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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团协会申请书(精选10篇)

2024-06-206094

尊敬的团委老师:

您好!

在20xx学年度,我们社团在生命科学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依旧秉承“对外推动群众性环境教育,促进全校乃至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倡导绿色文明;对内组织自由、平等、合作的工作与学习探索团队,发挥成员自身优势,共同探索未知世界”的宗旨,以“热爱自然,珍爱生命,自愿参加,服务社会”为原则,努力建立一个属于我们学生自己的,相对独立的,以研究和公益活动为核心的学生社团。

在本学期的社团建设与发展中,我们共纳入新成员75人,每人收取10元会费,收取会费总计750元。在社团规模不断扩增的.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创新、大胆尝试举办更多更新颖的社团活动,将我们社团越办越出色。在此之中,经费成了我们举办活动时一个很大的限制条件。

目前我们社团共举办了3次大型的社团活动,分别为动物标本展、社团第xx届成立大会和自然博物馆之旅,社团可流动的经费仅剩下535元。为了日后更好的举办更加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共同培养同学们的兴趣爱好,使社团实现其本身的价值和意义,故向上级申请社团活动经费,望老师指导并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北京大学共青团委员会:

您好!

北京大学西域文化传播交流协会是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最初由北京大学在读的十五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本科、硕士生策划发起、并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王曙光副教授的热情指导下拟成立的一个面向所有在校学生,以中国历史上的西域(包括今天的新疆、甘肃、内蒙古中西部)地区内的文化特色、经济发展和历史民俗风情等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各种方式对其进行介绍展示、观摩探讨以使对该领域感兴趣的同学找到一个充分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的组织平台,并向更多的北大师生和社会展现西域文化的精髓和魅力所在,大力弘扬优秀的中国传统和现代文化,以促进交流、探讨优秀文化发展前景为义不容辞责任的学生社团组织(具体介绍见下文)。在经过了近段时间来的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之后,特此向校团委提出书面成立申请。

以下是对于此研究会各方面事宜的具体说明:

1、协会发起成员最初策划成立这一团体的缘由来自于对地理意义上的西域地区文化的强烈的共同兴趣和进行更深入探讨的共识,比如丝绸之路的兴衰、楼兰古城的未解之谜、敦煌莫高窟的经卷宝藏、天山南麓的新绿洲文化等等。

2、协会发起成员来自于全国各地,包括少数民族同学,成立后拟吸纳成员只看重对于西域文化与发展的兴趣,欢迎并鼓励所有北京大学同学的加入,并将在协会成立后的宣传的发展中强调其开放性的特点。因此,该协会并非一个区域性学生组织。区域性将违背该协会的建立初衷。

3、我国历史上的西域创造了悠久璀璨的文化,成为数千年中华文明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引起了学界诸多人士的关注,但是北京大学目前还没有重点关注这一文化领域的社团,因此我们认为成立这样一个协会很有必要。本协会的宗旨为“关注文化,探索真理”,具体而言有:

(1)协会的根本宗旨在于大力弘扬优秀的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精髓,发掘当代文化潜力,增进优秀文化的国际国内影响力,以文化研究促进经济发展,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增添一份力量,并进一步丰富北京大学的校园文化,丰富同学门多彩的校园生活,促进当代大学生培养健康积极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益智怡情。

(2)关注文化研究的纵向深入与推广普及,创造积极、活跃、严谨、开放的协会氛围,为对这一领域感兴趣的同学提供一个实现兴趣爱好,进行更深入了解该领域,并可以与拥有共同兴趣的朋友交流的有益平台。

(3)注重研究性,协会举办的活动强调一定的内容深度,拟邀请数位海内外该领域内的专家学者给与指导和与社员交流,以关注该领域内当前国际国内热点问题为主,注重所展开活动的学术质量,避免空泛和肤浅;但同时强调活跃开放的氛围,避免过于严肃,学术性与趣味性并重。

(4)强调“在实践中研究”的特色。充分利用社团资源尽可能多地为社员及所有北大师生提供真实宝贵的文化素材,创造亲身体验文化的机会,建设以“实践性”为第一要义的动态社团,在实践中实现学术性与趣味性,有别于一般研究机构对于该领域的研究。

(5)注重与其他文化研究类社团的交流合作、互通有无。另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甘肃省政府对本协会的发起与成立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关注,并将在成立后为协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可能的便利与帮助。我们有理由对协会成立后的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协会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附后,请审阅。

诚请校团委批准该协会的成立。

此致

敬礼!

北京大学西域文化传播交流协会发起人。

20xx年4月26日。

xx民政局:

xxxxxx协会不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定义,不具备社会团体设立登记的条件,且该协会在运行过程中严重违反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监察部、发改委等几部委的相关管理规定,几经投诉拒不纠正,现依法向贵局申请撤销对福州市律师协会的社团登记。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因此,律师协会的设立登记及其活动必须遵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受该行政法规的调整。

二、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人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第二十七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

(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福州市律师协会应由福州地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自愿加入,且经贵局依法登记并接受贵局的登记管理、检查监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结社……的自由”。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根据以上规定,律师协会的设立、登记、存在和活动,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否则,就是非法组织,就应当给予撤销甚至取缔。

又据民政部、财政部、发改委、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纠风办等国家几部委三申五令:社会团体会费实行“自愿交纳”原则,“不得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会费”;“不得借业务主管单位的登记、验证、年检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发改价格[2010]1182号《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更是明文规定:“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根据《价格法》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规定,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缔。

1、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

2、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

3、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可见,律师协会作为社会团体,其会员会费的收缴必须遵守自愿原则,违反自愿原则强行收缴律师协会会员会费的,应当受到法律追究,给予行政处罚,直至撤销登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律师协会竟是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五条:“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的规定,强制加入的组织。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发改价格[2010]1182号《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的规定,律师协会这种“强制加入”的方式决定其不能向会员收取会费。

但是,律师协会不仅在其章程中规定会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而且《福建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办法》(2005年6月7日福建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2013年6月22日福建省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修订通过)第十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在年度检查考核或年度考核前,未足额交纳会费的,视为未能履行《福建省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律师协会将及时通报司法行政律师管理部门,待律师协会出具已全额交纳会费的证明后,再进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或律师个人年度考核”。

因此,福建省律师协会会员会费的收缴,实行的完全是一种“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的制度,属于应当取缔的违法乱收费。

并且,历经本所及其设立人邹丽惠律师连续多年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福州市律师协会仗着有民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充当保护伞,不仅拒不纠正违法乱收费行为,而且肆无忌惮地对本所和邹丽惠律师进行无所不用其极的打击报复,连续四年不给本所和邹丽惠律师进行年检考核、备案盖章,严重影响本所和邹丽惠律师的正常执业及合法权益,然后再制造借口、巧立名目地给予邹丽惠律师行业处分,企图逼迫本所和邹丽惠律师就范。

福州市律师协会的违法行为,实属情节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给予撤销登记。为此,特向贵局提出申请,请依法审查、处理,并将查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本律师事务所反馈!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学院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这份申请书。

在美丽的金秋时节,我们满怀兴奋地带着梦想和激情来到华外。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竞争,我们彻底地抛弃了中小学时的幼稚、无知和无优无虑,决定满怀一颗奋斗、挑战自我、搏击人生理想的壮志雄心,开创另一段人生的华彩篇章校园创业协会。下面是协会的具体情况简介:

校园创业协会是在共同的志趣、爱好的基础上,为了满足社会实践、初步涉足创业、学术研究以及提高自己能力等各方面需求,按照一定的章程和制度而成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大学生创业实践,已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国家和政府部门也给予了政策性支持,我们协会必须抓住这一契机,把增强社团成员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就业能力在社会上所得到的广泛重视,使我们大学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锻炼目标。大学生创业者协会将使每个同学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大有作为,在大学生创业者协会所得到的锻炼,不仅可以直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还可以增加大学生创业者工作的经验,在未来的求职竞争中脱颖而出,从而更会得到用人单位的重视。加入大学生创业者协会的成员,原本就心怀远大理想,对生活充满追求,将来大学生创业者协会又会为广大会员提供锻炼的机会,相信这些会是会员在大学期间学到的最宝贵的社会经验。

本协会以“追求、创新、勇敢;想别人不敢想的事,做别人不敢做的事”为宗旨。通过传播、领会知识和举办、策划活动等途径,给众多的有志趣有兴趣的学生提供一个体现自我价值,挖掘自我潜力,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增长社会经验的平台。也让大家在合作的过程中不断充实自我和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社团同时也将努力为社团成员创造锻炼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争取让每位社团成员在社团有充分的机会参与社团实践活动以及在毕业之后能够成为各种业务知识过硬,社会实践能力强,思想品质高尚的精英型人才,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为今后投入到激烈的竞争中增强战斗力。同时不断提升我们的团队整体的协作力,实现互利双赢的理念,使每个会员都能明白在创业中合作的重要性和团队意识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能力。

本社团以“全员参与,全员讨论,全员工作”的.原则,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创业方案的征集活动,以比赛的形式予以实现。同时开展各

2023年社团协会申请书(精选10篇)

尊敬的团委老师:您好!在20xx学年度,我们社团在生命科学学院团委的指导下,依旧秉承“对外推动群众性环境教育,促进全校乃至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倡导绿色文明;对内组织自由、平等、合作的工作与学习探索团队,发挥成员自身优势,共同探索未知世界”的宗旨,以“热爱自然,珍爱生命,自愿参加,服务社会”为原则,努力建立一个属于我们学生自己的,相对独立的,以研究和公益活动为核心的学生社团。在本学期的社团建设与发展中,我们共纳入新成员75人,每人收取10元会费,收取会费总计750元。在社团规模不断扩增的.同时,我们也在不断创新、大胆尝试举办更多更新颖的社团活动,将我们社团越办越出色。在此之中,经费成了我们举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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