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征集启事
2023征集启事(精选22篇)
2023征集启事 篇1
为了规范市民行为、倡导文明新风,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五创办决定现向全社会征集《xx市民文明公约》。
一、征集时间
x年4月5日~x年4月30日。
二、征集要求
1.符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求,并结合xx区地域特色,突显xx区情。
2.公约内容以规范市民公共场所行为为主,内容要包含家风培育和志愿服务。
3.投稿文字力求简洁明了,通俗口语化,便于记忆,便于执行。
4.作品要求为公约成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需另附300字左右的释义,简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5.作品为原创,一经入选,主办方拥有修改使用权。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xx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四、投稿方式
欢迎全区各界人士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参与征集活动。
2023征集启事 篇2
x年,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诞生于。60年来,对这一文化的传承创新不曾间断。为繁荣少年儿童音乐创作,向少年儿童提供更多优秀原创音乐作品,音乐组委会面向广大音乐爱好者、词曲作者发出作品征集,期待社会各界参与原创少儿音乐创作、推广,讲好音乐好故事,做大做强“音乐”品牌及影响力,为举办会晤、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
一、作品要求:
1.投稿歌曲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表达真情实感,生动活泼,集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和地域特色于一体,易传唱,展现新时代少年儿童形象,适应各年龄段少年儿童的演唱特点、审美情趣。
2.投稿歌曲风格形式不限,独唱、重唱、小合唱等各种组合形式均可。
二、作品征集时间:
x年4月10日——x年 6月10日
三、征集形式:
应征者将作品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各一份,并附词曲谱(A4格式),投稿时请注明应征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络电话等。
四、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邀请国内知名音乐人组成评审团,对来稿作品进行精选。最终选出一批优秀原创少儿歌曲,向社会推广,给予适当奖励。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原创少儿歌曲的作品,每首奖励5000元——10000元人民币(含税)。
六、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凡参与本次征歌活动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原作者享有著作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三年的免费使用权,享有作品的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包括应征者在内,在未获得主办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作品可在词曲作者本人的作品展示中使用。本次征集活动配套版权代理登记服务,本着自愿有偿的登记原则,应征者可通过主办方进行申请版权代理登记。应征者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向主办方咨询版权相关的其他有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评估、版权融资、版权交易等,具体服务内容另行商定。
七、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有关规定;歌曲须是为本次活动创作、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应征者自负。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或
联系地址:xx市北路号广电中心10楼音乐广播“音乐”—城市之歌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付,
版权登记咨询电话:
音乐组委会
x年4月10日
2023征集启事 篇3
胡适是近代中国重要的学者、文学家、思想家,知识界的领袖之一。随着胡适全集和相关史料的出版,胡适的生平和思想及相关议题的再研究越来越受到海内外学界的重视。为推进这一领域的学术发展,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纪念馆与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合作设立“胡适奖学金”,面向全国硕博研究生征集奖励优秀学位论文。具体信息如下:
一、全国各高校历史学或其他各学科博士、硕士研究生以胡适生平思想暨相关议题为研究范围的学位论文(x年以来),皆可申请。
二、申请人须在x年x月xx日前将申请表和论文一式七份寄送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经组织专家评审,x月xx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并书面通知申请者。
三、x年度,将从申请者中评选出三名优胜者,除获得奖励证书外,一等奖(x名)奖励人民币x万元整,二等奖(x名)奖励人民币各x千元整。获奖论文发表或出版时,须注明“本论文获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纪念馆奖助”字样。
四、胡适奖学金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阶段,初评委员会由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相关教授并邀请各大学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终评由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纪念馆组织专家匿名评审。
五、一等奖获得者,于x年xx月xx日前往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胡适纪念馆参加颁奖仪式,并须以获奖论文为题,在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发表公开学术讲演一次。往返机票(住地-台北)及x天食宿费用,由胡适纪念馆承担。
六、奖学金申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靓,电话--x;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xx市洪山区珞喻路号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办公室,邮编。
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x年x月xx日
2023征集启事 篇4
为进一步发动广大市民加强道德自律,增强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公共文明程度,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以文明形象迎接省运会,按照“公共文明公约,理应由全体xx人共同缔结”的理念,经市委同意,市文明办拟开展xx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诚邀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参与制订xx市民文明公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xx市民文明公约
二、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包括单位、团体或个人均可参与投稿。
三、征集要求
xx市民文明公约内容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传承历史文化、富有时代特征、体现特色,涵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礼仪规范,几字一句、简要明了、易记易懂、朗朗上口,总体字数要求100字左右。
四、征集方式
各团体、单位和广大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撰写的《xx市民文明公约》发至市文明办邮箱或以信件的方式寄至市文明办。
地址:xx市xx区xx大道北号市图书馆三楼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五、征集时间
7月8日——8月8日
六、评选办法
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收集的稿件进行评审,筛选出一批优秀稿件在xx日报、碧海银沙网等媒体公布并由市民在碧海银沙网上投票,由评审委员会讨论研究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文本,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七、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设一等奖若干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若干名,各奖励500元;三等奖若干名,各奖励300元。
八、投稿要求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若发现抄袭行为,马上取消参评资格。因著作权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
3、本次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稿。
2023征集启事 篇5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文明意识,激发广大市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热情,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xx市市民公约征集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通过广泛开展市民公约征集活动,普及礼仪规范,强化秩序观念,提升市民素养,增强文明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倡导守法自尊、敬业奉献、互助友爱、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奋力谱写好中国梦第一个百年梦想的xx篇章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保障。
二、作品要求
1.紧扣时代主题。体现发展要求,富有时代特色,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符合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弘扬发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契合特色。准确把握城市内涵,符合xx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突出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具有浓郁的特色。
3.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涵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法纪、环保、礼仪等方面要求。
4.表述简明易记。表述准确精炼、简洁明快,易记易懂、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号召力,以四字句或三字句为宜,且为原创,总体字数原则上不超过80字。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x年7月10日。
四、征集方式
希望我局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积极参与。偶有所得,可在QQ群中直接发送至机关党委。三五句话不嫌少,三五十字不嫌多。
2023征集启事 篇6
目前,《合志》编纂工作正有序推进,其中,《人物卷》(包括人物传记、人物简介、人物表)资料也正在陆续汇集,人物线索主要由全镇各单位(部门)等提供。为确保人物资料的完整性和丰富性,xx镇特向各界人士征集相关资料。
一、征集范围
凡在-xx年时限内,已故及在世的本籍人士(即籍贯、出生地在、)或在()工作时,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客籍人士,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在征集之列。对征集到的人物资料,将按照志书编纂要求,有所取舍后纳入编纂范围,其中部分人物报送区志办,列入《嘉定区志·人物卷》。
(一)《人物传记》收入的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逝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籍革命烈士;
(2)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正高职称获得者;
(3)副局(区)级、副师级及以上党政军领导;
(4)本籍离休干部;
(5)全国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
(6)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7)著名科学家、发明家、医学家、实业家、企业家、教育家、科技英模、专家学者(获省、市及以上资质部门认可);
(8)著名作家、诗人、书画家、音乐家、表演艺术家(属省、市及以上行业协会会员);
(9)特级教师、特级校长;
(10)获世界、国家级奖项或省、市前3名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
(11)省、市及以上权威部门认可的,从事一、二、三产业著名人物、能工巧匠,如烹饪大师、园艺专家、养殖能手等;
(12)在上海市、全国,乃至世界上具有影响的侨胞、港澳台同胞和海外()籍人士;
(13)具有省市及以上有关单位颁发的奖励证书或经省市及以上报刊杂志报道、刊载的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者;
(14)在省市及以上地区具有影响的其他社会名人;
(15)补充前志(《志—》、《志—》)遗漏的上述人员。
注:《人物传记》含()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间达到上述类似条件的人员;不包括驻镇单位人员(即驻、xx地区,非本镇管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人物简介》收入的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在世,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正高职称获得者;
(2)副局(区)级、副师级及以上职务的党政军领导;
(3)本籍离休干部;
(4)全国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
(5)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6)著名科学家、发明家、医学家、实业家、企业家、教育家、科技英模、专家学者(获省、市及以上资质部门认可);
(7)著名作家、诗人、书画家、音乐家、表演艺术家等(属省、市及以上行业协会会员);
(8)特级教师、特级校长;
(9)获世界、国家级奖项或省、直辖市级前3名成绩的卓著运动员、教练员;
(10)省市及以上权威部门认可的,从事一、二、三产业的著名人物、能工巧匠,如烹饪大师、园艺专家、养殖能手等;
(11)在上海市、全国,乃至世界上具有影响的侨胞、港澳台同胞和海外()籍人士;
(12)具有省市及以上有关单位颁发的奖励证书或经省市及以上报刊杂志报道、刊载的舍己救人、见义勇为者;
(13)在省市及以上地区具有影响的其他社会名人;
(14)补充前志(《志—》、《志—》)遗漏的上述人员。
注:《人物简介》含()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间达到上述类似条件的人员;不包括驻镇单位人员。
(三)《人物表》收入的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含在世和逝世):
(1)驻镇单位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正高技术职称获得者;
(2)驻镇单位任职的副局(区)级、副师级领导干部;
(3)上海市劳模、五一奖章获得者、先进工作者、白玉兰奖和全国级条线荣誉获得者(包括工青妇等全国组织或国家各部委等表彰的先进模范人物,如全国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
(4)历届上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户口或工作在、非本籍离休干部;
(6)()籍副处(副团)级及以上干部;
(7)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获得者(含工作在、非本籍人士);
(8)()籍部队三等功及以上获得者;
(9)()籍港、澳、台及侨居海外人士;
(10)补充前志(《xx乡志—》、《志x—x》)遗漏的上述人员。
注:《人物表》含()籍人士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期间达到上述类似条件的人员。
二、资料基本要求
(一)《人物传记》的基本写作要素:姓名(字、号、别名、笔名、艺名)、性别、民族、生卒年月、籍贯(本籍和客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出生地(本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乡镇、村;客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乡镇)、最高学历、最高职称、政治面貌(包括何时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工作主要经历(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任何职务等)、主要业绩、主要学术成果、重要发明创造以及逝世时间等。符合《人物传记》入选标准的需报送-xx字介绍材料(重点介绍其取得的业绩、成果和发明创造的项目名称、奖项、权威部门的认证以及取得成果时的工作单位、时间等),并附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照片后写上姓名)。
(二)《人物简介》记述基本要素大体与《人物传记》相同,《简介》和《传记》的主要区别在于:《传记》在突出成就基础上面面俱到,《简介》主要写成果、成就、业绩,不必详写简历,写明最高学历、最高职务、最高职称的名称和获得时的年月、单位即可。其中xx年后去世的人物可适当增加篇幅。符合《人物简介》入选标准的需报送400-500字介绍材料及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照片后写上姓名)。
(三)符合《人物表》入选标准的需报送5x字介绍材料,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本籍和客籍人士写到省市、区县)、
2023征集启事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