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推免生招生章程最新 华南理工大学推免生要求通用
一、免试生接收机构及规模
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院免试生招生工作。并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凡有复试对象是本人直系亲属的教师,不能参加该组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各学院接收免试生均占用接收学院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各学院、各专业按规定留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供考生公开报考。导师当年招生计划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统筹协调。
二、免试生接收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我校所有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型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所有免试生均必须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接收免试生的条件为:
(一)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三)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潜质的可适当放宽,获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即可)。
各学院应该在上述原则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学院接收免试生的条件。生源好的学院、学科应适当提高对免试生的要求。学校鼓励跨专业接收免试生,但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须和接收专业相近、有学科交叉的可行性。对于跨学科门类的,必须在复试前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组织复试。
三、免试生的接收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确定复试名单
1、拟接收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
所有校内、外的免试生均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生报名系统”填报申请信息。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确定的免试生接收条件,通过学校“推免生复试录取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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