁外罩或覆盖物,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清洁、无毒,防止食品污染。出售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取货;制作熟食品的,必须烧熟煮透,生熟食品隔离;隔夜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出售;配备切、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七、坚决不生产、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牲畜家禽肉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用污水化学药品浸泡的产品及腐败变质、过期、无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存期限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各类食品。
八、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从我展位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与主办单位毫无关系,我们愿意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职责。
承诺保证人单位:X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篇2
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营造我校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校园、社会,本单位特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承诺:
场所许可经营。在食堂悬挂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年审有贴标记、量化分级有等级标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学校商店悬挂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宣传培训到位。就餐场所张贴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和各项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消费承诺书或责任状;经营者知晓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索证索票及验收台帐制度意义。食品安全知识进橱窗、进健康教育课、进讲座。
原料采购使用。采购原料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不得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散装无商品标签的食用油、调味品和非食品原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卫生要求。
采购索取票证。建立索证索票及验收台帐制度。
1、索证要求:⑴同食品原料进货品种相符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有关许可证复印件,属定点采购的,签订供货合同(超市除外),并按上述次序装订;⑵生猪肉、禽肉采购除前款要求外,另须索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证明和检疫合格证复印件;⑶建立有供货商供货品种、索证目录表。
2、索票要求:⑴购进的食品原料须有标明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或同供货商姓名对应的签字的票据(发票、收款收据、白条等),要记载有品名、数量;⑵超市购进须有小票;⑶定点采购须有供货清单(记载有供货时间、品名、数量);⑷票据整理可按原始或复印件每天装订或粘贴在对应验收台帐登记本背面备查。
3、台帐要求:⑴每天进货后,凭票据进行逐一品各种进行登记、验收,签署验收人名字;⑵登记栏目含品种名称、供货单位(具体到供货商字号或市场摊位名称)、数量、验收人签名。
4、查验要求:索证材料、票据、验收台帐登记本应能随时提供查验。食品仓库管理。存放的食品原料应分类、上架、离墙、离地,散装食品原料应有标签。不得有过期食品,不得存放非食品和杂物。有防鼠设施,地上无鼠迹鼠粪。
冰箱(柜)、冷藏柜管理。有生、熟标记;分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存放;定期除霜和清理。
加工过程的卫生。食品原料在粗加工间或区域加工,分肉、水产品、蔬菜清洗池清洗;烹饪煮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以上,生、熟分开盛放;加工烹饪成熟后至供消费者食用不得超过2小时。
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配餐销售间使用前经紫外线消毒灯空气消毒,不得存放生食品和杂物。有专用食品留样冰箱,每餐销售食品应留样,保存48小时,并有记录。
餐具定时消毒。有专用消毒设施、药具,并进行餐饮具消毒并保洁。人员持证上岗。上岗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能提供查验,工作衣帽穿戴整齐。
承诺人:
20__年__月__日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篇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维护消费者餐饮消费的权益及食品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务必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全责。
1、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2、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管理组织,设专或兼职食品安全员。
3、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各经营环节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经常开展自检自查。
4、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务必在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决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7、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带给卫生且质量合格的餐具给客人消费使用。
8、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点心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贮存、更衣等场所。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应当持续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9、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二、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食品及原料质量是否贴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质量关。
三、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保存食品、原料购进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企业食品、原料购进的可追溯性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贴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加工或销售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工商、卫生等管理机关报告。
五、自觉理解食品安全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提高餐饮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重视并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单位(签章):
承诺日期: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篇4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置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以及处置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六、建立食品进货检验制度及检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安全放心。采购时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检验记录真实,保质限期至少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七、建立健全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检查、贮存、运输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建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关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刻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帮忙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如果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一、以上承诺如果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署名):
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篇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加强对本单位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食品经营人员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保证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员五年内没有担任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销货凭证,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如实记录进货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八、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对于自检发现或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区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加盖销售并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并符合保存食品所需的温度等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从事批发业务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出具多联式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留存用于建立销售台帐,另一联交购货者作为进货凭证。
十五、销售食品时,主动向消费者
承诺单位(公章):
年月日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篇6
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2、食品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及时报告原则
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对发生的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3)处置与分析并重原则
认真落实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对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经验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3、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地区(港澳台)、跨国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3)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件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食品安全事件。
4、处置机构体系与职责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小组,行政部、生产部、品管部、销售部负责人为成员。
(1)行政部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与企业外部部门及时汇报,对外宣传。
(2)生产部根据食品安全小组的要求,配合其他部门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分析事故动态,搞好预测预防。
(3)品管部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和检测数据,为制定现场抢救。
(4)销售部负责安全事故中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处理、报告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5)食品安全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建议和工作报告等。
5、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件的报告及前期处置
1)接到事件报告后,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通报。
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的单位及地点、事件的经过及相关背景情况、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人员伤亡情况、财产受损情况、事件危害是否有扩展的可能、对事件单位的处置措施的建议等。
(二)启动应急预案
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除了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日常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小组应召开事故处置会议,对事件进行评估,确定事件的等级。
(三)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根据小组下达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决定,小组组长立即启动按规定职责开展工作。
(四)实施应急处置
1)初查
小组组长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条件)及产品进行排查、分析,有无不合格或非食用原料(含添加剂);对可疑原辅材料、添加剂、半成品及产品立即抽样送质检机构检验;掌握原辅材料、添加剂供应商及产(成)品流向;可根据事态,暂停生产、销售,已售出的通知经销商产品暂时下柜;可根据情况,向小组上报简要信息。
2)核查
小组组长根据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进一步核查。
(1)原辅材料、添加剂及产品检验合格:应严格检验或根据分析扩展检验参数再次检验。若仍未检出可疑物,继续配合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此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建议小组应急处置终止。
(2)原辅材料、添加剂合格,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检查生产工艺每一环节,检查生产设备,检查操作人员及往来人员,生产用水,排查二次污染源。
(3)原辅材料、添加剂、产品检验不合格(有毒有害):进一步追溯原辅材料来源或添加剂供应商;将产(成)品流向及时向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汇报,启动召回制度。
3)应急处置终止
应急处理全部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由小组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的指令,同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汇报处置报告。
(五)应急处置预防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积极查找薄落环节,采取对策,进行质量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加强原辅料、添加剂的进厂验收;工艺过程控制和终端产品的出厂检验;经验教训,加强后续跟踪和监管工作,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预防此类相同事件的再次发生。
6、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拒不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3)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夸大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及散布有碍应急处置信息的。
7、应急演练
每年应编制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如实记录演练过程。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精选食品安全承诺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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