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商品买卖合同(优质9篇)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1、甲方转让给乙方房屋基本情况:
2、房屋转让价格(不包括按揭银行的余款):
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以总价款_____________元整的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乙方。
2-2、本合同2-1条款由双方所确定的转让价格包括以下费用:
2-2-1、该房屋的价款:
2-2-2、甲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施工时,对该房屋所建设和添置的与该房屋不可分离的附属物的价款:
2-2-3、因该房屋转让所产生的'交易税款不包括在内。
3、应缴税费的承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4、房屋的交付:
4-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并使用。
4-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每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支付房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5、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及办理:
5-1、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后20日内,与该房屋的按揭抵押银行联系帮助乙方办好变更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断供银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2、甲方承诺最迟于收到乙方全额方款,依照本合同30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变更过户手续。
5-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义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该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1、甲方逾期履行5-1条款的银行变更手续;。
5-3-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时;。
6、房屋使用费的分担:
6-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费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时应交纳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电视费等因房屋使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6-2、甲乙双方按如下约定分担各方的房屋使用费: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发生的全部使用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接收该房屋以后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其他:
7-1、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7-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7-3、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决,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7-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7-5、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的解释之用。
7-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老水产局宿舍楼二单元6楼b座,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新洲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xx年4月7日在武汉市新洲区心连心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红旗街购物广场c1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先付甲方商品房总额____________,剩余房款____________于双方公证之日付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房价的壹倍,赔偿对方。
第四条: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修改无效。
第五条:鉴于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合同生效日后,商品房如有拆迁,获得拆迁款全部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拆迁所提供证明是乙方商品房,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以上条款如有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购房总金额。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金钟镇大庄村大庄中社,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屋价格及房款交付情况。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出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房款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将房价一次性付清后,甲方将房屋钥匙移交乙方。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甲方须及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甲方如果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1‰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钥匙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
住所:
邮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资格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证件名称:
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坐落:区县路、道、街。
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元整。
4、。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元。(小写: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元。(小写: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元。(小写: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其余价款可以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
第六条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记。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有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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