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治篇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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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法治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5月14日至15日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全面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努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极端重要性。总书记指出:“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是在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盛会,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村上下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切实肩负起维护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二)强化法治意识,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并将其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实功夫,更好地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巴楚的生动实践。一是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力度。要推动民法典深入贯彻实施,加强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领域的执法工作。
二是着力提升法治服务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各族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聚焦重点环节,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维稳工作点多、面广、影响大。在错综复杂的工作中,要善于“十个手指弹钢琴”,紧紧咬住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注重效果,环环相扣、步步为营,推动维护稳定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一是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做好国家安全观的根本原则,统筹运用战略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谋划推进安全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研判、评估、防控等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综治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学校等各类力量和资源,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进一步加大治理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力度,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包案接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要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工作,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部署今年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若干实事。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
络诈骗犯罪,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措施和行业监管责任。四是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要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最新建设法治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积极配合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消除危害少年儿童的社会不良因素,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增强少年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全面对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
一、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
开学初,学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条例》、《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形式:
1、组织学生集体学习,理解相关的条款和规定。
2、学生自学并要求把一些与学生有着切身利益的的条款背诵下来。
3、以班级为单位,为促成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设立监督哨,对学生在班、在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将学生的监督情况在每周一的班会时间进行公布,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二、充分利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培养学生法制观念。
1、制定了详细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学习计划。
2、在学校规定的地方课程课中抽出一节课的时间,上好法制教育课,要求有教案、有计划安排。
3、结合我班具体情况,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的要求结合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教育
三、法制教育活动周将法制教育活动推向高潮。
为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我班开展法制教育周。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观看了一部安全、法制教育专题片、组织了一期全校师生集中学习法制知识、印发了一封致家长信、开辟了一期安全、法制或预防主题手抄报、开展了一次安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举办了一次安全、守法教育主题征文、举办了一场安全、法制专题知识讲座。
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减少学生违法乱纪的行为,规范学生的礼仪和法制意识,使我班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班级作为育人基地学校中的一个细胞,我们将义不容辞的担负起普法的重任,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最新建设法治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xx年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积极结合我县建设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依法治理工作,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逐步养成了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在不断推进我县城市建设工作法制化进程、促进城市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xx年是我国“五五”普法计划实施的第四年,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顺利的开展,我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成员联系分管股室及其干部职工和办公室协助抓落实的机制,做到了“四有”、“四落实”。即: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机构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目标任务落实,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xx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力求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注重实效,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认真开展干部职工法制学习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先是领导自身重视,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把法制学习列入议程,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其次是领导干部在全局职工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
2、做好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建设局作为政府为民办事的窗口单位之一,要求每一位干部都学好法用好法。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化,利用每月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必学教材;二是深入学习宣传《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毒法》等新颁布的法律,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全面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培育了全体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现代法治意识。三是深入学习建筑行业工作法律法规。紧密联系规划建设工作的发展形势,深入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建筑城市建设法规政策和行业法制基础知识,重点是学习了《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四部建筑法律规章。
(二)加大向全社会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
我局在认真抓好干部职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还注重面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开辟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和通过悬挂标语等形式,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结合“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开展好宣传月、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向城市建设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建筑行业法规政策,对他们做细心的政策解释,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等形式,使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有关的建筑法规政策,自觉配合推进我县城市建设执法活动。
(三)、深入开展法治进村实践活动。结合局“扶贫挂钩村”、党员干部“心连心”帮扶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村级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村级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建立健全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城市建设工作之中,切实推进了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得每位工作人员通过普法学习增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制观念,成为带头依法办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的模范。
(二)依法履行城市规划建设职能。城市规划建设政策法规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到广大城区市民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因此,县建设局把严肃执法作为建设工作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的重点抓紧抓好。建立规划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各种建设法规的执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和人员,明确执法的权限、执法的程序和执法的责任,切实做到了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工作到位。
四、实行政务公开,开展依法治理
(一)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设部门作为窗口服务单位,是直接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是全县人民群众的“热点、焦点、敏感点”,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在普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创特色、上水平,力求有新思路、大动作,建设部门的工作要敢于突破常规和经验的束缚,寻找新的思路与办法,理清工作思路,施行依法行政“六公开”。一是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行政管理方式、职责范围和权限;二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法律、政策依据;三是公开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四是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办事结果;五是公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职责;六是公开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
(二)建立信访制度,及时解决问题。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首先根据城市建设信访问题的特点制定完善了《建设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建设局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建设局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局信访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制度》等各项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来访接待热情宽厚,在坚持政策、法律的前提条件下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机制。
最新建设法治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总体要求,以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抓手,推动依法执政有新突破
健全党委议事规则,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施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项目资金使用事项议事决策运行制度。认真执行《省党委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维护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深入开展防腐败工作,健全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法用法考试考核、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素质考察制度,继续将学法用法和考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二、以阳光政府建设为重点,推动依法行政有新进展
加强行政程序规范化建设,明确重大决策必须经调查研究、专家认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贯彻实施《省政府服务规定》,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强化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推进政务服务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登记审查备案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公示、评议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工作,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推动公正司法有新成效
创新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抓好法律援助热线运行管理。加强广大政法队伍廉洁从政、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将公正廉洁内化成个人自觉行为。认真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抓好队伍执法办案、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完善各项廉政监督制度,突出检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热点案件,严格错案追究。
四、以规范市场秩序为主导,推动经济法治有新创新
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办度,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竞争环境。开展“发展环境优化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支持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继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用工和劳动者理性维权。
五、以改善民生为基础,推动基础民主法治有新提高
健全和完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议事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村级组织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其在村级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深入开展“法治先进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创的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格局。开展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势力打造好社区服务平台。
六、以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推动法治文化有新成果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加大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投入。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和重点地区的学法用法工作,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建立基层法治骨干培训长效机制。全面启动干部无纸化学法考法工作。认真组织“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
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推动组织水平有新提升
加大投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评估、综治考核内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路径,培育先进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最新建设法治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广元市人民政府:
宝珠寺水电站于1996年10月开始蓄水,1996年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水库已基本形成。据了解,目前库区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发展旅游业和养殖业。为保障水库和大坝的安全运行,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宝珠寺水电站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四川省电力工业局负责还贷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
二、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宝珠寺水电站应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但宝珠寺水电站首台机组刚投产,大坝未全部建成,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尚未划定,依照批准设计和国家有关规定,大坝上游3-5公里,以及整个库区征地线以下,属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确有必要在水利水电工程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等活动,应征得水利电力主管机关的同意的规定,任何单位在宝珠寺水电站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活动,必须经四川省电力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在大坝保护和管理范围内搞开发,都是违反国务院规定的。
三、凡是在水库以内的任何开发和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宝珠寺水电厂对水库的统一运用调度,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库区的利用应在服从电厂的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统筹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行政机关公文的行文及行政机关公文的教学中,如何表述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类型及行文体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经常看到文秘杂志有关《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等类似争论不休的一些文章。如《秘书理论与实践》中金常德《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一文称:“《秘书学原理及实务》一书,编者却把批转和转发都视为独立的公文文种,实为舛误。”那么,笔者要问:“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又是什么?反过来,“批转和转发”又是公文文种里的什么?其实,这都是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及内容的表述不清造成的误解。
其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及内容的表述不清的原因在哪里?笔者认为,就是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的定义的理解不够全面。纵观13种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的定义,都是从文种的性质及范围来铨释的。所谓“性质”,即表明了这个文种可用来做什么的本质特征。所谓“范围”,表明了这个文种对上对下、对人对事的所属性。从定义的内容来看,并不是把一个文种都只写成一种公文体式。也就是说,公文文种定“种”,文种定义内容定“类”,也就是“种”与“类”之争。
我们分别看看13个行政机关公文文种,每“种”公文按定义所述的内容的性质及范围,可分别分为多少类?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命令(令)”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公布行政法规的命令、公布行政规章的命令、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有关单位的嘉奖令、有关人员的嘉奖令等5类,行文至少就应写成5种公文体式。公布行政法规,由于行政法规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那么,公布行政法规命令,也应包括公布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4种体式的命令来行文。可见,命令(令)可分为9种公文体式来行文。
如1:公布行政法规的命令,如: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5号,公布《国务院实施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384号,公布《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命令。
如2:公布行政规章命令。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除规定、办法兼用作规章文种外,其他规章文种有章程、细则、制度、规则、规程、守则、准则等文种。那么,公布行政规章的命令,也应包括公布规定、办法、章程、细则、制度、规则、准则、通则等8个文种对命令体式来行文。如:2006年12月28日,郑州市政府以第156号令公布的《郑州市嵩山古建筑群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公布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第7号令发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2006年12月13日,郑州市政府以第153号令公布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1992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5号公布《企业会计准则》;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令第5号公布《企业财务通则》。
如3: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如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行文的《国务院,中央军委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
如4:嘉奖令。有关单位的嘉奖令,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政〔2007〕13号《关于对平舆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嘉奖令》、有关人员的嘉奖令,如2007-11-310《国务院对胜利粉碎劫机事件的民航杨继海机组的嘉奖令》。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根据“决定”定义的内容,可分为重要事项的决定、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的决定、奖励的决定、惩治的决定、变更下级机关的决定、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决定等6类来行文。依次如:1995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国发〔2008〕2号《国务院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发〔1996〕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2006-1-19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监管机关变更的决定》、200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根据公告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宣布法定事项的公告2类行文。如:《旬阳县人民政府机关搬迁公告》、07-10-2619:23:09发布的《和静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告》。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根据通告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的遵守的事项的通告、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周知的事项的通告等2类行文。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洛溪大桥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根据通知定义的内容,可分为批转下级机关公文的通知、转发上级机关公文的通知、转发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的通知、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事项的通知、需要有关单位周知的事项通知、需要有关单位执行的事项通知、任职通知、免职通知等8类来行文。依次如:2005年《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厦经普办〔2005〕4号,《关于转发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的通知》《、劳动人事部关于设立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干任〔2005〕7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王刚任职的通知》、2007年4月28日临澧县临人常发[2007]05号《关于郑大知同志的免职通知》。有时许多人任免同时进行,行文时可为合为任免通知,如人劳公字[2007]155号《关于翁笑冰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根据通报定义的内容,可分为表彰先进的通报、批评错误的通报、传达重要精神的通报、传达重要情况的通报等4类来行文。依次如:山西省水利厅晋水办[2003]620号《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水利宣传先进单位和政务信息先进单位的通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市××县擅自停课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迎送活动的通报》、辽宁本溪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传达鸡西9.30特大事故通报》、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
最新建设法治陇南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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