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3篇)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
《苦儿流浪记》,一本满腹悲情的书,使读者不禁为主人公雷米而叹息。他那艰苦的流浪事迹,是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到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是英国贵族家的长子,其叔父为了霸占他的财产,在他六个月时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可又被养父巴伯兰收留,一直到八岁的那年,又将他卖给了马戏团的团长维泰利斯,并和心里美等小动物成为了朋友。后来由于师傅的病逝,小动物们也没全部失去了生机,只有雷米一人继续流浪,经过重重的困难,他终于和生母重聚。雷米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总能坚强面对,这正是我所缺少的。每当我遇到难题时,总是自己稍稍想一想,便去请教父母同学,这样自己的脑袋就会和钢铁一样,如果时常不用,不开动脑袋去思索就会锈掉,将来想要再开动起来就难了。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在他八岁那年在做工时被打伤,而当官司又输了,没办法,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他只好将雷米的养母巴伯兰夫人支开,自己偷偷地将雷米卖给了维泰利斯,为家里暂时解决的困难。可怜的雷米只好跟着师傅浪迹天涯,以表演为生。雷米的养父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雷米在他们家生活了7年,可以说是养育之恩情胜过亲情,不管怎么说也有了一些亲情,可他依然要卖了雷米,这是任何父母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主人公雷米顽强不屈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2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孤儿露米流浪各地,受尽人间艰苦辛酸最后遇见亲生母亲的故事。苦儿露米在流浪的过程中经历了各种苦乐酸甜,自己也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杰出的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埃克托。马洛,是一位著名的儿童作家。在这本书中,作者极力赞扬苦儿露米的自信和坚强。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露米无论遇到多么悲痛的事情,或忍受饥饿,或处在生死的关口,从来不怨叹自己的境遇,始终保持着一颗纯真慈爱的心。同时这本书也教给我们,所谓真正的幸福,必须得到周围人的爱的鼓励,同时又经过许多痛苦的磨练,才能得到。
《苦儿流浪记》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故事的结构和处理方式都很好,时常出现新的事件,形成不断的高潮,使读者自然融入其中,而且,我们随时就能从故事里吸取教训。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叫做《苦儿流浪记》,非常的感人。
《苦儿流浪记》里面讲了主人公雷米知道了自己不是妈妈亲生的,十分难过。不仅如此,他还被“爸爸”卖给了一个老头,尽管他十分不想走,但还是被硬拉走了。这个老头其实是个闻名全球的歌星,但是因为自己的嗓子倒了又不想被别人知道而改名为维泰利斯。当了一个马戏团的团长,马戏团成员有:小狗卡比、小狗泽比诺、小狗小姐、小猴心里美。就这样,雷米一直跟着老头到处流浪,已卖艺为生,吃尽了苦头。最后在一个下雪的夜晚,老头为了让雷米不受冻把小狗给他抱着取暖,而自己冻死了。最后,雷米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她居然就是自己在流浪时碰到的那个米利根夫人。
在《苦儿流浪记》这个故事里,我与雷米共同分享着快乐与悲伤。在这同时,我也十分佩服他的勇气和他只要决定做的事一定不会放弃的精神。这本书让我懂了许多的道理,我将终身与它为伴。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4
19世纪法国著名的小说家马洛的《苦儿流浪记》不知感动了多少个中国的孩子。当许多许多的妈妈把苦儿的故事讲给孩子的时候,许许多多的孩子都会眼含热泪地问妈妈:“苦儿的命怎么这么苦?”我不知道是从哪里看到这样的评价,头脑中总是挥之不去这样的画面:一位温情的母亲在那样一个温馨的夜晚,向坐在床上的孩子温和的讲述着苦儿的经历,孩子静静地静静地专注的听着,两眼含着泪滴。我感动于孩子的天真与纯净的心灵,于是想读一读这本书的愿望就愈加强烈。终于有了这样的时间和机会阅读了这本书。
故事中的苦儿名字叫雷米,本来出生在英国的贵族之家,却因为其叔叔为争夺巨额家产的继承权把他遗弃在巴黎的路边。幸而被巴伯兰捡回收养。8岁时,雷米又被养父租给了流浪艺人维泰利斯先生,从此便开始了流浪天涯的生活。维泰利斯的杂耍班有一只猴子和可爱的小狗,专靠卖艺为生。雷米的第一次演出很成功,得到了师傅的夸奖。雷米与师傅相依为命,风餐露宿,忍饥挨饿,日子虽苦,却从师傅身上学到了很多。不幸的是因为师傅维泰利斯先生在演出时与警察发生摩擦,被判入狱两个月。孤苦无依的雷米在饥寒交困的时候遇到了心地善良的米利根夫人,并和米利根夫人在游船上度过了一段幸福难忘的时光。维泰利斯先生出狱后,雷米又回到了师傅身边,又过上了艰苦的生活。可是他却与师傅遭遇了风雪交加的夜晚,杂耍班的两条狗被狼吃了,猴子也因寒冷和惊吓死去了,更难过的是维泰利斯师傅也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了。晕倒在冰天雪地里的雷米被好心的花农一家救起,在花农家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却又因为一场意外的冰雹灾害,花农破产进了监狱,雷米无奈继续流浪。在巴黎流浪的日子里遇到了同样命运的马西亚,于是两个人结伴以卖艺为生。这是雷米还想着巴伯兰妈妈,依靠卖艺赚足钱给养母巴伯兰妈妈买了一头奶牛,当他回到养母身边的时候,巴伯兰妈妈告诉他,他的亲生母亲正在找他。在好友马西亚的帮助下,历经波折终于回到了亲生母亲身边。原来他的母亲就是米利根夫人。于是苦儿雷米过上了快乐幸福的日子。
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能够感动那些学前的孩子的心灵,拨动他们善良的心灵之弦,我以为一个孩子的成长最为重要的就是能够及早的开发他善良的心地。马洛所做的这些正好发挥了这样的作用。因为善良,孩子便会在未来成长的路途上能够不改做人的原则,才能坚韧的面对苦难坎坷与欢乐。我遗憾的是没有在女儿成长的那个时候给她讲讲苦儿的故事,但今天由她自己去读也是很必要的。生命的成长,很多的时候,错过了最佳时机也就错过了。真的希望能有更多的母亲在孩子咿呀学语后能够把这个苦儿的故事讲给孩子们听,这样就会在孩子的心灵里种下善良的种子。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5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马洛,他是19世纪后半期法国著名作家。出生在法国西北部一个公证人之家,曾在里昂读书,后到巴黎学习法律。他酷爱文学,青年时代就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创作。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在养母巴伯兰夫人的抚养下过着宁静的生活。可是养父巴伯兰回家后将他卖给了流浪艺人维塔里斯先生,于是一路与动物为伍,靠卖艺杂耍谋生。在一次不幸时,维塔里斯先生进入了监狱,雷米在维塔里斯先生入狱后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夫人米利根夫人,米利根夫人在一个游艇上与他的儿子亚瑟一起生活,亚瑟得了重病,只能平躺着,不能下地,亚瑟还有一个哥哥,他失踪了。维塔里斯先生出狱后,把雷米领走了,他们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他们住在郊外,其中的两只小狗不幸被狼吃了。维塔里斯先生后来又被冻死了,雷米侥幸被一花农家收养,遇见了倾心爱他的丽丝姑娘。不久,下了一场冰雹,把花农家的花棚砸坏了,花农因还不起债坐了牢,花农的儿女被亲戚收养,雷米只好继续走。不久后他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遇到了矿难,最后平安无事。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误,寻亲情急,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援手下终于找到自己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米利根夫人的长子,亚瑟的哥哥。
这件事告诉我们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抱着坚定的信念,顽强、坚强的意志去面对,要想方设法地去解决,不放弃,不逃避,坚持不懈,才能克服困难和挫折,最后取得成功。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6
曲折的悲伤从鲁迅作品里由内而外蔓延开来。
从《父亲的病》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作者的悲痛和当时的社会氛围。文章主要描写陈联和、衍太太先生,讽刺当今迷信社会。
从文中可以看出,陈联和先生是一个金钱至上的人,他和衍太太都很迷信。可以从自然界看,也许前世,把纸锭和一种《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起来捏在拳头里。从他的药方里,总有专门的药丸粉和奇特的药物指南。可以看出,陈联和先生不是阿明医生。他开了一些罕见的药,只是为了突出他高超的医术,拖延病人的时间。作者不厌其烦地问药店、乡下人、卖草药的、老人、学者、木匠,他们都只是摇头。此时,作者的心情一定很焦虑。就这样,提交人父亲的病被误诊给了陈联和先生。为什么陈联和先生医术并不高超却是人们眼中的名医?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人心。后来才知道,当时社会上的人都很迷信,都被陈联和先生忽悠了。
当时有一种迷信,认为当一个人奄奄一息,奄奄一息的时候,喊他的名字会把那个人的灵魂带回来。当作者的父亲快要死的时候,衍太太叫他喊。但作者在文章中写道,当时我还是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每次听到都觉得这是我父亲最大的错误。因为作者没能在生命的最后一秒给父亲安宁。
这不仅是,神父的病,也是社会的病。不仅是作者的错,也是社会的错。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今天看了萧红的《呼兰河传》,说来挺丢脸的,我很少读近现代的文章,这还是老师要求读的。因为近现代的文章太过沉重吧,适逢战乱,国家风雨飘摇,普通大众也面临着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困境,不同于古代士大夫的花团锦簇,也不同于现代的歌功颂德,那个年代的文章大多是真实的,鲜血淋漓的,作为一个生活在新时代的人,真的不想看。
本来人生就未必是阳光明媚,看一篇这样的东西要难受好多天,更何况,人还年轻,这些太过沉重而悲哀的东西有时候还真未必感觉得到,读起来也是相对枯燥和晦涩。
有人说,《呼兰河传》描写的都是悲剧,但我觉得那都是生活,我们就这么出生,这么活着,也这么死亡,我们所遭遇的不幸,却也不是不幸,因为活着就有生死离别,就有“人生不如意,十之有九”,就有生活困苦的可怜人。
这是人生常态,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用乐观的眼光去看待这些生活中的汲汲营营就是生活,用悲观的眼光看就是在封建压迫下的悲剧。其实,给过去的困苦生活打上阶级标签在我看来是牵强附会的,在那个时代,生产力就是如此,社会制度就是如此,真要说谁压迫谁,自然界还有肉弱强食呢。我觉得,这些东西与其说是封建社会压迫下导致的悲剧,还不如说是人性的悲哀。这也许是在生产力不高,没有积极有效的社会制度来规范保障之下,长时间以来自然产生的社会结果。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今天我阅读了《爱的.教育》之《铁匠的儿子》,故事里铁匠的儿子普莱克斯是个特别懂事、勤奋、有礼貌、坚强乐观、维护家人的好孩子;他父亲是个令人讨厌害怕的人,总是喝醉不工作让家里人经常挨饿、挨打、父亲还把他的.书扔掉、烧毁;但在这种种困难面前普莱克斯还一直保持善良、勇敢的好质,他还是一样的热爱父亲,同学们都很同情关爱他,所以总是默默的帮助他,普莱克斯很感激,在学校里更加积极认真学习。——看了故事后我为主人的不幸而难过,但因为同学的团结友好而感动欣喜;爱的力量影响很大,所以我们如果碰到有困难的朋友也得及时伸出援手去帮助他人哦,在自己碰到不意的事时也要想想还有这么多的人爱着我们,更应该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那样生活永远还是美好的。
普莱克斯是一个瘦小的小男孩,他爸爸喝醉后常常打他,火烧他的本子和练习册上,他心里不骂他爸爸不恨他爸爸,同学们问他,他却说是自己烧的,普莱克斯常常挨饿,因为他爸不让他吃,所以他同学给的。但是他还在坚持学习。我要学他的宽容,喜欢并维护他爸爸,爸爸说他、吵他也不怨恨他爸爸。还要学他的坚强,在这恶劣的环境下还坚持学习。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9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
“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读后感·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一开始读这本书,觉得描述平淡,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宛转曲折的心理描写,主人公对一切都超淡然。
虽然一开始我也不太理解,但后来反思,难道母亲去世就一定要哭吗?如果跟母亲感情确实一般,没有想哭的冲动,又为何要假装难过挤出眼泪只为了别人夸赞自己孝顺?难道追求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一定要有个合适的时间吗?这些问题也不断的让我随着主人公拷问自己。世俗认为的就一定是对的,就一定也是我需要的,就一定要去迎合吗?
答案当然不是。
虽然这小说最后也显示了,与世俗的入世、投入和执着相比应该下地狱的主人公也真的被推入地狱。所以在与世俗做抗争之前也要清楚自己要付出的代价。主人公最后与神父的一番对话才显示自己临死前对于世俗观点对于不公正的司法程序的反抗情绪,但他依然对于自己生死也存在无所谓的态度。不然如果他在乎生死,之前也许会试着在法庭发言为自己夺回一些希望。
但恰恰摩尔索对生死也很漠然。
“他拒绝矫饰自己的感情,于是社会就受到了威胁”这是作者对摩尔索的评价。社会有时候比我们想象的脆弱,大众意识比想象的更浅薄,包容性差。所以世俗可以挑战,但挑战之前如果你没有摩尔索的淡然,更要想清楚自己的代价。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年少不懂曾国潘,读懂已是泪满面”,突然看到一句这样的话,确实如此,曾国潘,绝对不是一个聪明人,出生于一个地主家庭,自由勤奋好学,一般是这样介绍他的童年,而不是那些小时候就写诗作画那种,却是那种通宵背书,背到床底小偷都会了,他还不会那种。从后面他的经历也可以看出,考了七次才中举,可以得知他就以“勤奋好学”出名。
“迟钝”也是一种优势。该书多次说明,跟曾国潘讲话,他会反应迟钝,甚至是出了名的迟钝,左宗棠知道情况都是跟他说一个问题,然后过了一天再来听答案。这种人,说实话,现在肯定被很多人嫌弃,甚至我也是,这种人真笨,做事效率低,然而,他却有个正确的方向,还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在多次给穆彰阿写文章,想因此攀关系升官,最后穆彰阿给他的坚持打败,同时后面还强调,他的文章实在写得太差,不是因为文采的原因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坚持。
这世上,聪明人和笨人的数量应该差不多的,而有些聪明人,因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沾沾自喜,贪图小便宜,做事不踏实,最终,把自己耍了。而笨人呢,有些笨人知道自己笨,有努力,而因为目标不明确,方向不对,最终糊涂了自己,最终只能打动自己。
自认为,自己属于聪明那类,而并不想这样,因为依仗自己的聪明,容易让自己迷失方向,让自己贪图便宜,走捷径,一切的捷径,都要还的。需要的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像曾国潘一样,忍受一次又一次痛苦,最终换来的,是名副其实的“晚清中兴第一名臣”。
而曾国潘的忠臣,有待考虑,目前的社会,是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哪里可以发挥,就完全可以更改,我们不该死守一处战地,“知其不可而为之”是钻牛角尖所为,最终结束就甩一句“反正不关我事,我尽力了”。不过,这样也不能怪曾公啦,毕竟,那时社会所致,孰人晓得大清灭亡在于制度,只是反观当下,做人应该理智点,应该有所创新型。
尼采说:“杀不死我的,将使我更强大”,曾国潘在经历了人生的大挫败后,毅然选择了前进,或许是因为他信奉程朱理学,失败的时候冷静思考,忍气吞声,最终忍得了,等得起,守得住,成就一流的“大智慧”。
一件事,做一天不难,做三年五年也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曾国潘坚持一件事是——写日记,从三十一岁开始,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从早到晚,检查自己的一举一动,记录自己各种事,深度解析自己。本来,曾国潘不仅事个笨人,还是一身毛病的人,抽烟、好色、脾气暴躁等等,而他每天都在进步,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最终都改了。
曾国潘,最终拯救不了大清,而用一生,成为了许多人的楷模,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精神。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今天我去图书馆把吴老师借给我的那本《斑羚飞渡》看完了。事实上,我并不指望那本书的情节有多么有趣,只是纯粹地认为关于描写动物的书就一定会枯燥乏味,而我带这本书去看,也只不过是以为不想欠吴老师一个人情,并打发打发时间。但真正看完后,我意识到我错了,并且大错特错。
我一翻开书就被里面的文字所深深吸引。作者仿佛拥有一只神来之笔,将动物的神态、动作描写得淋漓尽致、细致透彻,我身临其境,好象正在森林中观察那些奇妙动物的一举一动。
《斑羚飞渡》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的名字叫做老鹿王哈克。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老鹿王哈克已统治了这个庞大的鹿群八年,但现在,一只狡猾的狼经常出没在鹿群里,鹿的数量一天比一天少——每次狼来,一只肥美的鹿都会成为它的盘中餐。没有鹿能阻止:它们只要一闻到那股肉食动物的血腥味,便立即闻风丧胆,仓惶而逃,谁叫它们是胆小的鹿呢?哈克却决定挺身而出,与狼进行一场决斗。但如今它却自身难保:鹿王的权利被剥夺,王位被侵占,自己的爱妻也远离了自己,自己从一只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的最高统治者沦落为了一个在鹿群中可有可无的落魄角色。它失去了一切,但它依旧保留着那颗顽强的心。狼来了,这次,哈克与它进行了一场殊死较量,但最终,哈克仍然没能逃脱死神的魔爪,与狼同归于尽……
看完后,泪水盈满了眼眶,脑子里回想着那书中的情节,却转化成了一幕一幕出现在了大脑里。哈克是释然的,为了鹿群的安全,他能够不顾死亡的威胁,与狼决斗,在我看来,虽然它已失去了鹿王这个称号,但我却认为,它才最有资格当鹿王。
在哈克身上体现出一种让我非崇敬与佩服的精神,那就是: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别人的幸福,并勇敢地面对困难、困阻,不气馁,不放弃。多么伟大呀!
其实哈克一直在与自己做着心理斗争,但最终它还是战胜了自己,想想,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也不乏有这样的英雄存在,但是不是太少了?为了别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默默地问着自己,你能做到吗?我轻轻地摇了摇头。不要说我懦弱,也不要说我胆怯,我可以大胆地说,每一个人都会胆怯,但我希望我能像哈克一样,在生活中,即使遭遇了种种挫折与不幸,也能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苦儿流浪记》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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