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演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大全9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平方米。
1.2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工业厂房,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承担租用期间厂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1.3乙方应在本租赁地办理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相应的税务手续。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述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1.4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的一切经济经营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叁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三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3.3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每月的15号之前支付。
3.4 供电增容费。
如需供电增容的,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解约时,乙方可以移走自行添加变压器等设备。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2该厂房租金前三年不变。自第四年起,双方约定租金调整方式为: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4.3租金支付方式为半年一付,乙方应提前在合同租金到期之日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租金的3‰支付滞纳金。因洪水、地震、或政府拆迁、征用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不得不中止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实际天数计算房租。
甲方开户行:帐号:户名:
4.4 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费总额的/。
4.5其他因共同使用产生的费用如垃圾清运等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厂房的使用要求。
5.3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4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反中国法律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收回房屋。5.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乙方及第三方必须无条件退还出租房,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5.6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租赁物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管理机构进行维修,并负担有关维修费用。若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有权代为维修,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非人为的火灾等,由甲方承担有关费用。5.7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增加水电,消防、通讯、收视等设施,费用自行承担。双方解约时,乙方不能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亦不必对上述添加设施进行补偿。5.8租用厂房之内部卫生,设施保养、维护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作任何用途。
第六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6.1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防火安全。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园区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7.3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八条 保险责任。
8.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物业管理。
9.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都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条 装修条款。
10.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一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11.1 本租赁不支持转租、转让和交换。
第十二条 续租。
12.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十五日,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七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及其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3.2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在乙方收到书面通知七日内搬出厂房,逾期甲方有权处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一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乙方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乙方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未提前告知者须向另一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做为违约金。
甲方责任。
14.1甲方配合乙方完成立项等相关手续。
14.2甲方将乙方所需的水电气等设施主线路及主管道配备到乙方指定的位置(限厂房及办公楼外)。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15.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一)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第十六条广告。
16.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17.1按国家及成都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应缴纳的有关的税项及费用,由甲方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新津县人民法院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8.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四)乙方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
第二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20.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第二十一条 其他条款。
21.2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1.3其他:水费底度;燃气底度;用电底度;。
21.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方要确保乙方的场地使用权。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乙方单场租金价款20%标准支付违约金。
3.1因违法活动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命令停止的;。
3.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3利用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3.4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3.6逾期2日未支付租金的;。
3.8未按照本合同约定,足额举办十场文艺活动的;。
3.9违反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第十条有效期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诉至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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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凭甲方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凭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于________________.
二、租凭时间。
乙方租凭甲方____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凭时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凭____等地终止日期至年____月____日。
三、租凭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在专用期间,甲方应确保场地设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凭场地重复租凭给第三方。
(三)乙方因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凭场地进行租凭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三条租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_______%计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10、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并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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