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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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税务分局长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学生会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因角斜镇中心小学校长岗位空缺,经请示镇党委、县教育局同意,决定对角斜镇中心小学校长进行竞争上岗。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镇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助理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整个活动在县教育局指导下进行,镇纪委全程监督。
四、岗位数
中心小学校长1名。
五、竞争上岗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勤奋、踏实,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4.有较强的行政工作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具备申报资格所必需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6.竞争中心小学校长岗位者须是现任中心级小学副校级以上职务或为村小校长。
7.中级以上职称。
8.身体健康。
六、程序和步骤
1.信息发布
分别面向全镇发布中心小学校长竞争上岗信息。
2.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职称证书(
聘书
)、任职证明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7月31日;报名地点:镇教办。
3.资格审核
由领导组按照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
4.组织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
范围: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学校管理、领导科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2)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面试考核要素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岗位业务能力及心理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
面试考核组7-9人组成,成员由领导组确定。
笔试时间:8月1日上午;面试时间:8月1日下午;地点: 角中 。
5.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加分
【加分】(每项均不重复加分,按最高级别计算)
(1)工龄分:每年0.1分。
(2)学历分:本科1分,硕士1.5分。
(3)职称分:高级2分。
(4)称号分:县学科带头人1分,市骨干1.5分,市学科带头人2分,特级教师3分。
6. 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 角斜 镇教办提出初步人选,县教育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县教育局予以任命。
七、本实施方案经角斜镇教育民主管理委员会通过,由角斜镇教办负责解释。
2018竞争上岗实施方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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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合理配备、使用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要求,依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方案的批复》(*国税人[~]13号)文件精神,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组织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的基层领导干部,促进国税事业的蓬勃发展。
组织原则: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市局全程监督,对各县(市)、区局基层税务分局长职位进行选拔任用和竞争上岗。
二、基层税务分局长任职的基本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3、坚持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团结同志,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5、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规定。
(二)基层税务分局长任职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证书)。
(2)年龄:男50周岁(1955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女48周岁(1957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年龄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
(3)应具备5年以上工龄(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正股级领导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4)必须是近两年考核连续为优秀或近三年考核连续称职以上。
(5)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选拔任用基层税务分局长的范围和程序
(一)范围: 年通过竞争上岗任用的各县(市)、区局稽查局长,可通过选拔任用程序任命为基层税务分局长。
(二)程序
1、民主测评。对拟任人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过半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县(市)、区局党组推荐。县(市)、区局党组对经过民主测评人员进行研究并票决,向市局推荐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党组票决达不到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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