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生(专业15篇)
我天性好学。从幼儿园小班开始,我就对识字感兴趣。于是,电脑技术不错的爸爸开始为我制作识字的幻灯片,妈妈也千方百计为我找识字的书。
爸爸做的幻灯片比识字书还精美,我在快乐的游戏过程中不知不觉认识了很多字。瞧,图片上有只张牙舞爪的狮子!这让我立马就觉得“狮”字有了万兽之壬的威猛。不一会儿,我喜欢的小兔子又出现了,“兔”字的一小点不就像那绒球般的尾巴吗?我沉浸在识字的快乐中,真有点废寝忘食的感觉啊!
渐渐地,我成了同龄人中的认字高手。我常常把自己从童话书中看到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有时候我才刚吃晚饭,身边就围满了一大群“讨”故事的小伙伴。老师总是笑着说:“哟,曾文欣也有粉丝呢!”
面对我旺盛的求知欲和好奇心,爸爸妈妈从来都是默默地支持着我。特别是爸爸,他会跟我讲怎样不通过任何工具看到以前的自己,还跟我讲黑洞周围为什么没有光……他还爱吊我胃口,说那些奇怪的事都要用非常复杂的理论来解释,现在的我还不能听懂。这样一来,我更加好奇了,时常恳求妈妈帮我借书,然后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三年级那年,我迷上了散文。我家离学校很远,每天我都会录下一些优美的散文片段,在长达30分钟的上学路上听听、记记。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受了那一篇篇文质兼美的散文的.熏陶,我的文章越写越好,语言也优美起来了。
就这样,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受到热捧的科幻小说,到蕴涵哲理的寓言故事;从严肃的战争小说,到精致的生活小品;从短小精悍的文言文,到情节曲折的外国名著……我都爱不释手,痴迷其中。(本站)为此,外公还送了我一个外号――小b虫!
这就是我,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读书生活。我想说:当你爱上书的时候,读书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与书为伴,真好!
这几天晚上,上海市建平中学校长语文特级教师程红兵的一本著作《做一个书生校长》这些天来吸引着我。一气呵成,看完书后,我合上书本,掩卷遐思,书中程老师的独特的教育思想不断从书中飘散出来,缕缕书香吣人心脾。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程老师写道:“我原本是一介书生,匆匆走过的45年人生旅途,绝大部分生命时光都交给了书,爱书、买书、藏书、写书,是我的生活的主要内容。我做校长属于偶然事件。但书生做校长也有一点优势,那还是跟书有关。”做了校长的程老师并没有丢掉书生气,依然那么地爱书。少数优秀教师,经过几年的奋斗,一旦当上了校长,就把教学完全丢掉了,不再深入钻研教学,做了校长,整天忙于行政性事务,无暇顾及教学。我不敢说这是普通现象,但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校长或者想要当校长的教师都是这样的心理。我记得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校长首先是一个学校教育思想上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领导。程老师就是这样一个校长,他坚守一个知识分子的情怀,充满着教师的职业情意。他说:“优秀的教师具有专业情操,那就是对孩子有一种特殊的爱,时时处处为孩子着想,为孩子一生负责,有一种强烈而自觉的生命意识。他们身上有一种以人的生命发展为依归的教学意识,它尊重生命、关怀生命、拓展生命、提升生命,蕴涵着高度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做教师什么最重要?我认为人文情怀最重要。因为我们面对的是鲜活的生命个体,儿童最需要呵护、理解与尊重,教育者如果缺乏了温情,那么教育将是冷漠的,是可怕的。在他的思想空间里,人文情怀最大。这是成长为教育家的最重要的因素。
“宽广的襟怀,海纳百川、朴实宽容的人生情怀,包容一切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理想的学校应具有浓郁的学校文化,进而成为师生成长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家园是用人类文明财富营造起来的。”学校是文化酝酿的场所,所以学校应该最具有文化的地方。深厚的文化积淀是一个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相比之下,有很多学校就不注重文化建设。光有漂亮的教学楼,先进的教学设施还远远不够,文化建设是一个学校长期的任务,而且必不可少。现在我们芙蓉区的学校都在重点抓学校的文化建设,这学期,我们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学员来到楚怡小学,见识了楚怡小学深厚文化底蕴的书香校园。
程红兵是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他对语文教学艺术孜孜以求,用生命书写语文教学。教学是每一位语文教师最关心也最感到棘手的工作。怎样才能让学生写好作文?程红兵主张,作文,应该是生命的喷泉。“写作本质上是多彩的生活和个体的认识的双向互动,是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碰撞。生活丰富多彩,学生写作内容就应丰富多彩。无论对真善美的颂扬、对假丑的抨击、对爱的呼唤、对情的体味……都是学生作为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的自由享受。”我虽然没有听过程红兵老师的语文课,但是从他在这本书的论述中,我想,他的课一定是激情飞扬、充满灵性与个性的课堂。
记得小时候,我看不懂书上那复杂的文字,就让爸爸妈妈给我念,当然,我还会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草是绿的?”“为什么花有香味?”“为什么妈妈能生孩子,而爸爸那么高大却不能?”爸爸妈妈常常被我稀奇古怪的问题搞得哭笑不得,但他们总是说“快长大吧,书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稍大一点了,我能看懂书上的文字了,就自己来看书,每当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悲惨的身世时,银豆豆总会不由自主的落下来,每当看见孙悟空把唐僧救出来时,总会高兴得手舞足蹈。
再大一点,我有了自己的小书架,里面有许多书,有叙事的,
散文。
的,有小说,有漫画...真可谓“应有尽有”
后来,我上了小学,凭着自己的努力,我被评为小书虫,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借书卡,从此,图书室了总会有我孜孜不倦的身影。
那一年高中毕业,,她十八岁,他十九岁。他和她是同学。他考上了外地一所不错的大学,而她如愿在母亲的事业单位占了个内部指标上班了。
对于他,她说不上哪种感觉!有点喜欢,又有点不甘心,还有点期待!他是学校公认的才子,学习很好,而且文笔不错,在刊物上发表了好几篇诗歌和散文,尤其是那篇《你是我的天使》使她很崇拜他,也有点暗暗的喜欢。她捧着那篇在夜里不知读了多少遍,偷偷的幻想着自己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但是她也仅仅是幻想,他家境不是太好,给她的感觉除了腼腆和自卑,还有点酸气和自负。
她很漂亮,一条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高佻的身材更加优雅,也隐隐显露出些高贵的气质。黑油油的长发,一双美丽的丹凤眼让她的俏脸更加生动灿烂。虽然她在心里等过他,可她从不缺追求者,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事,也许她很快就淡忘他了。
那是高中毕业后的一个月以后,她还沉浸在一毕业就进了事业单位的欣喜中。这天下午,妈妈交代说下班了就赶紧回家,晚上爸爸单位李叔叔的当兵回来探家的儿子要来家里吃饭。回家的路上,一阵风吹来,荡起了她的裙摆,她俏皮的转着圈,咯咯的笑着,蝴蝶似的一会儿跳上花坛边一会儿又在路牙上单脚蹦q,欢快的往家走。
“柳英”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是他。“张朝伟,你怎么来了,有事吗?”“我!”他脸红到了脖子根,局促的用手拧着中山服的衣角。“我。。。。”他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不出话来。
“啥事,说吧!”她有点想笑,想想又忍住了,露出鼓励的眼神。他两步跨过来“给你”往她手里塞过来一张纸条,瞅都没敢瞅她一眼,就转身跑了。
她的脸瞬间也红了,捏着纸条,半天不敢打开,赶紧塞进了兜里,心也咚咚的跳了起来,急急忙忙回到家里,躲进自己的房间,捏了半天,才羞答答的展开了纸条,“柳英,晚上八点来学校后面的河边好吗,我有话给你说”她对着镜子用手指掠了掠刘海,做了个鬼脸。欣喜地笑着把纸条折好揣进了衣兜。心不在焉的陪着客人吃了晚饭,正想着找个借口出门。
“柳英,在吗?出来一下”门外传来好朋友李娜的喊声。
“哎,好”心想正好有借口出去了,然后再找机会脱身去小河边,她掩饰不住地抿嘴笑了起来。
“柳英,你知道吗,张朝伟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你陪我去他家玩吧,”我一个人不好意思去。李娜拉着她的手扭捏地说。李娜学习也不错,但是临场没发挥好,以几分之差错过了录取分数线,她很替好朋友惋惜,可这丫头也不服输,郁闷了几天就咬牙开始复习了,说明年再考。
“哦,实在对不起,我家来客人了,待会儿我妈让陪着去看电影呢,票都买好了,”柳英有点懊恼有点焦燥,还有种说不出来的郁闷和失落。但是她骄傲的本性和对好朋友的真诚还是掩饰住了一切。
她把口袋里的纸条揉成了一团,又舒开了手。“你还是自己去吧,我去了还不是当电灯泡,才懒得去呢!”她故做轻松地打趣着闺密。
“哼哼,老实交代,是不是阿姨给你安排的男朋友啊,我瞧瞧去,看帅不?”李娜脚尖一踮一踮往屋里瞅去。
“呀,找死呀你,看我不拧烂你的破嘴,快滚,找你的朝为去吧,”低声娇笑着把李娜推出了门。拿出小纸条撕碎了,扬进了黄昏的晚风里。
后来他去外地上学,走的那天早上,她也偷偷去车站送了他,但她只是躲在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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