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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协议书

2024-06-061

关于采购协议书(通用33篇)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1

  甲方:长阳兴旺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采购大量材料物资,为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市场调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指定为长期合作定点供应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所需材料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要求、要货时间由甲方采购人员及时提供给乙方,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

  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物资,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其价格与质量应公平、公正,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所采购的小型材料物资,由甲方验收后,现金支付;

  2.甲方所采购的大型材料物资,由甲方验收后,按双方约定时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开户银行及帐号,并签定《帐户确认书》后再由甲方汇款到其帐户。

  四.运输方式:

  甲方所采购的材料物资,根据其运输条件的要求,由双方相互协商,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遇特殊品种需要乙方提供运输工具的,乙方不得借故推诿,若运输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索赔。

  五.其他事项:

  1.方向乙方采购的材料物资,若遇工程变更,在产品未经使用、未受损坏、包装完好、无污染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应作退货处理,乙方不得借故压级、压价;

  2.方向乙方采购的材料物资,如出现质量问题,应无偿退货,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

  3.方长期供应的材料物资,若遇物价波动,涨幅较大时,应书面致函甲方,并由双方签定供销方案;

  4.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若高于其他同类产品价格,乙方应退回甲方价格高出部分总值,并由乙方付给甲方高出部分总值三倍的金额,作违约金;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有效地供应所需材料,不得因材料供应给甲方造成施工进度障碍。

  六.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定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2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

  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2.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4.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5.1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双方的共同责任

  6.1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其他事项

  7.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3

  甲方:洪雅县人民医院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检验检疫证明。

  二、乙方所售的猪肉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达的各项卫生指标。

  三、如乙方所售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或人员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则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价格随行就市,按当时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甲方收到货验收合格付款。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4

  被代理商(以下简称甲方):爱美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法达成如下委托采购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的责任

  1,甲方所需采购业务由乙方尽责执行督导,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2,为甲方寻找合格厂商,如实提供工厂生产经营状况。

  3,为甲方寻找所需的样品及物品,为甲方取样,验货,出货事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直接下订单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从接单到出货一条龙系列服务(乙方于任何第三生产厂家的事宜与甲方无关)。乙方再下单给工厂进行生产。

  2,乙方接到甲方详细注明(比如材质、尺寸、颜色、数量等)的询价单后,须在2天内提供产品报价表给甲方(若遇特殊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乙方的利润空间内单价在福建省区域最低,如甲方有发现同型号同款式同材料的前提下单价有低于乙方提供给甲方货物单价的经甲乙双方调查取证证明(非原厂商和恶性竞争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有价格问题的货品的差价。

  第三条 关于交货期和品质

  1,交货期:每批货需按采购单约定的期限出货。乙方有责督促产品生产进度。若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许后,方可延期交货时间。如是因乙方擅自改变导致交货延期的,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品质:乙方需完全依照样品质量进行组织生产和出货。(样品确认要双方签名盖章各自封存。)

  第四条 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 30 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承担的其它费用

  1,甲方所采的货品,如需额外深加工,如贴条码、重新包装、分类等,而临时需要裁增员所发生的加工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补贴。

  2,如有需要直接去工厂验货,在的住宿费用按¥120元的标准由乙方承担,超出住宿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福建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福建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货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a,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b,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壹 年,即20xx年 月 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或另立补充协议。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协议签订权。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1. 在合作期间如果发生分歧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备注:在20xx年XX月XX日之前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作废,以此协议为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5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产生纠纷,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订购乙方糕点的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原件。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糕点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因乙方提供蛋糕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职工及学生中毒等安全问题,乙方应负全责。

  三、蛋糕品种:沙琪玛、饼干、旺旺雪饼。

  四、乙方按甲方具体要求在当天将糕点送到指定地点。

  五、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指定地点,做到食品新鲜、包装完好,所有食品必须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品种及规格。

  六、乙方在运送食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或者乙方提供的糕点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

  八、付款方式: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无异议,按季向乙方支付款项。

  九、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取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接到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在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日期:xx年xx月xx日日期:xx年xx月xx日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7

  甲方(需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订购全新合格的积分礼品的事宜订立《与礼品采购合作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采购如下积分礼品以供甲方客户进行兑换:

  备注:上述数量、总价均为上限,最终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量、总价与乙方结算。

  第二条产品描述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检检验报告,确认产品质量通过有关认证机构检验。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含质量要求),应符合:

  (1)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2)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3)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要求或补充的技术要求优先执行。

  甲方对产品要求:

  1.包装:乙方按国家有关标准对产品进行标准包装,确保产品符合长途运输配送、防潮、防震要求,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被损坏,使用经甲方认可的包装设计。产品本身及包装不影响人体健康或不产生环境污染问题,达到国内环保要求。

  第三条交货方式和验收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上门,本协议采用的是以下第种交货方式。

  (1)集中配送

  乙方提供产品仓储,不再另行收取仓储服务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时间、批次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接收人,乙方所配送产品需在交货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指定验收人员当场拆封产品验收。乙方在完成送货后天内将配送公司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同类凭证留存,以备查验。

  (2)点对点上门配送客户

  乙方提供产品仓储,不再另行收取仓储服务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时间、批次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和客户,乙方在客户签收时提醒客户当场检查商品的完好性。乙方在配送产品当天,应致电客户确认配送地址及配送时间,并与客户确认是否由他人代收礼品,若客户要求变更配送地址的,乙方应要求客户与甲方客服人员联系。乙方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自然月的已发货订单汇总表(包含补发货订单),甲方在收到已发货订单汇总表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算。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数据存有异议,甲方需于报表核算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核对,协商解决。如甲方确认数据无误,甲方对结算月订单客户进行电话回访,抽查配送情况及服务质量,无误后通知乙方邮寄清款文件和发票。

  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日期提供足额的产品,每迟延一天,应每天按总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提供足额产品为止,同时,甲方由此遭致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所涉金额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顺延交货日期,甲方任何一批货款迟延付款超过日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所有未交货的订单,且甲方应付甲方未至付款期的所有货款。在甲方向乙方清偿所有货款和违约金后,乙方再恢复履行订单中约定的交货义务。

  甲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在交货期限前无故提出退货,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如果还有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其他全部损失。甲方若已支付预付款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若甲方提供的交货地点或收货人信息有误,则应承担乙方为此多支付的实际费用和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乙方送货至指定交货地点时,甲方或其客户未履行签收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交付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并视甲方违约,无故拒绝接收货物,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可能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提存货物的费用,违约金,仓储费,运输费和人工费等。

  若甲方需增加产品订购量,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增加订购量之日起天内告知是否能接受新增的订单以及送货时间。甲方的提货代表或委托收货人在提货现场进行数量清点、货物检查和验收确认等作业完毕后,应当立即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若有异议应立即向乙方提出。甲方当时(收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对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

  第四条纠纷及处理

  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标准为产品提供售后“三包”。甲方为产品的订购方,于产品订购后凡涉及产品质量、品牌或版权的咨询、投诉、产品责任的各类纠纷等事宜均由乙方处理,甲方不负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乙方作为产品的销售方,保证产品保修个月,在产品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落实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未能符合国家规定之安全标准及产品责任标准(包括由乙方配送运输中破裂损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乙方并须赔偿甲方由此遭致之一切损失。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或甲方客户投诉后天内重新为甲方或甲方客户免费运寄新的产品。

  在协议期内,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客户投诉或纠纷,进而影响甲方业务发展或信用卡产品形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在协议期内,乙方需指派专职人员协助处理有关用户的咨询、投诉、退货等产品质量、品牌异议,以降低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注:乙方处理客户咨询或投诉方式如下:

  咨询、投诉电话:

  联系人:

  若甲方或甲方客户拨打此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联系人将依情况及时给予回复。

  甲方收货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五条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版权)

  甲方有权以乙方认可的方式在其业务宣传物料(如海报、杂志、报纸、单张、户外路牌、直邮广告等)上出现所订购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刊登产品的形象及名称)。乙方保证甲方的上述行为对所订购产品以及与产品相关的任何包装、设计、商标、图案不构成对乙方及任何第三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侵权。

  如发生任何有关知识产权问题之纠纷或由此产生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被第三人追诉而产生的诉讼、仲裁或调解之费用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或支出)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方不预付货款,乙方将货物按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凭送货单和相应金额的正式商业发票等,到甲方处办理付款手续(可以按实际交货数量分批付款)。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已验收合格产品总金额的货款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在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则甲方付款期可相应顺延。

  乙方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更新付款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乙方就本协议所涉及任何甲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如向第三方泄露任何有关资料或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乙方须建立并完善内部的数据保密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确保甲方数据的安全。乙方应明确接触甲方客户数据的授权人员,并在甲方备案。乙方须保证除授权人员之外,任何人不能接触到甲方资料,并进行处理或分发。

  乙方须确保其工作人员、投递人员及其他接触客户资料的人员,不复制、打印、转移客户资料。在甲方数据、文件的传递、交接方面,乙方要有明确的交接记录,记录中应注明交接时间、地点、交接数据的名称及交接人员的双方签字。

  本保密条款独立且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终止,也不因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而无效,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共同终止。

  第八条协议解除

  符合以下情况的,在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无故不能按时交货的;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约定不符的;

  由于甲方原因迟延付款的;

  甲方无故拒绝接受乙方货物的;

  乙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将产品配送至甲方指定人员。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的当事人在没有得到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或依据本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本协议或转让依据本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的行为无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只能选择一项)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需方(签字、盖章):

  供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8

  订单小麦采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负责基地小麦收购,乙方负责安排优质小麦种植基地。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1.收购品种:_______

  2.收购数量:_________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1.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_________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议

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供应商品给乙方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标准

  1、品名:内蒙古锡盟和乌盟地区,年龄在5-6个月的小绵羊的羊蝎子。

  2、部位:从颈项到尾尖的完整的羊脊椎骨。

  3、重量:每根羊蝎子的重量在1.8-2.5斤,每根羊蝎子骨头上附着的肉不得少于0.8-1.2斤。

  4、色泽:羊蝎子本色,色泽鲜红。

  5、手感:肉质富有弹性及轻微的粘度。

  6、食品卫生要求:无腐烂变质、保存不当所导致的异味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特征。

  7、验收标准:双方签字确认封存两个样品,以此作为甲方供货和乙方验货的标准。

  8、质量承诺: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的产品质量,并保证承担不符合双方约定质量的产品的退换。若属甲方自身质量

关于采购协议书

关于采购协议书(通用33篇)关于采购协议书 篇1  甲方:长阳兴旺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采购大量材料物资,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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