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车协议(通用8篇)
订立互易合同人: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兹为汽车互易,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卡车一辆,与乙方所有后列第二标示卡车一辆,彼此互易约诺。
第二条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证件,于合同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各方不得怠慢或刁难等。
第三条本件互易甲方愿补贴乙方人民币 元整,于即日乙方凭收据确实向甲方如数亲收足讫。
第四条本件互易标的物各方确认为自己所有,保证与他人毫无瓜葛,又无来历不明现象,日后如有第三人出为异议或发生障碍时,出易人应出来抵御排除一切障碍,不得使他方蒙受损害。
第五条出易人各保证其出易标的物,未经与他人预约买卖及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出易人除应即为理清外,并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一方如违反前二条约定时,对方除可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行使权利外,并可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关于互易标的物应负的课征,如税金、会费、油费及其他债务,出易人各应负责即为缴纳或理清。
第八条本互易诸费,除合同代书料印花税费对半负担外,对于过户一切费用受易人各自负担。
第九条乙方所雇佣的司机及车掌,甲方应以乙方同一条件继续雇佣;但被雇佣人倘有反对时不在此限。
第十条本件互易标的物如下:
第一标示(甲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厂品牌:
(3)制造号码:
(4)牌照号码:
第二标示(乙方所有部分)
(1)年式:
(2)出厂品牌:
(3)制造号码:
(4)牌照号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注册代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注册运动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专利证书,以保障乙方所售产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约经销商的授权书;
3.甲方负责专人跟进乙方的工作并尽可能不定期派员到乙方处进行推广培训及促销宣传等指导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专卖店的统一供货价向乙方及时供货。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
8.按照协议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和销售价格。
1.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应当义务;
2.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3.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货款。
6.必须保证在销售甲方产品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7.对所安装的客户进行存档,以每月25日为准交予甲方;
8.承担由于自己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等责任,同时不得要求甲方进行更换;
9.履行指导价格,不违反价格体系;
2.双方约定的结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最长的有效期为两年。
2.乙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前,乙方须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现金方式结清所有货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
6.双方若有异议可提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仲裁地为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代表人(签):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原欠张(身份证号:112)56万元到期未能偿还。甲方将其原有车辆(车架号为wbaye2103e$%%4的宝马小型轿车)抵偿该债款,并将该车辆过户至张汝波名下。现甲方经与乙方协商,甲方出资21万元,乙方出资35万元,偿还甲方对张欠款,张汝波将上述车辆于20xx年6月12日过户至乙方名下,原车牌号为冀r18,过户至乙方名下车牌号变更为冀r0r1。现就甲乙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需在20xx年6月11日前,偿还乙方本金及其利息共计40万元,乙方协助甲方将上述车辆过户至甲方名下,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在最终还款日钱偿还上述款项,则该车辆归乙方所有。
二、20xx年6月11日前,该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甲方享有该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但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处分该车辆;如甲方未能按时还款,则甲方于20xx年6月12日将该车辆及其全部权属证明文件交付给乙方,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全部权利转移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该车辆的任何权利。
三、在甲方偿还乙方全部款项前,该车辆的使用、维修、保险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因该车辆至第三人受损(如发生交通事故等)由甲方承担全部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与乙方无关。
四、在甲方偿还乙方全部款项前,甲方使用该车辆期间,需为该车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不得低于100万)、车上人员险。
五、在甲方偿还乙方全部款项前,甲方使用该车辆期间,如因甲方原因使使该车辆贬值、灭失、转让,甲方应在十五日内偿还乙方全部款项40万元;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如因本协议造成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诉至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为甲方保险车辆客户(以下简称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提高甲乙双方服务信誉,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的原则,根据太平保险北京分公司远程定损修理厂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确定合作意向的前提下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需坚持以诚相待,信誉至上的原则,有义务防止任何损害对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
2、甲乙双方应自觉维护对
汽车租车协议(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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