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条例
教学常规条例(精选3篇)
教学常规条例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学行为,特制定如下教学常规条例。
一、备课
个人备课
1、所任教的'学科新授课必须要有教案(讲评练习、试卷等课型除外),超前1天以上备课,各学科每周备课节次如下:语、数、英4节;理化、九年级政史2节;七八年级政史地生及其他学科1节。
2、备课类型:导学案或图文结构式;手写及打印稿均可。
集体备课
每两周举行一次,定时间、地点;针对单元、试卷、练习、课标、课堂教学、课改等方面进行讨论;备课组长做好考勤、记录等工作。
二、作业批改
3、批改要求
针对一种文字作业本进行章节式或节选式的全批全改。做好错对标识,对作业完成质量用等级评价(分A、B、C三等级标示),标注批改日期。也可用双格练习本等空白作业本另外布置作业批改。
4、批改次数
语文:1课1次(作文:8次以上);数、英:每周3次;理化:每周2次;政、史、地、生、国学、美术:每周1次;音乐:涉及乐理知识的要求布置作业(全学期5次以上):其他学科不作要求。
三、课堂教学要求
5、课前做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与早退,手机置于振动状态,不得随便接打手机;精
教学常规条例
教学常规条例(精选3篇)教学常规条例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学行为,特制定如下教学常规条例。 一、备课 个人备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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