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校服采购合同 学校校服采购合同汇总
九、付款方式(仅供参考)
合同
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 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
通知书
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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