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真好初一(通用22篇)
2013年,是结束,也是开始。我告别了小学生涯,开启了初中生活。在这段时间,我遇到了一个人。
步入初中,进入了一个新环境,新班级,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摆在我的眼前,我不禁变得有些小心翼翼,生怕刚开学就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给同学们。
找定位置坐好之后,我就开始整理新书,忽然一个微微微胖的人走进了教室,原来他就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广大!只见他面带微笑,迈着稳健有力的步伐走了过来,我第一眼见他的时候,觉得他一定是一个温柔、和蔼可亲的老师。他用他那带有磁性的男中音为我们初步介绍了青一校园。从那时起,我就知道,这个老师很可靠。
他对任何事情都很上心。先从作业说起:他会认真检查每一位同学的作业,并且严格要求,只要有一丝小错误,他都会仔细帮你划记。而且还会要你多练习错误的地方,这样,以后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还有,他会让第个同学的书写都变得规范、整洁。每天会要求同学们练字。这样,在中考时,如果是机器阅卷,就会少扣很多不必要的书写不规范分,还会让老师改作业时看着会很舒服。
他还很幽默。连平时不太喜欢上语文课的我也渐渐喜欢上语文课了。他讲课的语言风趣,时常开一些玩笑调节调节气氛,逗得我们笑得前俯后仰。但如果你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情,他会毫不留情地让你写一千字的检讨,要知道,他严肃起来谁也不敢接近。
通过军训,我还可以看出他很会珍藏时光。初中的第一次军训,他就用摄影来记录这段难忘的时光。我们还看过上一届的学长学姐们的毕业、春游、比赛等等视频。我想,已经过去的时光,虽然经历时没感觉,但回忆起来,会觉得那是十分令人难忘的时光吧!
我很高兴,也很荣幸能够认识一位如此优秀的老师,他和别的老师不同,教学理念和方法都不同。因此,我相信,在他的带领下,我们7班一定会不同,一定会更加优秀!
在军训结束后的第一周,也就是开学后的第二周,我很高兴,因为我把全班同学的名字都记下来了。但是,都只是记住而不去深交,那记住这些名字又有什么用呢?我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如伯牙和钟子期一样的知音。
高山流水遇知音。在青竹湖湘一,前有太阳山,后有青竹湖,在这山水交际处,就是遇知音的好地方。不错的,我的中学知音就在这里,他就是——小宇。
种种相同的经历让我们彼此更加熟悉,我们俩最相同的地方,莫过于都是四个字的名字了吧,当然还有南宫载夫,但他可是复姓,我们则都是单姓。我们又都戴ok镜,所以每天晚上都会有个照应,互相督促一下。更巧的是,这一周刚好是我们俩一起打扫寝室卫生,这就再次制造了一个促进友谊的机会。
通过一周多时间的接触了解,我们俩的关系也逐渐要好了起来。
刚开始,我只觉得周游是一个爱拿着“大广”在班上走来走去的,眼睛肿肿的小金鱼,但实际上他就是个孩子,十分黏人,跟你在一起时间长了,玩得好了,什么事都要让你和他一起做,他有什么心思也会与你一起分享。
最重要的是,他十分地善解人意,而且特别是善解我的.意,几次他对我们大家提出的建议每次都能说到我的心坎上。再有就是似乎什么事都瞒不过他,本来的剧情应该是“你猜呀”,可每每都会转换成我在猜他是怎么知道的。周游安慰人也是一把好手,他总能找出一大堆类似“男子汉大丈夫”的话,有时候还能唱出“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之类的歌,再用他那双可以感化你的眼睛望着你,还眨呀眨的,在那一刻不管你有多伤心都会破涕为笑。
初中三年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如果有一个这样的人陪伴你走过,应该说也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了吧。小宇,认识你真好!
淘气的我开开心心地过完了六年的小学生活。终于,我步入了中学的殿堂。我到了五中,分在了一班,在这个集体中,我遇到了个和我有共同语言、为人大方的新朋友:高翌航。
军训排队列时我认识了高翌航,他排在我右边的第三个。休息的时候,他跑过来和我坐在一起聊天,谈谈自己的愿望和梦想,一下子我们就熟悉了起来。
开学后,到了新校园,高翌航,我的好朋友,他就坐在我背后!我们形影不离,勾肩搭背地走在一起:一起看书,一起写作业,甚至,还一起上厕所。
平时高翌航总是很无私地帮助我。每次我有不会写的作业,他都细心地跟我分析原因,有时我一时听不懂,他就耐心的再和我说一遍,直到我能理解与接受。我是个挺粗心的人,经常丢三落四,每当我没带文具时,高翌航总是向我伸出援手:我没带尺子,他就不用尺子,把尺子借我用一整天;我字写错了,也没地方可以改,他就把新买的修正带借我。高翌航,你可真是我的“救命恩人”哪!
记得一天,我们一起去吃快餐,各付各的钱,没想到那家店里的菜太贵了,我点好了一份一算要十五元钱,可我当时只带了十元啊!看我很尴尬的样子,高翌航二话不说,立马塞给我五元钱,我把钱推还给他不好意思地说:“我还没有请过你呢,你倒还请我,我少点一些菜就行了,不用你付。”“少点一些菜你会饿的,这钱是朋友请你的,不用客气。”他大方地说。我感激看着他,心里有说不完的谢谢。
高翌航,我的朋友,和你在一起让我感到那么快乐,认识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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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认识我吗?我,像红绿相间的西瓜的脸上有个小巧玲珑的鼻子,像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眉毛中有颗痣。别的女孩子都留了一头长长的头发,而我的头发,却是男孩子的.毛脆发。因为我留着男孩子的头发,所以性格也像男孩子:豪爽、粗暴、毫不犹豫。我在看漫画时,总幻想着穿那件漫画人物的衣服:红黑相间的衬衣,外面再套个蓝黑色的到肩膀的马夹;下身穿条蓝黑色的裤子。最后再从脖子上和脚上都配条蓝白相间的围巾和双棕白相间的鞋子;还有一套校服:里面穿一个棕色的短袖,外面套上校服;下身就穿学校让穿的校裤和校鞋。
朋友,你现在认识我了吗?
当我第一次走进了你的博克圈,你那敏捷的思维和才华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百读不厌留恋忘返。我就深深地为你的坦荡你的真诚所感动。在你的博克园地里小憩,总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温馨安适而又惬意。我愿看你那亲切而又智慧的话语,读你流淌你心田的激情满怀富有魅力的文字。那和风细雨每每浸润着我的心田。坦白地跟你说刘校长,我性格比较内向,不大善言辞.出门在外,李校长在向他人介绍我时总不会忘了说一句,“俺的这位老师不愿说话,总喜欢用行动证明一切。”可是当我面对你的时候,话匣子一打开,总是滔滔不绝。
认识你真好,刘校长!我们相识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我总觉我们是一见如故,面对你的时候,我总像面对我一位坦诚朋友、老师和最可信赖的兄长。网络是虚拟的,但是因为网络,我能够一步步地走近你,慢慢的解读你,细细地品味你,你我的相遇让我觅得了人间的真情。每一次跟你的交流,对我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会把我一天的烦恼和不快在通过对话交流而排解,并再添一份生活的激情,带着满足与快乐去追梦寻梦。
认识你真好,刘校长!虽然每个人的经历都是一部书,每一部书的内涵又不尽相同。我不喜欢用华丽的词汇去包装自己的内心情感我对你的那份感动与感念,我觉得那样太不实在,我不喜欢用悦耳的语言说出我内心的感受,因为那不是我的性格,我喜欢真实的心灵感应,喜欢彼此心灵间的相互欣赏和默契。我们的对话交流,对我是一种磁力的吸引啊。你有说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故事,从而也就有了我心灵的触动和推心置腹的回音。
认识你真好,刘校长!这看似简单的认识其实并不“简单”,因为如果没有心灵的共鸣就不会有真情的流露。能拥有你这样一位真心的朋友我真的是三生有幸。我会珍惜这份得来不易的缘份.真诚不需要过多的表白,不需要承诺。有的只是心灵间的相互碰撞与吸引。
认识你真好,刘校长!你让我怀揣着明媚的阳光,一路执著的前行.我相信今后风雨路上有你的一路相伴,一路呵护,我脚下的路会越走越踏实,越走越宽广。谢谢你,刘校长!
近年来读的书里,没有哪一部像10月刚出版的程浩《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如此震撼人心。程浩有着特别的人生,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职业病人。他从1993年出生后就没有下地走过路,医生曾断言他活不过5岁。结果,他活了20年,吃药、打针、进急救室是生活的常态,母亲曾把厚厚的一沓病危通知书用一根10厘米长的钉子钉在墙上,说这很有纪念意义。
今年8月21日,程浩走完了他的人生。电脑里留下了各类完成的和未完成的作品,多达44万字。程浩生前希望能够出本书,并给书取好了名字《站在两个世界的边缘》。没有比这更恰当的名字了,他站在那里,能够看到我们的世界;而他的世界,我们无论怎么想象都不确切。好在,这本书在他离世后出版,在序言中程浩写着:欢迎你走进我的世界,认识你真好。
程浩出生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半岁左右,家人发现他不太爱动。求医多年,没有医院诊断出他得了什么病。来北京检查,医院的诊断书上写着脑瘫,后面画了个大问号;天津医院诊断书上写着肌无力,后面也是个问号。程浩的父亲曾是一名司机,每年大江南北四处奔波;母亲在给几家公司当会计,公司相隔数百公里,每月有一半时间花在路上。因此,程浩写道:我常笑说,父母一生跑了太多的路,最后使我无路可走。
6岁之前,程浩一直被父母带着在全国各地看病,还去求诊过一位气功大师。在那次荒诞的求医过程中,程浩认识了一个失明的小姑娘毛毛,两个小孩后来成为好朋友。毛毛最喜欢晒太阳,她说:只有吸满了阳光的眼睛,才能照亮世界。后来,毛毛在一次意外中跌下18级台阶,生死未卜,两个小伙伴就此失去了联系。那件事对程浩有很大影响。
16岁时,程浩胃出血被送去抢救,母亲不眠不休三昼夜,把他从死神那里抢回来。医生怀疑他吃了不干净的食物,母亲于是连家庭聚会也不让他参加了。程浩写道:原本就有限的生活范围,因为医生的一句话变得更小,小得就像陷进了这个世界的酒窝里。所以我常常想,也许这就是自己爱笑不爱哭的原因吧。
由于身体原因,程浩没上过学,母亲教会他读书识字,然后阅读和写作就伴随了他的一生。程浩的网名叫伯爵在城堡,凭借独特的文字,他在网上小有名气。程浩的文字中,总有着与他年龄不相符的豁达和幽默。他曾写道:真正牛逼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着微笑的凡人。
程浩留下的文字中,有大量是关于读书的,他反复和网友探讨读书的目的、方法和意义。很少有人像他一样把读书看得那么重要,因为对于程浩而言,认真读书、认真生活,是他唯一能做到的事情。他最喜欢的作家是史铁生,那本著名的《我与地坛》,程浩看了无数遍。
在北影导演系听课,听一天也行。这是程浩一生最想实现的梦想。有人问他,最恐惧的是什么?他回答:害怕上帝丢给我太多理想,却忘了给我完成理想的时间。
程浩的书,时常会让人思考一些看似无意义的问题,比如:生命的质量和数量哪个更重要?如果人人向死而生,会不会对生命多一些感激和珍惜?我们是不是比我们以为的更幸运和富有?思考着这些问题,当你合上书时,特别想对已经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程浩说上一句:感谢你曾经来过,认识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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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就再也无法忘记你的容颜,只是因为在人群中认识你,一个如此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从此,再也无法忘记你的言语和一举一动。认识你,真好!
记得有一次,上社团课时,我觉得无聊,便趁老师不注意,拉着我的伙伴,一溜烟跑去了生物园里面玩耍。我们在里面用手捞小鱼、抓蝌蚪,捕蝴蝶……本来打算玩十分钟便回教室的。谁知玩得太忘乎所以啦,结果下课铃声响了,我们才偷偷溜进教室,结果还是被老师逮了个正着。一大串话噼里啪啦像连珠炮从老师嘴里甩出来
认识你真好初一(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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