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意向书
就业意向书十篇
就业意向书 篇1
姓 名 学 号 专业名称 用人单位
二0一五 年 月
经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就业意向:
就业意向合同书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有限公司(甲方)拟录用 学院 专业 年应届毕业生(乙方)为本单位职工,乙方自愿报名应聘甲方单位并已知甲方有关毕业生录用的相关内容和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意向书如下:
一、就业意向
1、乙方自愿参加学校与甲方联合举办的古筝班培训,学习期满后,正式上岗。
2、培训结束:
1)乙方培训期满合格后,乙方将进入 工作,与 甲 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 甲 方同意乙方进入 工作,签订劳动合同。 甲 方对此没有异议
3、工作地点和待遇:
1)工作地点: 泉州 。
2)待遇:试用期: 元;转正后,薪资按基本工资+课时补贴+业务提成+交通补贴+房补+其他进行核算,薪资保底3000元。 二、协议的终止
1、乙方在培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自动终
止:
1) 乙方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2) 根据工作情况,甲方认为乙方不具备工作能力的; 3)乙方出现健康情况,不能继续完成或胜任将来的工作的;
4) 乙方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地方法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取得毕业证,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甲方参加工作,不得再到其他机构就业,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赔偿甲方前期培训等相关费用。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乙方学校壹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就业意向书 篇2
甲方:东方电脑学校
乙方:
第三方:系接受甲方规定学时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证书的新东方学员
一、 鉴于
1、甲方系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正规学校,其教学方法、教材配备、课程设置、教师资源、管理模式均按企业需求量身定做培训方式,既“学校=公司,毕业=就业”培训方式;
2、 乙方有意吸纳优秀的新东方学员,并鼓励在职人员参加后续教育;
3、 新东方学员具有实践性强,知识面广的特征,双方在培养人才方面有沟通需求信息的意愿;
4、 双方平等协商,在互惠基础上达成本意向书。
二、 本意向书性质
本意向书就优秀新东方学员的实习及就业在甲乙双方设定优先权,该优先权在公平竞争条件下优先给予新东方学员。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
三、 第三方权利
本意向书为第三方设定权利,但不设定义务,第三方有权放弃权利。但第三方一旦行使权利既被看作是一种承诺,第三方自己作出的承诺应当遵守。
四、 优先权
甲方培训的“新东方学员”,通过认证考试合格后,可优先送至乙方实习、考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 其他合作
乙方根据自身经营要求及技术发展状况,提出培训要求交由甲方设置相关课程,甲方实施定向培训。
六、 保证的排除
甲方保证其培训合格的人才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并提供职业道德教育,但并不构成对其学员未来职业品行的绝对保证,雇员之道德风险由雇主自行控制。
七、 意向书期限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一年,自__年 月 日起
至__年 月 日止。到期本意向经双方协商后可顺延。
八、 修改与终止
本意向书的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意向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表: e-mail: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表: e-mail: 网址:
就业意向书 篇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的名字叫_,我是__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系应届毕业生。在即将毕业的时刻,看到了贵公司的招聘启示。贵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用人之道我很仰慕,同时我也非常希望能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贵公司效力。我认为我可以符合贵公司的要求,故写此求职信请各位领导审查。
在校期间,除了刻苦学好本专业课程外,还学习了计算机、英语等,并考取了国家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还辅修了第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并掌握了一定的经济、贸易知识,能做到英语、日语的翻译等工作。
在任组织部部长和社团联合会副秘书长期间,积极参与、策划并组织了一系列大型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宣传能力。
请您给我一次面试的机会!
此致
敬礼!
__
__年_月_日
就业意向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人民医院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医院 (甲方)拟录用__________大学
就业意向书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