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复工后工作计划(11篇)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序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人员基本能到岗、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较完整的企业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做到以下“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春节前后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尤其是要切实掌握本企业员工流动情况(包括春节假期出行、人员接触、返程时间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员工返岗时必须持有所在乡镇及企业“双证明”上岗(证明来自非疫区点、非医学观察对象)。明确做到“三个严禁”:严禁重点疫区疫点人员上岗,严禁近期有重点疫区旅居史及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居家隔离解除前上岗,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三)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确保到2月底每人每天1个)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四)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五)人员管控到位。要按照社区防控的相关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有条件的`企业要改建增加员工宿舍、倒班房,减少人员上下班返乡、返城流动。
(六)安全、环保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及环保设施设备的检查,做好厂区内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做到复工复产安全环保。
(一)成立组织机构。企业复工复产实行报备管理制度在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由县委常委、县高新园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xxx副组长,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卫健委、市监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园区内企业由高新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外规上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规下企业由属地乡(镇、场)牵头负责。
(二)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拟复工复产企业在做到“六个到位”的基础上,分别向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信局、乡(镇场)提交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等报备资料。准备工作不充分未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交申请表,避免因自身原因延误复工复产。
(三)企业复工复产查验。收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由工作组1天内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企业办理复工复产确认书;对验收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
复工复产工作组要强化企业帮扶服务,做到“真诚帮扶、高效帮扶、廉洁帮扶”,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用工协调、员工返厂交通物流、原材料保障、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强化人员管理
1、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2、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
3、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4、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1、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2、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1、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2、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1、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
2、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1、企业要与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高新园区管委会、乡(镇、场)、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2、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高新园区管委会、各乡(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开展防疫工作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
园区春节未停车生产企业新增恢复生产线扩大产能参照此方案执行,严格按照“六个强化”执行到位。本实施方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防控工作结束后自行废止。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常熟实际,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规范》,其他类型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确保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来源地,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原则上常熟籍员工和春节期间留常的外地员工先行复工,外地回常员工分批次复工,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暂不回常复工。防控责任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员工排查到位
复工前核查登记每名员工前两周的涉疫相关情况,包括是否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对存在上述情况的,企业要落实措施,严格执行集中点隔离、居家隔离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刚性要求,确保员工无感染症状方可参加复工。相关信息由企业专门负责人按要求向属地板块报备。
(三)教育培训到位
复工前必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每名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培训原则上采用微信、小程序、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尽量减少集中式会议。
(四)物资储备到位
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留观室。
(五)厂区管理到位
提早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
(六)企业承诺到位
企业要向属地政府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
具备上述六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向属地政府提出复工申请,经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生产。属地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一)日常预防控制
1.利用企业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2.按照《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规范》,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每日用消毒水对工作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
3.落实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对员工每日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由企业专人送至就近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属地政府报告。
4.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
5.企业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
6.企业要督促员工在非工作时间严格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五要五不要”要求,不参加公众活动、不串门会客、不造谣传谣、不接触野生动物。
7.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
8.门卫设置健康监测点,访客一律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属地政府。
9.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具备条件的企业尽量采用配餐制,分散就餐。
10.企业在防疫期间,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差旅出行。
(二)出
疫情复工后工作计划(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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