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业主大会代表提案范文如何写(五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业主大会代表提案范文如何写一
大家好!时光荏苒,转眼间____物业进驻小区以来,已经快五个月了。首先,在此我谨代表小区全体物业工作人员,向小区的所有业主致以衷心的感谢,感谢各位业主一直以来对____物业的厚爱和支持!
____物业自20__年__月__日进驻以来,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理解、支持、批评和指正。正是因为有了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我们才能够走到一起,携手共建和谐家园;正是因为有了大家的批评与指正,我们的各项工作才得以发现不足,不断改进。
做我们老百姓贴心的好管家,为我们老百姓创造舒心的居住环境,一直是我们不变的服务宗旨和工作理念。在小区物业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这样的宗旨和理念。在小区建设投资上,我们一直以高透明度的经营模式去压缩一切大小损失,保证每一笔资金都能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让利给业主;在小区各项设备设施的维修上,我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不惜自己垫资,为的是努力营造一个好的人居环境,在延续杭州千年文明、升华社区文化的基础上,用心创建我们老百姓的理想家园。但毕竟小区此前遗留了大量损坏、甚至呈现瘫痪状态的设施设备,以致无法正常启用,导致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也进展缓慢。而大规模的维修因资金不足,又无法在短期内改善到位。
经过前期与业委会、社区、消防部门、质监部门认真的研究与探讨,目前小区内大规模的设备设施维修问题,已开始有计划地、有条不紊地正在进行着。小区内照明设施、健身设施、部分道路破损、道闸受损、部份地下管道及水景系统已经基本修复。尚有其它规模较大的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梯系统、三方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及地下管网系统等隐蔽工程的维修施工,也正在加紧进行。所有规模性的维修实施,都会经过合法的第三方鉴定、多方招投标,经业委会、社区、消防、质监、房管局等主管部门审批,严防违规操作,有效地保证维修资金的专款专用。这一点,我们诚恳地请求广大业主,也参与到小区建设的监督和管理中来。
小区的建设需要大家的支持与理解,更离不开大家的热情参与和宝贵意见。我们真诚期待大家能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为共同把小区建设成为一个美丽的家园献言献策。____物业全体工作人员,愿为小区的美好建设,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我们坚信在各位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共同努力与协作下,一定能把小区营造成一个温馨而美丽的和谐家园。
最后祝各位业主合家欢乐!吉祥安康!
此致
敬礼!
___
20__年__月__日
2023年业主大会代表提案范文如何写二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物业状况
第三章 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四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八章 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
第九章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第十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约目的
本公约的立约目的如下所列:
1.阐明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2.规定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各单元及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保养、保险、维修,达到对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统一管理,使各业主有效享有其购置的单元,使得小区(公寓、别墅、大厦)内环境整齐、卫生、清洁、美观,使得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延长。
3.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设立及职责,以保障民主决策、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公约在各方签署列为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后生效。因此,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所有业主(包括其受让人)、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均受本公约的约束。
第二章 物业状况
第三条 物业名称:
第四条 物业坐落:
第五条 物业四至: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面积及使用期限:
第七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文号:
第八条 总建筑面积及划分单元:
第九条 共用部位: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 第三章 公约中各主体情况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
名 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第十二条 业主投票权分配原则:
1.业主指在小区(公寓、别墅、大厦)中拥有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业主(包括业主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房屋套数行使表决权,每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2.如业主房屋超过 平方米的,(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1倍的业主多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票数依此类推。同一业主(包括同一房屋的多个房屋共有人作为业主的)拥有多票投票表决权的,不得分开行使。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
1.开发企业在物业销售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名称为:
2.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号:
3.注册地址:
4.邮 编:
5.法定代表人:
6.注册资本:
7.联系电话:
8.联 系 人:
9.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除下列情况外,开发企业不得变更物业管理企业:
a.该企业被取消物业管理资质;
b.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c.该企业宣布解散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分立。
10.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重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签署本公约附件的承诺书(届时可以调整),本公约在其签署承诺书后对其产生约束力。
第四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业主的权利:
1.对其购置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有权按规定和设置目的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3.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有权要求召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享有表决权;
6.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并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7.有权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房屋自用部位的装饰装修;
9.有权自行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10.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修缮;
11.有权监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2.有权监督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的期限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并接受审核;
13.有权要求异产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不维修并造成他人损失的,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直至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业主的义务:
1.签署本公约所附《承诺书》(见附件),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
2.转让或出租所拥有的独立单元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要求受让人或承租人签署《承诺书》(见附件),承诺遵守本公约的所有条款;(其他物业使用人亦应遵守)
3.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公约规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企业依有关规定和公约订立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4.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及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5.按规定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及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
6.爱护并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在获得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前,不得在房屋的外墙上安装任何户外遮光帘、遮篷、花架、旗杆、招牌或其他任何伸出物或结构,亦不得堵塞任何窗户、外墙采光通风口;不得在窗户或外墙上安装任何空调或其他固定设施;
8.不得做出与本公约相违背,或引致小区的保险无效或使该保险金提高的行为。如有前述事情发生,则违约的业主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诉讼、索赔及要求,或因此引起的额外或增加的保险金对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他业主负责。如因该业主违约行为引致小区被损毁或侵害,则违约业主须立即将全部重建或修复损毁部份的重建或修复的一切费用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
9.不得在小区内任何部分存放武器、弹药、烟花、危险及易燃物品、存放触犯或可能触犯任何法规或对其他业主及使用者构成损害、滋扰或危险的物品;
10.不得妨碍、阻塞或堵塞任何共用部位、放置或弃置任何垃圾、弃置物或物件于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
11.在获得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同意前,不得在其房屋内饲养任何宠物;
12.无权直接惩罚或处分物业管理企业所属员工;如对员工作出投诉,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由物业管理企业采取其认为合适的行动;
13.如果业主所有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或使用,业主应在物业管理企业登记,说明管理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留下有效通讯地址,以便物业管理企业送达有关通知、函件等;同时应关好门、窗,水、电、天然气总阀门等,以确保安全;
14.产权人应约定与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要求使用人遵守本公约的约定,并对其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开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开发企业的权利:
1.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或尚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与其他业主同等的权利;
2.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企业有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本物业进行管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依法制定本公约。
第十七条 开发企业义务:
1.开发企业对其拥有的或尚未售出的物业,承担与其他产权人同等的义务。对已竣工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应由开发企业缴纳物业管理费;
2.在保修期间,开发企业应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范围内的维修责任,及时处理有关保修事宜;或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费用由开发企业负责;
3.开发企业应保证在其转让、抵押、出租、批准占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该物业的任何部分时(已售出部分除外),其受让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等均应履行开发企业对外已经做出的承诺;
4.物业交付使用时,开发企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材料:
(1)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3)附属公共建筑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5)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房屋质量保证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7)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
(8)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及收益归属清单;
(9)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5.开发企业应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六章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制定、实施物业管理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守则》、《住户手册》、《房屋使用手册》、《车位管理规定》等;
2.对物业实施管理;
3.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维护物业公共安全环境和秩序,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5.协助有关部门对物业的治安、交通、消防等事项进行管理;
6.委托他人协助专项管理。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1.听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2.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3.重大维护管理事项和年度维护计划应与委托人协商;
4.定期公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5.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收支账目,接受质询和审计。
第七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
1.小区内房屋建筑及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巡视检查;
2.共用部位园林绿地的管理养护;
3.共用部位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
4.公共秩序的维护;
5.参与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的验收交接;
6.入住管理;
7.物业装饰装修施工监督管理;
8.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场地的维修养护;
9.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10.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代收相关费用;
11.接受产权人委托,提供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以外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一条 在下列非物业管理企业原因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管理责任:
1.无法避免的水、电、天然气等燃料或材料短缺,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
2.涉及产权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双方的纠纷,而造成的损失;
3.涉及刑事责任、无意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
4.涉及业主财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失窃、损坏的;
5.在小区内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时,因自身原因造成身体伤亡或财产损坏的;
6.物业管理企业无法控制的其他一切原因。 第八章 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 :
1.管理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
2.管理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酬金;物业管理企业成本和费用(员工薪金、行政费、税费、固定资产折旧等);共用区域的保安费、保洁费、绿化费、保险费、公用事业费(水、电费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等;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3.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月第一日从管理费账户内提取当月的物业管理企业酬金,数额不超过物业管理实际支出的 %.
4.业主应在每季度(1月、4月、7月、10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预付当季度管理费。
5.自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无论物业是否占用、出租或空置,业主均须缴付100%的管理费和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业主在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4.业主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房屋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九章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有利于小区外貌保持、使用安全等原则,妥善处理供水、排污、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二十五条 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3.在庭院、平台、绿地、道路或其他共用部位、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和文娱、体育及休闲设施;
5.随意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6.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7.私设摊点;
8.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有违社会公共道德的活动;
9.法律、法规及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 业主或其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将装饰装修方案报经物业管理企业认可,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业主或使用人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房屋应当按设计用途使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维修或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第二十九条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十条 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应征得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补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十一条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房屋时,应当将本公约作为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的必要附件。当事人应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二条 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应当定期维修养护,出现危害物业安全、影响外观或妨碍公共利益的情况时,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督促责任人维修养护。
第三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有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及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三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进入业主或使用人的单元进行维修工作,应事先通知业主或使用人并取得其同意。紧急情况下无法通知业主或使用人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下,进入单元内部,但事后应及时通知业主或使用人。
第三十五条 如房屋因火灾、台风、地震、地陷或其他原因而破坏,以致大部分不能使用,则业主委员会应该召开特别业主大会,决定房屋是否修复或重建以及修复或重建费用的筹集办法;如业主大会决定放弃修复和重建,则业主委员会应拍卖剩余房产,并将拍卖所得与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及业主其他共有财产按建筑面积比例返还给各业主。
第十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业主大会的召开与业主委员会:
1.在业主入住率达到 %及以上时,业主代表、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所在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监督下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逾期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 区小区办可以指定业主代表自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业主大会的职责: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3.制定、修改业主委员会章程;
4.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5.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6.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
7.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8.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或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3.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5.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6.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各项工作;
7.公约、会议记录、签到簿、出席委托书及有关文件由业主委员会保管,业主或利害关系人如有书面请求阅览,业主委员会不得拒绝。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业主、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公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可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也可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 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本公约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及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依照本公约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四十一条 业主、使用人未按照本公约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每日加收应缴纳费用的 ‰的滞纳金或按约定加收滞纳金。对于超过18个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禁止该业主所欠费物业的转让、出租和抵押,也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追缴。
第四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违反本公约或公共利益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履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或本公约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可依照合同或本公约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政策以及 市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公约不得与前述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如有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四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拥有对公约的解释权,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企业解释。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企业不得对已核准的公约进行修改。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对公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约,应重新申请核准。
第四十八条 本公约报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公约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报审一式六份,经核准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两份, 区小区办备案一份,开发企业留存一份,物业管理企业一份,业主委员会一份。
2023年业主大会代表提案范文如何写三
编号: (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023年业主大会代表提案范文如何写四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们好!
在此我谨代表万科星园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万科星园自建园以来,在您的陪伴下,我们共同走过了7年的风风雨雨,在过去的岁月中,正是因为有了您对我们无限地理解和支持,才促使我们不断地提高现场服务品质和服务质量。
由于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展的需要,我将与我的同事们继续秉承万科物业的优质服务精神,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为您提供更加贴心、优质的服务。让我们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家园。
祝愿您和您的家人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以下为我的联系方式,欢迎您来电。
xx年x月x日
2023年业主大会代表提案范文如何写五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
感谢公司为我们提供这个极其珍贵的“自荐”机会,我是来自工业区的黄旭标,自加入物业公司以来我始终以“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工作”作为自己的立世之本。在公司的培养和同事的帮助下,今已熟练地掌握所在区域的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电梯、发电机的操作、各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运行、操作、管理规程、及应急处理。同时在这几年繁忙的工作之余,本人还是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我充电,今已取得了电工高级技术证书、物业管理中级证书、大专二年的机电专业知识,通过自身的不断学习和刻苦钻研,逐渐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大拓宽了工作思路。多年来的工作成绩也得到了各位老师傅的充分肯定。如今公司为我们提供了竞聘上岗机会,我认为是我学以至用的时候了,所以我竞聘兰亭颖园区域主管兼工程水电主管一职。
如果我是区域主管,我一定虚心学习,大胆探索,务实求进,以身作则来做好各项工作,而且要抵制各种不良做风,以自已的规范行动带领属下完成各项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服务质量:
一、首先要进行员工培训,让员工转变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二、建立严格的员工管理制度和投诉受理制度,要管理好员工,就必须靠严格的规章制度,靠良好的企业文化教育和对员工无微不到的关怀,靠自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踏实工作作风来赢得员工真心真意地同我合作,我们公司的员工素质都普遍比较高,我相信一定能够把他们团结起来,同舟共济,共同奋斗,按规范做好各项工作,争取达到市优标准。
三、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及综合素质,合理安排属下员工的调配及协调工作,督促员工按规范做好供电设备设施、给排水设施、电梯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运行保养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相关记录。
如果我是区域主管,我决心立足本职,摆正位置,配合、支持公司领导的工作,坚决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抓好分管工作,为领导提供多方面的参考意见,在思想上摆正位置,行动上顾全大局,工作上认填负责,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协调、营造、团结、竞争的良好氛围,力争让每个人的才能、潜力都能得到充分发挥,维护同事间的团结、维护领导形象,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团结同事共同搞好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力求在服务中显示实力,在工作中形成动力,在创新中增加压力。
如果我是区域主管,我将合理做好日常工作安排,完善责任区的绿化、保洁、房屋装修、治安防范、各项安全防火措施、供水供电等的管理。主动与业主沟通,寻求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使业主的满意率及维修及时率达100%,并做好回访记录。提高员工培训力度,强化岗位的重要性,思想上应重视岗位,知晓麻痹大意的后果,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做好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定期汇报领导。
作为这次竞聘的积极参与者,我希望能在竞争中取得成功,但是我绝不回避失败,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将一如既往地“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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