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班车租赁服务合同 通勤班车租车协议(21篇)
乙方:
第一条 租赁车辆数量与用途:甲方租用乙方通勤大客车五
辆用于教职员工上下班通勤。
第二条 租赁期限:20xx年2月25日——20xx年7月20日
第三条 租金与结算方式
1客车黑a 2客车黑a
3客车黑a 4客车黑a 5客车黑a
1、结算方式:执行一月一结清,按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应在满一个月后得五日内付清上月租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四条 租赁期间车辆安全保障
1、每辆车核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
2、本着方便职工就近上、下车原则,明确通勤站点(附职工通勤线路及各站点),客车只能在通勤站点停靠。
第五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自觉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卫生和设施;
2、甲方如因故更改通勤时间及通勤线路必须经双方协商并认可;
3、甲方非通勤用车,费用单算;
4、甲方为乙方驾驶员提供午餐地点,费用自理。
乙方:
1、乙方为甲方提供车况良好的通勤车及驾驶员,冬季保证车内供暖设施和一定温度,并保证甲方通勤安全正点,通勤时间为早7.50前到校,晚为4.30分发车;
2、乙方同意甲方在通勤车上做车体广告,广告费300元/每台车,相关手续由乙方负全责办理;
3、车辆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全权处理及相关费用,并保证承租方通勤用车,因驾驶员驾驶技术造成车内人员受伤及车内发生灾害事故,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费用;
4、乙方提供车辆仅供甲方早晚通勤用车,其他活动用车另算;
5、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处罚:迟到(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缺勤或漏站等,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扣乙方违约金,单车每天100元——500元不等;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故障而停驶,乙方要在尽短的时间内安排车辆通勤,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确保学院教职员工上、下班时间。
7、乙方司机端正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处理好与甲方乘车教工的关系。个别问题通过甲方车队协调解决,不与教工发生矛盾冲突。
第六条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如出现单方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乙方为甲方职工上、下班提供通勤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租赁期限与通勤服务内容
1、租赁车辆要求:普通大型公交车。
2、租赁期限:20xx年4月11日下午至20xx年 6月30日。
3、租赁服务内容:在租赁期限内,根据甲方工作安排,乙方每天为甲方职工上、下班往返提供通勤服务一次。通勤服务具体路线如下:
上班路线:东风汽车大道—油坊岗—南周新村—工厂(暂定,具体停靠点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终点站:襄阳东风李尔泰极爱思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下班路线:原路返回
甲方通勤线路若需临时调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有特殊事情,依照具体情况而定。
二、租赁费用确认及付款方式:
1、由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驾驶员在每日的“车辆行驶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该结算单经过核实后,方作为结算的依据。
2、上、下班往返通勤服务一次(两个单趟),按照300元/天(含税)的单价结算。
3、每月15日之前,根据实际“用车天数和车辆行驶结算单”,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租赁通勤费,甲方在乙方出具通勤服务费发票后方可付款。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通勤服务费。若不能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暂停发车,待费用付清后,乙方再发车。在此期间,乙方应按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向所有乘车人员告知乘车的安全注意事项,要求所有乘车人员遵守乘车管理规定,文明乘车,按规定时间、站点上、下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驾驶员或稽查人员若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者,有权责令其立即下车),严禁在车内吸烟、进食。若出现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3、甲方需调整通勤车运行计划时,应至少提前一个小时通知乙方。
4、甲方有责任教育职工按规定站点上下车,并督促乙方驾驶员按规定时间发车。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派遣本协议约定的车辆,根据双方约定的运行线路、停靠站点及运行时间提供优质的通勤服务,并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若有违规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合法、卫生整洁、准点、守时、技术安全可靠,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运输过程中,无故发生时间延误,中途掉人等情况,甲方将对问题车辆扣减租车费用50元/人次;乙方负责甲方乘坐人员的乘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与损失。
3、乙方负责通勤车的行车安全,负责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应选派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持a3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通勤车并将驾驶证件复印件交于甲方备案,应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将保养的单据的复印件在甲方备案,保证车况正常良好,运行安全可靠。通勤车的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通勤服务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及造成的损失亦均由乙方负责。
4、通勤车到达甲方上班地点后,应按照甲方指定位臵有序停靠。
5、乙方驾驶员在甲方上班区域内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等管理规定。
6、通勤车应制作清晰的乘车标识,应保持卫生清洁,应准点守时。通勤服务时,不应搭乘甲方以外的乘客。
7、乙方应保障行车安全,保障通勤服务车辆运行畅通,满足正常通行需求。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应在1小时内及时更换其他车辆投入运行。
8、乙方应保证每年度总出车率为100%(本协议约定车辆或同类型、同档次车辆的年度总出车率不低于95%),准点率不低于98%(应甲方要求变更时间的,以变更后的时间为准)。
9、甲方下午下班时间因加班需延长,由甲方分管车辆部门(总务)提前两小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甲方通知规定的一小时内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执行,甲方有权进行考核乙方,考核金额每次50元;但是甲方下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9点或者加费用50至100元。
10、乙方若需要变更通勤车辆和驾驶人员,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报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变更。
四、双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因乙方车容车况、通勤时间、整体服务等方面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2、乙方的权利:当甲方存在连续2个月而不按时对乙方进行结账,乙方则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则需提前至少15天告知对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年度发车准点率若低于98%(每超10分钟算一次不准点),按次计算每次罚款50元;累计超过5次,视为减少发班一次,罚款200元。罚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不计因水涝、冰雪灾害、突发的路堵车堵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晚点)。
2、乙方在运行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车辆发生事故时,超过1小时未及时另派车接送甲方职工的,每次罚款100元,罚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事故,而是由甲方处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车辆应严格遵守甲方厂区内的行车规定,限速行驶,按指定位臵停靠。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有违纪行为,每次罚款100元(罚款从租赁费中扣除),同时乙方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5、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按照本协议剩余期限正常履行理论计算的租赁费用的30%进行赔偿。
七、其它约定
双方单位出现合并、分立、撤销等情况,需变更协议,应当提供有效证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开户行:账 号: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盖章):开户行: 账 号: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日 月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车辆接送单位通勤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车辆的车型及用途:甲方租用乙方金龙空调客车(39座)两台用于甲方职工通勤用车。在合同期内通勤车运行线路、站点和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车辆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
二、租赁期限、租金价格及结算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2、租金价格及缴纳方式:
(1)每台车租金价格为450元/台/日。(甲方不承担租赁期内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周六、日员工上班由一台通勤车负责按甲方要求的三条线路接送通勤,每台通勤车费用500元。如遇公司其它事宜用车,费用根据里程与乙方另行协商。
(2)甲方于月底前将上月的租金以转帐或现金的形式支付到乙方帐户上,同时乙方将相应金额正规发票(至少50%以上燃油增值税发票,剩余的以运输发票或相应发票)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上、下班用车时间。
2、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要求乙方提供良好车况、相应车型的客车,有权要求通勤车卫生、安全、保险等各项保证。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通勤车未能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影响甲方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甲方乘车人员应保持车内卫生,并爱护车内设施,如甲方乘车人在车内吸烟、吐痰、乱扔带皮物品,乙方可告知甲方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5、甲方乘车人员应注意乘车安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人员违反规定,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害、危险的物品乘车;车辆行驶中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在车内吸烟引起火灾等造成的伤害、财产及车辆损失均由甲方乘车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如遇油价上调0.5元/升,日费上调5%。
(二)乙方责任:
1、依双方确定的通勤车运行路线及时间,乙方车辆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保证正常发车接送通勤。
2、负责对通勤车辆进行管理与维护。
3、司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确保职工安全。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合同约定,乙方确因车辆故障原因影响通勤的,由乙方自行解决租用相同档次车辆替代,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出租人承担运营风险。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服务经营服务规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作为乙方班车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承租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自 至 。
第二条 承租车型
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为 提供给乙方驾驶。
第三条 承租金额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自合同开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给乙方第二条款之车型,每辆车的月租为:人民币 。
2.结算方式采用先结算后用车,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租金。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车辆的齐全手续(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及时缴纳车险(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对车辆进行年审,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
3.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需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转租)甲方车辆。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负担租车费用、合同期间维修和保养费用及其他乙方经济责任,而车辆保险、验车费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6. 在乙方租赁车辆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或向第三者方索赔的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向乙方报销。
7.乙方在按时交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完好,内饰整洁。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合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履行责任,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履行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郑州市恒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事宜达成如下议。
一、双方议项
1.租车期限
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35座空调客车1辆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所租车辆应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3.运行路线、班次和时间详见甲方提供的《班车线路站点表》,所租车辆的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定班车运行动态表,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准时调运车辆。
4.能力保证
为确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职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诺每个运行班次能同时提供适合甲方需要的每辆35座或者其相符的运营能力。
5.租金与结算
35座空调客车的租金为 元/辆/天(含往返),乙方承诺各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他相似客户的价格,甲方临时租车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双方每月分别对班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甲方于次月10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将租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班车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括公休和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拖班,应在当日当班次发车前一小时通知乙方,租金不变。
3.甲方应尽可能固定班车的乘员,乘员人数符合车载人数,协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
4.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工的教育,爱护车辆设施,保持车内卫生,遵守交通法规,车上严禁吸烟,不乱扔杂物,故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文明有序乘车。
5.甲方应提供场地供乙方班车停放、管理。
6 甲方有权拒绝租挂靠乙方运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查验乙方的运营手续(含保险. 证照),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批评,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和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的车辆,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或引发的纠纷、矛盾、经济损失、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7.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对所租车辆的班次、数量、时间进行调整时,应当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实际需要,在正常运行班车中,利用行李箱运送有关物品,往返于城区和厂区,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危险和污染品严禁上车,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违反者,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3.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车辆要求”的约定,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5.乙方应保证所租车辆干净整洁,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的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保证暖气开放。
6.乙方除为所租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运人险且每座投保额为40(肆拾)万元。投运前须将车辆驶车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7.乙方应确保安全行车并将乘车规定明示于车厢内,所租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导致车辆和第三方损失的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在上下车和行驶中造成甲方职工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费用和责任。如因甲方的原因和职工不遵守乘车规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车辆和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9.乙方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以保证甲方职工正常上下班。如20分钟后仍无车到达,经乙方确认后,甲方职工可合乘出租车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须票据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车辆因年检、维修等停驶时,乙方应安排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
11.乙方车辆应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班车运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对甲方的投诉,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整改。
12.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甲方职工的乘车行为,对违反乘车规定的职工和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对甲方职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车规定和行车安全的要求,乙方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13.甲方不能按约支付租金,经协商,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且不免除此前应付租金,同时,甲方还须承担违约责任,每辆车须支付贰万元违约金。
14.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需求采取定车定人、专项服务方式实行日常承运服务,在接到甲方有关班车调度、服务质量的投拆后15分钟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重大投拆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若对甲方投拆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对于因车况(空调、安全性、卫生等)原因连续投拆同一车辆两次的,乙方应更换车辆。乙方驾驶员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员工争吵、打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员工投拆两次或三位员工同时投拆的乙方应更换司机,如被投拆车辆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车况达不到合同承诺的标准以及不更换甲方不认可的驾驶员,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五、违约与其他
1.为方便甲方职工乘车,乙方应在所租车辆前后设置明显标识。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2.除本协议另行约定外,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签署相关协议,否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
3.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否则,期满自行终止,双方承诺,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续签权。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7.合同期满后甲方有为乙方好、继续服务的优先权。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付给乙方保证金两万(20xx0元)。合同期满应全数退还给甲方。
8.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决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注册及联系地址: 注册及联系地址: 法人签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法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_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 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________年 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按下列协议条款遵照执行。
一、 服务内容
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满油商务客车,并配备驾驶人员,为乙方提供班车服务。
价格:
1、启东至厂区船东车辆(19座)往返按500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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