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 朝花夕拾有感(通用16篇)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在这本书中他的真情流露比其它任意一本书都要多。来看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读朝花夕拾有感800: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
难怪鲁迅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
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酸。
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
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
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
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
鲁迅的本色。
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
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
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
泪水的味道。
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
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
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
但或多或少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而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
在这本书中他的真情流露比其它任意一本书都要多。
他的童年并不很快乐,他做的很多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难过,但乐观的他没有认为这是人生的黑暗,而是把那些长辈的不认同化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
他告诉我们,要珍惜童年,更应及时把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同时也给那些喜欢批评孩子,不理解孩子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所幸我的家长是理解我的,但我的一些同学就不那么幸运了,曾有一位小学同学因一次考试发挥失常而被父母限定每天休息时间,其余时间全得用来做作业他她的童年可真是“不幸”啊!
但是童年毕竟是美好的。
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真的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能有说不完的话,还有闰土那样一位好伙伴。
他那时雪地捕鸟的乐趣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无法感受到的。
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充满吸引力。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令人回味,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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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延伸的道路上,身后一切成为过去。但对于这些过去,总不可能每字每句地记着。若风吹起尘沙,也许会偶然间想起某一片段,更有的,被深埋于尘土之下,只能看见个模模糊糊的影,就像还未成形的水墨画隐于白色的水雾之中,带起一片灰墨的长痕。
鲁迅的回忆里,有着潜于书墨间的隐鼠,张口闭口都是道理规矩的阿长,那本画着奇形怪状飞鸟走兽的《山海经》,封建思想还未褪去的父亲,对自己很是关照却一直没有收到照片的藤野先生,关系并不好的范爱农……还有一些有的没的,记得不记得的东西。有时你捧起这本书细细品读,字里行间总会发现些自己曾经的影子,就像书中的人就是你一样。满脑子都是那个瘦小的孩子和回荡在耳边的嬉笑。隔了这么久,这么远,依旧同曾经那般,与书中写的不差。虽说只是零零碎碎的几个片段。
鲁迅得到《山海经》时的狂喜,同那时的我们得到新奇的'玩意儿或梦寐以求的东西一般。再夸张点,可以说是彻夜难眠。更多的,是对赠送者的感谢和好感。即便曾是那么讨厌的一个人,也会有冰释前嫌的那一天。你会发现,其实也不是想象的那么糟,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再见时的感动与欣喜。
后来鲁迅发现学医救不了中国人,打算弃医从文离开藤野先生。其实,那个时候有这么个老师也很是幸运的——能无视民族歧视,悉心教授本不用做的事。记得到最后鲁迅也没有寄照片给他,或许多少带着点遗憾吧。
记着他的父亲儿时便离去,父亲病的那段日子,鲁迅没日没夜地照料着。边上课边买药,有次因此迟到被老师说教,后来刻了个“早”字在桌子上后便再无迟到之日。回观如今,我们其实好了很多不是?有一个健康的父亲陪着长大,却仍不知悔改地屡次迟到。记录的本子上满满的都是名字,长的短的多的少的,稀稀拉拉这一点那一点。
那只隐鼠,隐匿在笔墨纸砚之间,倒也给黑白的字句平添了许些乐趣和色彩。像是与儿时玩伴玩耍时的喜悦,无可替代。脚踩在阳光穿透叶缝形成的光斑上,穿行在阴凉茂密的树丛间,追赶人走过在泥土上留下的脚印巴子,不深不浅,刚刚好是能看得到的深度,一种匆忙走过的样子,在藏着谁呢。
鲁迅儿时玩耍的百草园,虽后来不再是他的,但倒也是陪着他走了些许时日。似乎鲁迅在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从头到尾”时,从头到尾都是笑着的,那是他童年的回忆。他喜欢百草园里的动植物,还有后来先生书屋后的小园子。严厉的先生听着琅琅的书声也会露出笑容,似是吃了糖的孩子一般。
追逐随风飘动的泡泡,这是童年;追逐藏着自己的玩伴,这时长大了点;追逐笔墨间跳动的文字,这是后来;追逐老师措辞里未表露的话,这是青年;追逐随时间流逝的岁月,这是以后……回顾从前,感悟现在。
《朝花夕拾》讲述了鲁迅的很多童年往事和故乡记忆,包括一个风筝的故事。一只小小的风筝,在很多人看来只是一个小孩子的玩具;但对鲁迅来说,却是童年时代留下的沉重记忆。
鲁迅曾经非常厌恶风筝。在他的眼中,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具,一见到远处的风筝,便感到一种惊异和悲哀。但他幼弱的弟弟却很喜欢风筝,即使是看着空中飞行的风筝,也会感到满足、喜悦。虽然来自同一个大家庭,他们对风筝的看法却截然不同。
但人的想法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成年以后的鲁迅,偶然看见“那玩具是儿童的天使”这句话,童年的回忆再次涌上心头:弟弟未完成的风筝、一对被自己踩扁的风轮、弟弟绝望的眼神……那天的情形再一次清晰起来。虽然当时鲁迅为自己毁坏风筝的“胜利”而骄傲,但现在他的心情却沉重起来。他为自己童年时鲁莽粗暴的行为而后悔,希望能得到弟弟的原谅和宽恕。
任何事情,只要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反省,一定不会太晚。多年以后,鲁迅在和弟弟会面时讲述了这件往事,他热切希望弟弟能够宽宥自己。不料,人到中年的弟弟却早已忘记了此事。鲁迅的心情依然沉重着,我认为他不只是为自己当年的过失而懊悔不已,更是为当时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黑暗社会和麻木不仁的普劳大众而痛心疾首,这是一种更深沉的悲哀和觉醒。
再翻开《朝花夕拾》,我分明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鲁迅。以前,我曾经以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是高不可攀的伟人。他弃医从文,以笔代伐,成为坚定的民主战士和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他忧国忧民,口诛笔伐,揭露社会的黑暗,抨击现实的不公,做着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是通过阅读《朝花夕拾》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我却对鲁迅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和更多的情感共鸣。
其实,鲁迅也和常人一样,满怀温情,充满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多年前的一件小事,就连当事人弟弟都忘记了,他却印象深刻,常常责备自己,饱受良心的谴责。原来,伟人不一定只在乎做大事,只有在小事上同样用心,真诚关怀身边的每一个人,力求处事的公正和道德的完美,才能真正称其为“大写的人”。
《朝花夕拾》这一书是鲁迅先生对童年的回忆。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童年的趣事,把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而且文章运用精彩的故事来描绘童年的色彩。
这本书的第一篇就是《狗.猫.老鼠》。鲁迅小时候养了一只隐鼠,得知它的死跟猫有关,就开始主动攻击猫,对它们恨之入骨,见一回就痛打一回,后来得知不是猫的错的时候,又对其很后悔,但又有一只猫伤害了兔子,对此,又很愤怒,对猫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他把对猫的憎恨嫁接到自己身上,认为其实猫也很可怜,能够换位思考。
其实,对照看自己的童年,可能比鲁迅更幼稚,更不善于思考,更不可能容下别人,想着他人,只会对自己的东西较之爱护,对自己讨厌的东西视而不见,并且,现在的父母都不怎么样理解自己的孩子,聆听不到他们的心声,特别是城镇里的孩子,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空间,比这孩子上什么补习班,去参加“奥数”,童年是很美妙的,但是这些不经意的行为,却剥夺了孩子一生的快乐时光,这样的孩子的到的只是痛苦,不是快乐,如像鲁迅那样的童年多好,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是真正的天真无邪,尽情的享受自己的人生,不像现在的孩子,像一只关在笼中的鸟,根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想飞的欲望虽高,却奈何不了,自己喜欢的动物不能养,从小就缺少了爱的情感。
鲁迅小时候,有一个保姆,被称之为“长妈妈”或“啊长”,鲁迅对她刚开始很厌恶,她总是切切察察,睡相也不好,呈一个“大”字形。随后,“长妈妈”又教给鲁迅一些道理或习俗,鲁迅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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