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精选3篇)
保育员月考核细则 篇1
一、师德
1、违反市局规定“六条禁令”之一者,扣积分2分,违反园“教师行为十五不”之一者,扣积分1分。
2、搬弄是非,传递闲话,闹不团结,一次扣积分2分。
3、与园内同志或家长吵架,一次扣积分1分,骂人一次扣积分1分,打人一次扣积分5分,并承担医药费及一切经济损失。
4、有意见不正面提,故意顶撞、吵闹、恶语伤人,一次扣积分1分。
5、打牌赌博或因其它行为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名誉扣积分10分。
6、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有越轨行为的,扣积分10分。
7、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打击报复(在经济上、政治上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积分10分。
8、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劝说仍不服从,并故意吵闹,在此期间不发给自筹工资。
9、因教师个人行为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给予赔偿。
10、家属在园大吵大闹,扣其教师积分10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额进行赔偿。
二、出勤
1、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小时扣积分2分,1天扣积分5分,无当月全勤积分。
2、事假:当班请事假半天,扣积分0.5分;2天以内扣积分1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2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
3、病假:请病假2天以内(含2天),扣积分0.5分/天;3天以上(含3天)扣积分1分/天;无当月全勤积分,一周以上扣除当月超量积分。一学期内教龄十年以上病假1天,二十年以上病假2天,三十年以上病假一周内只无全勤积分。
4、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园,否则作旷工处理;病假需医生证明方可,办公时间每月请假3次按事假1天处理;私自换班一次扣积分1分。
5、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6、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政治活动等集体活动,一次扣积分1分,并无当月全勤积分。
7、上班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扣积分0.5分;10分钟以内扣积分1分,并以此比例计算。每月迟到3次,当旷工一天处理。
8、所有教职工一律实行上班查到考勤制,值日领导实行查到制,上午查4次,中午2次,下午2次(配班教师、保育员在指定地点办公、配班),岗位无出勤者扣积分0.5分。
9、全月出满勤,积分5分。
三、教职工工作量及教育教学管理
1、岗位工作量积分:园长12分,书记、副园长、工会纪检积分为10分,办公室主任、保教主任、后勤主任积分为7分,保教副主任、政工干事、保卫科长积分为5分,主班教师积分5分,炊事班长积分5分。
2、班级按幼儿人数小小班20人,小班30人,中班40人,大班(学前班)45人标准,多一人每月每班超量积分0.6分(参考班级儿童出勤率高低计算)。
3、教师不认真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不按时按计划组织晨晚间活动、备课、填写成长档案、教课、批改作业,一次扣积分1分。
4、不按时填写、报送饭餐表及各种表册和材料,一次扣积分1分。
5、教师不得将自己小孩放在本班内(三位教师)。上班时间打毛衣、带自己小孩、接待客人、午睡不及时为孩子盖被子、管理不善、陪睡等,发现一次扣积分0.5分。
6、不按时作息,不履行一日工作职责,发现一次扣积分1分。
7、保育员不执行一日工作职责和卫生保健一日常规,一次扣积分1分。如:消毒、拖地、幼儿尿床尿裤子不及时洗晒、保育员不流水冲碗筷等。
8、不按时保质保量洗晒行李(月中洗床单,月底洗被子)一次扣积分1分。
9、当班教师和保育员如果不按时供应幼儿足够的饮水,幼儿喝自来水,一经发现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不发工资,扣除当月全勤积分、超量积分,年度考核视作不合格。
10、班上物质保管不妥,造成损失,由当班教师和保育员按折旧价值赔偿。
11、事务人员每月二号前不提供报表,一次扣积分0.5分,不按时交盘存表一次扣积分0.5分。
12、采购质量不好的、腐烂变质的蔬菜照价赔偿。不按食谱购物,不按时提供食品和菜类,一次扣积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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