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精选35篇)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1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承诺人:
日期: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2
我保证认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重点做到以下十点: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作答;
2、携带本人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
3、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场肃静,不得自带草稿纸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不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不使用电子设备或通讯设备;
7、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不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10、不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考生签名: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3
根据国家、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4
本人报名参加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详细阅读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考场规则》,并已充分理解。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本人在此愿郑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二、在考试过程中,本人一定按照《考场规则》的各项要求办事,服从监考员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如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所作的处罚。
承诺人: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5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或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有关部门,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理,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塑诚信人生,共筑诚信校园。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6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承诺人:
日期: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7
为了在同学们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校团委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应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得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不在试卷上故意款他人姓名、考号的;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强抢他人答卷,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或有其它严重舞弊行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我们郑重承诺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8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签名:
日期: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9
1、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2、自愿遵守教育部和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考试规则》。
3、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4、不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手表以及答题用笔、橡皮、格尺、圆规、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带等考试用品,不携带有金属物品的服装、鞋帽,项链、耳坠、发卡、手镯、戒指、磁卡、信用卡、钥匙、硬币等铁磁性物品,不携带其他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
5、自觉接受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使用安检门、金属探测仪对严禁携带物品的入场安全检查。
6、遵纪守法,不组织、不参与考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10
期末考试来临,为了圆满完成此次考试,考出真实水平,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河南城建考学院学生手册》、《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违纪不作弊;
二、我将牢记“考试失败还有机会,考试作弊失去诚信”的训诫,考前认真复习好每一门功课,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考出诚信学风,共同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承诺如有违纪行为,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手册》20xx版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一条:
(一)在考试、考查中违规违纪、作弊(含协同作弊)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对于不遵守考察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或要求,视为考试违纪。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考生违背公开、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得到试题答案,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省级以上统考中作弊和协同作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依照河南城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第三章第十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五)在校学期期间,经确认在考试(考查)中有作弊行为(含协同作弊)者。
承诺人:
日期: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11
为了在学生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篇12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书,严格遵照书上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
关于诚信考试的承诺书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