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实践心得体会范文 医疗保险心得体会范文(7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医保实践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一)抓好宣传工作,为圆满完成新一年度的居民医保目标任务夯实基础。结合居民医保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统筹规划,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宣传手段,统筹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三个提前”,即提前着手,提前宣传,提前发动,在参保期开始前,做好一切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网站、来信来访咨询、宣传手册、宣传栏以及举办大型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上门讲解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力争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覆盖面。一是加强养老与医保联动,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进一步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我们将积极协调联系区职介,在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同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引导参保人积极参职工医保,确保只要入养老,就入职工医保。二是加强与市区各部门联系,努力完成我区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的清欠任务。积极联系市医保办个人账户处,对我区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个人信息及缴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之后协调区财政局,争取在年底前圆满完成我区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300万的清欠任务。
(三)做到两个“重视”,促进工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一是重审查,确保工伤证据扎实有效。牢固树立严、谨、细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查每一份工伤待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报表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医疗费原始发票真实,就诊医院、用药范围符合规定。二是重调查,确保工伤事实清楚明白。严格企业申报增减制度,同时加强对企业工伤部门的监管力度。向享受定期待遇人员发出一份《享受工伤定期待遇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慰问信一封,及时了解定期待遇享受人员的近况,确保定期待遇享受人员正确、真实,从而加大对社会发放人员的审查和监督力度,避免工伤保险基金的流失。
二、以“温馨医保”为载体,开展“岗位明星”评比活动
20__年为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我区医保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我们以“温馨医保”品牌服务活动为载体,开展了具有特色的“岗位明星”评比活动。
(一)加强自身建设,争当医保工作“全面手”。围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医保政策等方面,对所有工作人员不定期的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其中不仅包括经办范围内的知识,还将延伸到整个医保办四个业务领域,确保每位在岗工作人员都是“全面手”。遇到前来咨询业务的参保人,对所有涉及医保的问题都能对答如流,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少跑腿、多办事。
(二)创新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方法。
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各式各样的服务活动,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1、订制医保宣传政策小册子;2、定期召开民情调查员信息收集会;3、在居民参保期开始前,开展上门“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4、成立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小组,采用座谈会、现场交流或培训班的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伤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
(三)规范信息宣传制度,普及医保惠民政策。制定信息宣传制度,每季度每名工作人员至少撰写2篇信息、通讯等。使每位工作人员能够不仅干的好、说的好,还要写的好,把我们取得的成绩宣传出去,让更多的人了解医保的惠民政策,宣传我们的便民服务。
(四)落实评比制度,人人争当“岗位明星”。年底将针对每位工作人员这一年度的工作表现,取得的业务成绩,报送的信息数量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和嘉奖。
主题医保实践心得体会范文二
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84号令)文件精神和省医保局《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加强对全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医保定点服务行为,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快建立健全医保基金长效监管制度,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包括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双随机检查、第三方审核、重点回头看检查、网络数据分析监测等方式。
日常监管:主要核查各定点医药机构遵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监督管理,是“全覆盖”监管的主要手段。
专项检查(含各部门联合检查):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医保工作实际情况,在特定时期或特定的范围,针对突出的问题开展的重点监督检查。
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三方审核: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住院病案的抽查审核。
重点回头看检查:是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及第三审核中突出的、集中的问题进行回头检查。
网络数据分析监测:是对各定点机构医保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监控违法、违规现象等。
20-年对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100%全覆盖检查,检查监管频次不低于1.5次/家,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监管检查工作是省市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专项行动的深化与延伸,为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责任,成立两个工作小组,每组5名成员(其中含随机抽取医保专家库成员2名),在各批次监管检查中交叉执行。
即日起至20-年年底。
(一)规范医保行为。通过监督检查,核对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基本数据,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台账。检查中要宣传医保各项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并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采取暂停结算、拒付(追回)费用、扣除违规费用、终止协议等手段给予纠正。通过监督检查中的宣传教育、纠错改正,使我区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严查违法骗保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移交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堵塞风险漏洞,建立健全基金长效监管制度体系。加快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医药服务机构和参保人员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定点医疗机构
1、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医疗价格服务目录》遵守情况、《医保药品目录》遵守情况、《医保医师协议》签订及遵守情况;
2、是否存在重复、分解、过度、超限制范围、冒名顶替、挂名住院等违规诊疗行为;
3、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情况;
4、是否存在用药不规范行为:超量用药、重复用药、超限制范围用药等;
5、是否存在以医保定点名义从事商业广告和促销活动,诱导医疗消费等;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诊疗项目,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行为;
7、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医师积分考核,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发〔20-〕12号)文件执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医保医师,现场告知扣分处理事项,并出具《医保医师扣分告知书》。
8、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二)定点卫生室或诊所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医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参保就诊人员就诊时是否严格核验身份信息,门诊日志登记是否完整,是否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三) 定点零售药房
监督检查包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遵守情况,营业证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是否齐全并悬挂上墙,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店内是否摆放、销售除经营药品、医疗保健器械、消毒用品、医用材料外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赠品或积分兑换用品不得摆放在店内经营区域),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城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均系市、区两级医保共同定点,为避免多点检查、重复检查等现象,与市局会同协商,由市局统一安排采取联合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
认真谋划,熟练掌握医保法规政策,根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部署和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务求“全覆盖”监督检查取得实效,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1、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将日常医务审核与实地检查有机结合,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觉执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法律意识。
2、着力提高监督检查整改力度。被监督检查对象必须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接受巡查验收。对拒不整改的,暂停刷卡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3、及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监督检查小组要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做好巡查验收工作。
4、认真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住宿;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无偿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准接受被监督检查对象安排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监督检查对象提出其他与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主题医保实践心得体会范文三
2019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抢抓机构改革机遇,充实工作人员,完善医疗保障服务软硬件设施,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医疗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大力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3月29日上午,由郓城县人民政府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唐塔广场隆重举行,县政府张俊阁副县长、县医疗保障局梁海涛局长、县卫健局罗永增局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现场悬挂条幅20余条,设置展板8块,政策咨询台、问题投诉台各一处,现场接受咨询200余人次。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份,制作宣传图板28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580余条。
(二)精心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
郓城县年初县内定点医疗机构60家,定点药店(包括连锁的药店)60家,县医保局多次召开了医保基金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查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时间段、完成的时限以及整改报告上报节点都作了明确要求。
(三)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检查
医保局成立伊始就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全县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多次现场检查。同时召开了3次定点医药机构座谈会,全面梳理排查以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5月23日前,检查了县内公立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21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8家,边检查、边总结,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随后,我们重点开展了“5·23”医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和“回头看”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风暴行动”、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等。根据行动工作要求,我们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60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18家,定点药店60家,做到了全覆盖检查。同时我们针对有举报线索的案例,开展重点检查,一追到底。全年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含卫生室)466家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27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定点医药机构都现场进行了反馈,下达了整改意见。对医保基金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保基金支出的第一责任人做出了重大贡献,各单位都成立了医保办,充实了医保基金管理人员,制定了医院内部医保基金管理办法,完善了医保基金报销内控流程,提高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医保基金的规范、合理、合法使用。医保基金按月及时拨付,减轻了各单位的垫付压力,参保群众的各项医疗待遇也得到了保障,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稳步提升,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也大幅提高。总之,通过医保局和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医保基金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医保基金的安全得到了保证。县委、县政府对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医疗保障局主要领导也多次到我县指导、参观,对我县的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认可,2019年度,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在全市综合排名第二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医保基金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不合理,不规范,甚至违法的现象。
一是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公立专科医院存在主要问题:各种医疗服务行为基本规范。主要问题是病历中部分检查报告单无医生签字或医师签字不及时,有个别项目收费不合理。二是二级民营综合医院存在主要问题:抽取的病历有个别无长期医嘱、病程记录;入院记录、医嘱无医生签名;费用清单有缺失;手术耗材记录不规范;辅助检查过多、用药超标;康复理疗项目日均数量多且收费偏高。三是一级公立医院存在主要问题:病历书写质量差,病程记录、出入院记录或三级医师查房医生无签字或签字不及时;各种检验检查单据缺失、医嘱和费用清单不一致等问题;中医康复治疗项目多,中药用量偏大;药房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住院指征掌握不准,个别老年病号长期或高频次住院;存在各种降低住院标准、过度检查、重复检查、重复住院、小病大治、过度用药等行为。四是一级民营医院存在主要问题:医师、护士、医技、药师均存在无资质人员上岗现象;部分有资质人员存在挂证行为,人员不在岗。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现注册医技人员与审批时提交的医疗技术人员情况严重不符;病历书写不规范,医生签字不及时,病程记录缺失和检查报告单缺失;中医治疗项目过多,个别项目收费乱;有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行为;住院指征把握不严,个别病人重复住院;药品购进和销售记录不全,单据缺失,加价幅度偏高,管理混乱;病人交少量现金住院和吃饭,有诱导住院嫌疑。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四个最”和“六统一”为原则,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一)发挥医保专家库的专业化作用。县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建立郓城县医疗保障专家库的通知》(郓医保发【2019】24号),建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由医学、信息、财务、审计、统计等专家组成。协助县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抽查和案件查办中的数据比对、财务审计和病例分析等。
(二)试行中医康复理疗规范化制度。细化康复治疗的原则、对象、时间、费用等标准,对中医康复理疗项目进行规范,按病情制定每天医保基金补偿限额,促进康复理疗项目的优化管理。
(三)全面推行医保医师制度。我县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县长办公会同意实施,郓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郓城县医疗保障服务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郓政办发【2019】21号),对违反医保基金监管规定的医保医师进行不同程度的扣分处罚,年度扣满12分
医保实践心得体会范文 医疗保险心得体会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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