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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制安全教育课心得体会(实用15篇)

2024-06-224382

校园安全教育是每个学生都应该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为了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校特别组织了一次安全教育课。通过参加这门课,我对校园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收获颇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门课让我明白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在课堂上,我们了解了各种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如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我从中明白到,学校是每一个学生的第二个家,安全问题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灾难发生时,只有通过正确的应对和自救措施,才能尽量避免或减少伤害。同时,我也意识到,安全不只是依靠学校和老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积极的安全意识,主动参与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行动。

其次,这门课还提醒了我个人卫生和健康的重要性。在课上,老师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常见的传染病和预防措施。他告诉我们,平时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等。此外,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多运动、合理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才能增强身体的抵抗力,预防疾病。

第三,这门课还引起了我对网络安全的关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网络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课上,老师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常见的网络安全隐患,如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等。他教导我们要保持警惕,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和密码,不接受陌生人的好友申请,不轻信网络上的信息。同时,他还鼓励我们学会正确使用网络,培养良好的网络素养和安全意识。

第四,这门课还教给了我们急救知识和技能。在平时的生活中,事故和意外是无法预料的。课上,老师教给了我们一些常见的急救方法,如心肺复苏术、止血、包扎等。这是非常实用的知识,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挽救生命。通过学习和模拟实践,我对急救技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增强了信心,相信自己可以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反应,并给予他人帮助。

最后,这门课激发了我对法律的兴趣,特别是对安全法律的了解。在课上,我们了解了一些校园安全和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我发现,只有了解了这些法律,我们才能更好地知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在课堂上,老师还分享了一些案例,让我们明白法律的神圣和庄严。我深深地意识到,法律是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基础,我们应该尊重并遵守它。

通过参加这门安全教育课,我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也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我相信,只有广大学生都能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因此,我会将所学知识在实践中运用,并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活动,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法律的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安全法作出的一项重大规定,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形势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

一、以立法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不怕千日无患,就怕一日不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未因此而同步提高,一些领导干部对国家安全风险挑战认识不足,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不容乐观。有的群众和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忘记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忘记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要求,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识不强,甚至有所淡薄和退步。因此,国家安全立法必须要有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的举措,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基于以上考虑,国家安全法在第十一条中规定了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并在第六章细化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在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一些意见提出,国家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就要为全民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家安全教育的日期,通过定期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提升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教育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根据这一意见,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就将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想写进了起草大纲第一稿中,并一直保留到法律出台,始终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12月全国人大会初次审议和2021年4月二次审议时,这一规定是放在国家安全法第五章最后一条关于宣传教育保障的第二款。在审议过程中,有些会组成人员提出,从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对纪念日、活动日的规定看,一般都在总则中规定,为了突出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意义,应当将其提前至总则中规定。这一意见得到了采纳,2021年6月的三次审议稿,将这一规定提前至总则,并单列一条。

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体现了其重要性、权威性,也符合立法惯例。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确定或者设立的主体、程序和方式,我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2001年6月18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出《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厅字〔2001〕16号),提出:设立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全国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由全国人大会或者国务院决定。实践中,由全国人大会直接设立全国性的节日、纪念日、活动日,有四种方式:一是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如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全国助残日,并规定具体日期为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2012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设立了老年节,并规定具体日期为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二是先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就具体日期再作出决定。如全民国防教育日,先是在2001年4月通过的国防教育法中作出规定,后又在同年8月由全国人大会作出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明确了国防教育日的具体日期。三是以决议的方式设立。如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四是以决定的方式设立,如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两个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法以法律形式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且明确了具体日期,使得这个活动日更具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

二、为什么要选择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日期选择,大家的认识也十分统一。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也曾有意见提出,日本策动“九一八事变”,发动局部侵华战争,这是中国的国耻日,应当让中国人民牢记,把国家安全教育日定在9月18日,有更深刻的内涵。另外,全国人大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规定全民国防教育日是“9月第三个星期六”,从实践情况看,基本是在9月18日前后,也可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全民国防教育日“合二为一”,都设定在9月18日。

这一意见没有得到采纳,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的定义的角度看,不宜将两个教育日“合二为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安全”成为国际政治中一个常用的概念。最初,国家安全概念主要涉及国家的军事、政治和外交斗争。传统的安全观注重国家面临的军事威胁及威胁国际安全的军事因素,把军事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核心。后来,国家安全又扩展到非传统安全领域,包括诸如经济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反恐、防扩散、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的安全问题。我国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界定,是总体国家安全观语境下的“大安全”概念。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法着重规定了维护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新型领域安全和海外利益等多个方面国家安全任务,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方方面面,而且国家安全不限于列举出来的安全领域,只要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都应纳入国家安全范畴。而军事安全,只是国家安全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设立国防教育日的目的是,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夯实全体公民随时准备抵御战争的思想防线。

二是从日期确定的科学性和教育效果看,也不宜将两个教育日“合二为一”。在确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具体日期过程中,我们专门检索了各种假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布,发现9月是纪念日、活动日比较多的一个月,包括抗战胜利纪念日(9月3日)、《辛丑条约》签订日也称国耻日(9月7日)、教师节(9月10日)、中秋节、九一八纪念日(9月18日)、烈士纪念日(9月30日)等。如果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确定在9月份,与其他几个纪念日靠得太近,也易冲淡教育效果。

国家安全法不仅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还明确规定了宣传教育活动如何开展,即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因此,我们要按照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把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汇聚强大社会正能量,动员各方力量,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x年x月x日,我公司x部组织学习了公司安全条例。并通过对x各类事故真实案例的学习,使我对安全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

有多少次警钟长鸣,就有多少个血泪辛酸的故事。白发苍苍老母的悲痛欲绝、弱妻幼子的孤苦无助、社会的无形损失……众多的事故统计表明,除客观的社会缘由和自然灾害外,主要的责任者事故源于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纪。每一次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都有当事人侥幸心理下的严重违章行为。如此淡薄的安全意识,如此淡薄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仅直接伤害了自己,更对家庭、亲人造成了伤害。

安全常记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人人事事保安全,关键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事事保安全,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再学习才能实现。而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崇高的敬业精神则是实现这个飞跃的必备前提。

作为公司的一员,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因该积极面对各级安全单位的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注意。

“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安全不是面子功夫,而是要落到实处;安全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真正行动;安全更不是只为自己,而是为了大家。希望每个人都能时时把安全记心中,刻刻把安全重落实,这样筑起一座思想、行为和生命的永远不倒的安全长城。

据报道,京溪村小店铺油锅滚滚,在京溪大街益和巷,记者看到一间收购废品的店铺,装满废品的大小纤维袋和来不及装袋的废品杂乱地堆放着,靠里墙的上方则搭建了一个木架子,架子上被子、席子和废品胡乱放在一起。在京溪大街善和巷,记者看到了更惊心的一幕:一间约10平方

最新法制安全教育课心得体会(实用15篇)

校园安全教育是每个学生都应该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为了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校特别组织了一次安全教育课。通过参加这门课,我对校园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收获颇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首先,这门课让我明白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在课堂上,我们了解了各种可能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如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我从中明白到,学校是每一个学生的第二个家,安全问题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灾难发生时,只有通过正确的应对和自救措施,才能尽量避免或减少伤害。同时,我也意识到,安全不只是依靠学校和老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积极的安全意识,主动参与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行动。其次,这门课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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