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监理行业面临的尴尬局面 监理行业问题优秀
十多年前,监理行业在国家法律法规支持下,确实是有些蒸蒸日上,可近十多年来的监理行业发展实在是不尽人意,甚至有些进退两难。
目前监理行业存在着诸多问题,从表面上看是监理单位自身问题,但根源是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识不同导致了监理行业的尴尬局面。
1999 年,四川綦江彩虹桥垮塌事故之后,工程验收制改为备案制,建设行政主部门不签发质量合格证书了,如果已经签发了质量合格证书的工程出了事故,他们无法解释、免责,以后工程验收我不参与了,你们参建各方验收,说合格就合格,我只是从程序上监督你们是否合法,你们责任自负。”可实际上,地方一直也没有这样去做,还是牢牢控制着每个工程项目的验收实权 ;依旧设立停止点,质量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到现场,工程要停下来等着他们到现场,如果验收时他们没到现场,此项验收无效的,他们的意见是最终结果。参建各单位依旧是没有决定权,从来不能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作主、自己承担责任。责任真正下放了,但对施工现场的控制权利却仍然牢牢地抓在他们手中。
一些大项目,尤其是政府的重点工程,从开工前就已经是定好的优质工程、获奖项目,可能一页纸的手续都没有就开工了。很多地方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坚持原则抵制该违法行为 ;因为建设单位的“来头”一般都很大,行业主管部门都惹不起。但是他们惹得起监理单位—现场参建单位最弱势一方。此种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到现场批评的准是监理单位。我十年前经历的一个项目,恰好手续不齐, 是名副其实的三边工程,正赶上全国建筑市场秩序大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在现场脸说 : 我们知道你们项目的手续不齐,就是想知道不齐到什么程度。”后来,就是该项目塔吊起吊大模板时倾覆,当场摔死一人。当时政府领导来现场的第一句话就是 : 监理有人在吗?”幸亏我们晚上留了值班的同志,尽管是拆摸板不需要旁站监理。这种项目一有些疏漏,受批评指责的肯定是监理。如果需要替罪羊也是从监理抓起。
从近几年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来看,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始终有限,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因为监理没有实权,很难说了算数。2007 年某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挂靠北京一最大名气的建筑集团,可是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一个正经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具备专业资格的)都没有,我作为项目总监对此现象提出异议,可是建设单位领导说:我出面向监督站解释。”区监督站领导来到现场果然是对此不置一词,只要求监理单位要配齐专业人员,其他再没说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的错误认识导致其好多不规范行为。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
第一种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是迫于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没有确定监理单位前工程无法开工,工程竣工没有监理单位盖章、监理工程师签字无法完成验收手续。在这种状态下,建设单位心中的监理是多余的,建设单位仍然组建一个人员众多、专业配套齐全的项目部在现场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参与现场管理越少越好。在现场,建设单位事必躬亲,直接同施工单位打交道,尤其是涉及材料设备的选购、分包队伍的确定等敏感问题,差不多就完全撇开了监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也能不麻烦监理就不麻烦监理,甚至工程款都不用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直接从建设单位处申领。当然,监理工程师针对现场问题发出的指令,施工单位也是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就置之脑后。
笔者 2001 年经历的一个项目就是这样。施工单位开始还走走程序,报请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了工程款支付证书后,到建设单位申领工程款。后来,施工单位发现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根本不理会,就开始不按月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量,直接向建设单位申领工程款,
当前监理行业面临的尴尬局面 监理行业问题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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