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幼儿园(大全9篇)
为全面防控经开区疫情蔓延,切实改善经开区疫情防治工作,通过对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消杀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整治,针对长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维护正常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对疫情进行常态化防控管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此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及集团公司党委、环境公司党委、贵分公司党委的号召,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按照在疫情期间环卫保障工作不降标准、不降档次的工作要求,团结一致,恪尽职守,抓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确保经开区生活垃圾日常日清及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指挥部。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妥善化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安全隐患,结合公司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作业与安全部,由作业与安全部部长助理李芸担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长:唐向峰。
副指挥长:赵国彬。
成员:韩忠燕、代素莲、周湛、安念、邓仁男、胡德贵、杨莹、周小俊、郑发发。
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疫情防控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具体为:防疫卫生消杀组、后勤保障组、应急隔离处置组、防疫宣传督查组。各工作组需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以达到及时、有效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并及时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各工作小组职责。
防疫卫生消杀组主要职责:
(一)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贵州省住建厅关于在疫情期间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的具体要求,京河公司安排车辆和人员专职对废弃口罩进行收转运,确保废弃口罩日产日清。
(二)加强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各项消杀工作。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及员工的防疫防控工作。由作业部安排大型水车,按比例配兑适当消毒液,针对作业部转运站、停车场、公厕等重点区域,要严格按照定时消杀与适时消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疫消杀,登记消杀台账,不定期督查消杀情况,全面落实重点区域的消杀工作。另外,针对疫情期间上岗员工要定期抽查员工体温状况,全力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员工和群众健康。此外,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扫码进入作业区域。各中心、车队要做好作业车辆的消杀工作,督促驾驶员定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消杀。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加强后勤保障力量,确保应急物资供应。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做好基本防疫措施,公司为一线员工配发了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基础防护用品。为保障环卫作业需求,公司积极与各大物资供应商协调,多渠道采购口罩、消毒液、手套等防护用品,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的供应。
应急隔离处置组主要职责:
负责启用应急隔离点;负责对应急隔离人员的监控;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思想工作;配合疫情调查组调查隔离人员近期健康状况、14天前活动轨迹;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体体温探测;负责稳控员工情绪,做好情绪疏导;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疫宣传督查组主要职责: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健康宣教,正确引导员工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利用班前班后会,对全体干部职工普及新冠肺炎的防疫常识,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会、不外出,避免交叉感染。在办公区域、公厕、停车场等醒目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画册,普及防疫常识。要紧紧围绕_“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联防联控,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食堂防疫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手套、帽子、围腰等卫生防护用品,做好个人卫生消毒,凡出现咳嗽、发烧、腹泻等症状一律停止上岗。后勤物资部要对食堂操作间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堂卫生。防疫期间,公司用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出食堂聚集用餐,一律不得使用公共餐具,由食堂统一分发盒饭,错峰用餐。
(三)加强办公区域防疫工作。办公区域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由作业部安全中心负责每日对办公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并登记消杀台账,特别要对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间进行适时保洁及消杀。同时,设立办公区域废旧口罩回收点,统一收集员工废弃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四)做好疫情期间安全工作。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要求公司管理人员尽量不集中开会,以电话或微信方式联系传达;要求公司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一线保洁员驾驶员安全认知的普及,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督促保洁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求员工做到废弃口罩、手套丢入专用垃圾桶;降低疫情隐患,保证员工的安全。
(五)每半月对员工动向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动向,向专业防疫机构提供及时的人员流动信息,将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及时报送至属地办事处,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人员的情绪疏导工作,劝说被隔离员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治疗。
(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疫情信息、监督工作情况等重要上报数据,要力求保证准确、准时的按规定上报。
(七)注重作业质量。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京河公司要积极做好经开区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全力维护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常态化防控工作的保障。
(一)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方案启动期间,全体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畅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二)值班备勤工作。
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成员一律取消所有休假,24在岗带班。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确保半小时内集结。
(三)物资保障。
对疫情期间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护服、酒精、人用消毒液等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调配防控物资,确保防护用品能第一时间供给。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引导全市企业有序开展复产复工,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
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企业复工前要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提前购置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做到:
(一)报健康状况。
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返回前14天居住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二)测体温。
在入口处使用体温枪、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等测温设施,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给其戴上口罩,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三)戴口罩。
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口罩使用量不低于2周。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参加会议,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或医用外科口罩,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四)勤通风。
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尽量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做到充分通风透气。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2次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五)间隔用餐。
食堂进餐时,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就餐和面对面就餐。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收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设隔离留观室。
有条件企业需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企业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到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健康教育。
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遇见卫生防病相关问题,可致电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咨询。
(九)强化人文关怀。
要加强人文关怀,切实维护好企业的良好形象,高度关注被隔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x月xx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xx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x省、x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x省、x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x省、x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x省、x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x省、x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x省、x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全力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_。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项目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和理解。
3、全员参与,群防群治。动员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各级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1、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查询确认在京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实名制登记录入公司人员管理台账。没有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配备专职卫生员。专职卫生员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监测体温、通风消毒、按照进场人员人数配备齐全防疫物品(体温表、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社区(村)和区住建委。
(4)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5)进出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鞋套、手套,并进行全身酒精喷洒消毒。
(6)各自劳动岗位必须相隔1米以上,人与人接触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引起身体抵抗力下降。
(7)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及劳务人员上下班专用客车接送。接送专用客车每天专人进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点和终点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查,接送过程中要戴好防护用品并坚持封闭式管理。
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
(4)每日对施工出入口、施工区域、库房、卫生间、建筑垃圾堆放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请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空气流通。
(5)库房和卫生间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6)消毒方法采用配置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为5%的消毒剂,配置时取一份消毒剂,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内向外。
3、施工现场餐饮管理。
(1)选择合法经营的餐饮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2)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现场人员就餐时间,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实行错峰就餐,独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专人统一发放,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餐前餐后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冲洗。避免人群聚集,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
(3)餐后废弃物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4、防护用品、机具材料、建筑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专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进场机具专人管理,使用前后统一消毒。
(3)进场材料必须放置隔离区消毒后方可进行施工。
(4)建筑垃圾不得过长时间堆放在作业区的楼板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建筑垃圾必须及时装袋,并及时运走,水平运输采用小推车小型翻斗车运输,垂直运输利用建筑物电梯进行。建筑垃圾用手推车运到物业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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