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塔吊机械设备装卸与运行安全协议书汇总
乙方:
为强化安全施工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塔吊机械设备安全装卸与运行,确保设备操作和施工人员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对塔吊垂直运输设备制定以下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在签订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应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中的基础图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塔吊基础施工,不得擅自调整乙方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调解决。塔吊基础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详细交底后,乙方才能立塔。
3、按照有关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表中验收项目及标准要求及时向乙方索取真实、可靠的设备资料与数据。
4、塔吊装卸过程中,工地配备一名现场安全员,主要负责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委派一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安装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5、在塔吊的安装、接高、运行、拆除作业时,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安装作业范围内不允许施工,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作业范围内。
6、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对现场使用多台塔吊时,应有预防相互碰撞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7、塔吊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提供“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在投入使用前监督乙方进行试运行,并组织由总包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有关人员联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8、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与“应知应会”考核,并根据“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向塔司、信号工、挂钩工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9、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和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目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于乙方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有权予以制止。
10、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1、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供安装前的申报资料,取得批准后方可安装。
2、乙方应符合国家及新疆有关塔吊安装、拆除资质以及安全检查,安全操作等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安装前需和甲方有关人员共同检查塔机完好,各安装部件齐全后方可作业。
3、负责将设备运送作业点,承担安装任务所需人员的组织工作,并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装方案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次安、拆、顶升与附着安装任务。若因乙方原因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塔吊安装前必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特种设备登记备案及检测资料,安装人员花名册及安装操作证,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安全部门审核、备案,资料不齐不得进行安装作业。塔式起重机安装就位后,必须及时将塔式起重机验收表及验收检测资料签字盖章后送项目部备案。
5、现场塔吊安装、顶升、锚固、拆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操作,设置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进行安装、顶升、锚固、拆除作业,并负责整个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及日常的塔吊使用、维修、顶升、锚固、拆除的协调工作。
6、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
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原件。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⑧塔吊应急预案(盖公章)。
7、进入施工现场塔吊装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管理和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8、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要求塔吊机组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9、因塔吊自身设备问题、维修保养不及时、塔司违章操作等,由于乙方的`过失,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给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0、对甲方的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对乙方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制止。
(一)塔吊司机管理
1、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还必须经进行三级教育、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听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在室外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坚决执行《操作规程》、《十不吊规定》、《项目部各种管理制度》。
4、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违章操作、严禁塔吊“带病”吊运。
5、做到上机前对金属结构,小车轨道,钢丝绳,滑轮部件,卷筒部件,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电气部分,附着螺栓,索具,吊具等进行检查后,方可上机操作。
6、做好防碰撞措施,防停电,刮大风等意外情况,造成塔吊与物体相邻碰撞的机械事故。
7、按规定每日保养、润滑、紧固、调整,做好交接班记录。坚持每月30日把《日维修、保养记录》、《日交接班运转记录》、《周检查记录》、《月检查记录》上报甲方专职安全员。
(二)塔吊定期检查
1、每日对塔吊金属结构、传动系统、电气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灵敏性等进行二次全面检查。
2、检查司机填写的周、日维修、保养运转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3、检查出不合格项及安全隐患应责成专人限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带病作业的塔吊,责令停机修理,对违章指挥和违章吊运应立即制止,必要时令其停止作业。
4、若遇特殊情况(雨、雪、大风天气)要派专人随时检查,确保塔吊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安全。
(三)塔吊维修、保养
1、司机要按照日维修、保养制度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2、定期进行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重点的“十字作业法”,填写记录。
3、塔吊实行三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每班保养内容:重点检查、清洁和润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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